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摸放在床榻上的一袭红衣,凤九歌有些为难。
她素来不穿红色衣物,太像血色。
闭了闭眼,将脑海中前世的记忆散去,凤九歌利索的穿衣,没关系,都过去了,现在是朔渊王朝的凤九歌。
这是凤子卿夫妇在钟灵山寻到的宝物—红冰丝裁剪而成,在路过红昭王朝的时候,花重金请王都内最有名的绣房赶工而成。
红昭王朝,国小,国内的女性远比男性多,以制衣的精巧出名,但是军事力量十分弱小,只能靠与周围王朝联姻来求得一方安稳。
红冰丝也十分难寻,寻常的冰蚕呈蓝色,吐的丝均是白色,只有降低体温的作用;而红冰丝是由冰蚕变异之后吐的丝,在夏日可以有效避暑,在冬季却可以御寒。
身穿红色的凤九歌,越发显得小脸白净,眼睛大而有神,充满着不符年纪的光亮。
满意地看着女儿身上鲜少出现的颜色,司琪韵点点头:“娘亲知道你不喜欢红色,但是红冰丝没有办法染色,就委屈你了。”
“不过呢,小女孩家就应该穿点鲜亮的颜色,你看看樱儿和馨儿,平素都穿的很是明亮,改日娘亲也让人给你做点黄的绿色粉的好不好?”
“不要。白色就好。”
“你啊你,”给她打了碗汤,司琪韵看向凤子卿,“夫君,再过一月,是不是瑞儿就该去学院了?”
“八月初一引灵院招生,这几日就要出发了。”凤子卿作为龙闻天的兄弟,代替他前去帮龙泽瑞办理入学手续,“歌儿,此次你随我一起。”
多出去走走才能体会世界之大,强者之多,才会有一颗不断上进的心。
这一日,正是龙泽瑞求学之日,除了凤子卿和凤九歌之外,龙闻天还特派了两个随行者,方便日后在学院内保护儿子。
引灵院在一座小岛上,独立于各个王朝,就读者非富即贵,所以学院特别允许可以带随从,毕竟出了事,无法交代。
从朔渊王朝一路行进,大约十几天的路程,便可到达引灵院,这是走正常官道的时间。
实际上,凤子卿有心锻炼他们,在走出王都之后,就引着他们往山野丛林走。
一入林,凤子卿带着两个随行者自顾自离开。
“歌儿妹妹,我们好像被抛弃了?”龙泽瑞苦笑。
“走吧。”凤九歌其实早就从凤子卿的行进路线知道了他的意图,“既来之则安之。”
“来,牵着我的手。”
瞥了他一眼,凤九歌抬脚就走。
“真是不可爱。”
这一片林子被叫做无名林,面积极大,周边的王朝对于这个林子的归属争论不休,也没个结果,最后就放任它自由,变成了无人看管区。
林子的外围都是人,甚至还有人支块布做起了小摊贩,兜售一些野兽肉,日常所需品等等。
“瞧一瞧,新鲜的长耳兔肉,今天刚抓的,肉质鲜美,不论是烧烤还是清炖都是难得的美味~”
“果汁丰富的红果,缓解口渴,一小袋只需要1银元~”
“可收缩睡帐,不用再为夜晚露宿而担心,保暖效果良好,探险必备~”
......
蹲在肉摊前,凤九歌问:“请问怎么卖?”
摊主是个肌肉鼓鼓的大汉,身后背着一把重剑,狐疑地打量下凤九歌:“小姑娘你有钱吗?”
“啪”的一声,龙泽瑞将一袋子钱丢在大汉面前:“这肉我们都要了,要多少钱里面自己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