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宋重锦手里拎着两只山鸡,一只兔子。
见王永珠从灶屋出来,冲她点点头,然后将手里的猎物交给了张婆子:“婶子,这是我一早到山上起套子带回来的,给家里添个菜。”
张婆子乐得见眉不见眼,哎呦,这可是好东西。
宋家这小子有眼色,来自己家帮忙,还带着东西来,不白吃粮食,七里墩好后生啊。
看宋重锦也顺眼起来,接过猎物拿到灶屋让江氏收拾。
一面又让金花给倒茶来。
王永珠见宋重锦换了一身青布褂子,裤脚还带着被露水打湿的痕迹,就连头发都是半湿的。
就知道他估计半夜就上山去了。
忍不住道:“你来帮忙,还带东西来干啥?是不是后半夜就上山了?你就不怕……”说到这里,看到宋重锦喝着茶,露出微微的笑意来,后面的话也就不好说出口了。
“明天要是再带东西,就别来了。”王永珠只能这么说。
宋重锦十分爽快的点头:“我知道了。”
眼底掠过一抹笑意,永珠这是心疼自己了吧?
天刚亮,江氏和林氏就将早饭给端上了桌。
蒸了一筐馍馍,一大盆子熬得稠稠的白粥,一盆子切得细细的咸菜,还拌上了几滴香油,炒了一盆子香葱炒鸡蛋,喷喷香。
一会子,都是要费力气的,一年里,也就只有这几天和过年,大家可以任意吃饱。
就连孙氏,也分了两个馍馍一碗粥。
孙氏昨儿个因为脸被林氏用扫帚刮伤了,躲在屋里没出去,最后等人都吃完了,才在灶屋里找到一点江氏留下来的残羹剩饭凑合了一下。
早就饿了。
到了王家这些天,她就没吃饱吃好过,此刻闻到这白粥的香味,顿时忍不得了,顾不得烫,先啃了一大口馍馍,又喝了一大口粥。
滚烫粘稠的白粥,一下子烫得她脸都红了,还舍不得吐出来。
好不容易吞进去了,喉咙辣辣的疼,只得小口小口的吃着。
一边用眼神打量着在王家出现的陌生男人。
当初她也是打听过着王家的人口的,王永贵当时也简单的说了几句,只记得王永珠有个未婚夫。
到王家后,才知道,这未婚夫本来是退亲了的,后来见王家发达了,王永珠能赚钱了,就又凑上来了。
再听王家人一口一个宋兄弟,孙氏就知道,这个男人怕就是王永珠那退亲又后悔的未婚夫。
这要秋收了,这男人怕是来讨好王家,给王家帮忙的吧?
孙氏不敢直接看,只偷偷的拿眼神去瞟,才发现,王永珠的这个未婚夫,居然是个难得一见的俊朗后生。
孙氏这么多年,在县城见多识广,荆县有各路学子前来求学,那自然不乏翩翩公子,俊俏书生之类的。
可也没有见过一个男人,像眼前的这个男人这般好看。
孙氏忍不住心里翻涌起一股嫉妒来,这王永珠也不过就跟自己一般,就是个乡下的丫头,怎么就这么好命?
张婆子那个死老太婆,宠她跟宠眼珠子一样,全家人加起来都比不上王永珠一个手指头。
就那么胡乱的染个布,就能得到宫里娘娘的看重,然后搭上贵人就做起了生意。
在王家,一个姑娘家,说一不二,谁都听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