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
方平淡淡道:“钱对我而言,只是一串串无聊的数字而已。别说五十亿美刀,就是你要一百亿美刀,我也给!”
“相比起钱,我更看重斯洛和他身上背负的机密。”
这是他心里话。
他没钱的时候,一直觉得钱很重要,不,是非常重要。可当他有了钱,特别是他钱已经多到数百亿,上千亿美刀的地步时。
才发现钱的本质,不过是纸而已,擦屁股都嫌硬。
真正让钱有价值的,不是钱本身,而是钱能买到的东西。
戴维森扯了扯嘴角,很想说你既然觉得钱多的无聊,那我现在改口还来得及吗?我不要五十亿美刀,我要一百亿美刀。
我不嫌钱多。
但他也只是想想,没敢真的开口,方平花五十亿美刀,让自己手下留情,已经很给面子。换成其他资本,甭说花五十亿美刀,能花个一千万美刀,就不错了。
而且花的钱,还不是给自己的,而是给那些大佬,或是杀手什么的。
给自己的,要么是一道命令,要么是一颗花生米。
像方平这么舍得,这么不把钱当钱的人,数遍全球所有富豪,恐怕也是蝎子拉屎独一份。
想罢,他抛开了杂念,又道:“方总,虽然我答应手下留情,但有件事我要说在前面,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出手的。”
“如果斯洛,或者是你们在安排上出现失误,导致斯洛被抓。我概不负责!”
“而该我的,一分不能少!”
“放心,我心里有数!”方平不可置否的笑了笑。
戴维森点了点头,忽然想起一件事,问道:“对了,斯洛打算什么时候离开米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