成天及时的上前一步,抓住了那根拐杖:“前辈、前辈——”
他急促的叫了两声,却没有人回答。
大巫师站在十步之外,猛然跪倒。
尘土之中留下一颗红色的心形琉璃,那就是舍利子。
这位大师在黑屋子里呆的太久,生命已经达到尽头,只不过以声音的形式存在,一旦走出小黑屋,立刻化为尘土。
真正的智者往往如此,他们的精神高于一切,身体却已经腐朽,无法传承下去。
大巫师跪地痛哭,如丧考妣。
成天心里没有一点悲伤,他觉得这就是一个智者的最好归宿。
“起来吧。”他告诉大巫师。
大巫师抬起头望着成天,满面泪痕。
“大师已经功德圆满,结束生命,进入超脱轮回,我们应该为他感到高兴,而不是悲伤。”
这就是成天的大智慧,能够认识到这一点,才是对那位大师真正的尊重。
如果只是使用普通人的礼节来对待他,那就太愚蠢了。
眼前的大巫师,虽然能够解答普通人的烦恼,却无法领略,小黑屋里的大师那种真知灼见,智慧等级。
所以成天说的很多话,对于她来说已经是很难理解。
“我们走吧。”
“成天,我们还没有埋葬师尊。”
成天摇摇头,捡起那颗红心舍利放在口袋里。
这就是大师一生的智慧,根本不需要别人埋葬。
他已经尘归尘土归土,与大地融为一体,又何必继续掩埋,浪费时间,去行使那些繁文缛节。
他已经无比超脱,看透了人世间的轮回,现在最重要的是,就是去跟大人物商量,如何建造一座伟大的通天塔。
回到别墅,他收到了一个来自玻利维亚的包裹。
寄来包裹的,竟然是猎头族的明珠,那个脖子上纹着骷髅珍珠的漂亮女孩子。
包裹里是一颗黄金骷髅,足有一公斤重。
同时,还附有明珠写的一张便签:“成天先生,感谢你的成全,我们和神秘机构已经达成共同协议,以后井水不犯河水。猎头族有自己的事业和发展前景,也不会跟城市建设形成冲突,我们已经拥有了自己的金矿,物产丰富,这是第一批黄金,特地送了一个礼物给你,敬请笑纳,他日见面,另有重礼送上。”
成天感慨,他知道,如果不是四个小国瓜分了那个部落的金矿,谁都没有如此大方,出手就是一公斤黄金。
唯一的受害者,就是那个消失的部落,每一个势力都因此受益。
他把黄金骷髅交给金纱女王保存起来,以后用于公益事业。
假如全部地球人是一个大家庭,就不会出现这种疯狂杀戮,以及后续的复仇行动。
金纱女王感叹:“成天,你的玻利维亚之行真的是太精彩了,竟然有人送你大块的黄金骷髅,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这种荣幸?”
金纱女王从明珠的签名,就知道对方是女孩子,所以说话语气不同。
成天没有争辩,现在他脑子里一直回响着,那个声音说过的每一句话。
建造通天塔势在必行,不是为了迪拜,也不是为了沙漠,而是为了全人类。
他让金纱女王坐下,把见到大巫师之后发生的事情详细说了一遍。
最终得出结论:“金纱,如果我们能够参与建造通天塔,那真的是一种跨世纪的荣耀,你我的名字,或许就将留在以后的经书里。”
金纱女王虽然胸怀广阔,思想敏锐,但仍然被成天的这种想法惊呆了:“成天,你的意思是,这座通天塔完全脱离了人类建筑的范畴,而是变成了一种半人半神的结构?”
“没错,金纱,我们必须把这种想法告诉大人物,由他再向上级转达,集合全国之力,建造这座通天塔。”
这些话让金纱女王震惊,或许她根本没有做好准备,竭尽全力去做这件事,而只是把它当作沙漠权力之争的一部分。
同时,她也希望通过建造这座塔,集合全社会的财富,这些想法都跟成天想的背道而驰。
一旦有了私心,这座塔就失去了灵性。
“我马上联系大人物,让他知道,这件事有多么重要。”
路上,成天早就想好了怎么说,必须让大人物明白,一座塔代表了一个时代。
如果迪拜人能够参与其中,那就会在经书上留下自己的位置。
不然,被其他国家抢走这份殊荣,他就将是迪拜的罪人。
历史给了他最好的机会,他却没有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