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展开是我始料未及的。
都说情不知所起,他这也未免太过不知了。
左右还不是垂涎我的美貌?
想到这,我一下底气十足,“我可是嫁与心爱之人的,凭什么跟你走?”
“心爱之人?”
黑衣人似是听到了什么可笑的事情,笑得极为开怀。
那爽朗的笑声。
让我生平头一次,对悦耳的声音感到厌恶。
“你笑什么?”
我没好气地推开他,起身理了理衣服上的褶皱,故作镇定,“现在时辰不早,我也要回去等夫君归家。咱们就此别过!”
最好永远都不见!
我略略撇了撇嘴,打定主意以后都不再救人。
救人没好报。
你瞧,前十六年拢共救了两个,结果一人笑我,一人厌我。
比起话本子里送银子供书生赶考的那些小姐还惨。
我就不该相信什么救人一命,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的鬼话!
长得好看的男子,都是祸水!
呸呸呸!
碰不得,动不得。
我越想越气,转身朝着黑衣人走近几步,狠狠道:“给我手!”
气势汹汹,不似我往日的怂样。
黑衣人没有犹豫,伸手便握紧我的手指,他掌心偏凉,与我温热的手指相抵,倒是十分舒坦。
我一时恍神。
不知与齐鹤十指相握是否如此令人安心。
“他配不上你。”
黑衣人的话像一盆冷水,浇灭了我的幻想。
我不服。
齐鹤是我喜欢的人,我说配得上就配得上。
心中的憋闷让我熊胆一肥,作势狠狠咬在了他的手腕。
救他一命,这一口恶气咬下去就当偿还。
谁叫他与救命恩人说话,不讲究情理。
既是事实,知道也就罢了。
还要戳穿。
我得给这不懂人情世故的大侠上一课,让他明白什么叫口下积德,福缘自来。
虽然我想的挺美。
不过,却没有太敢用力。
万一他血中啐毒,咬破了皮肉。
吃亏的还是我。
我虽不在江湖走动,但江湖的传闻可一个都没拉下。
尤其最爱听那些走街串巷的小贩讲,比说书先生还要精彩几分。
离奇又传奇。
比起我这不值一提的岁月,当真是天上地下。
“这样轻?”
“多咬几下,出出气也好。”
他伸出的手腕白皙,不似常年在外奔波晒黑的模样。
这倒是稀奇。
难不成他是个晒不黑的?
我暗自羡慕,隔着衣袖掂起他的手腕上下打量起来。
不仅肤白,就连手指也是纤长有力。
我悄悄比划了一下,不愧是练剑的,手指比我的要长很多。
黑衣人叹气,随手戳了戳我的酒窝。
“男子与女子的手,自然不同。”
“你先救之人是我,后救的齐鹤。”
他语调平平,反捏住我的手指不放。
我不敢造次,刚刚之所以敢这么猖狂,也是因为他今日没有佩剑的缘故。
现在他拉着我的手,万一来一招分筋错骨……
我寒着脸,万分担忧我那不甚纤细的手腕。
“为什么不要我以身相许?”
他问得认真。
以身相许,不都是长得好看的人才有底气说出的话么?
我可不敢直截了当的这么告诉他。
从我救他开始,他脸上的黑布就没取下来过。
就连我替他包扎伤口,都被他给了一剑。
所以我哪里有那个胆子去瞧瞧他长得如何。
不过,以我的猜测。
他这么防备,多半相貌不佳。
所以我很是自觉地略过他,朝后来的齐鹤提了这要求。
只是没想到。
一个鬼面面具,让齐鹤与堂姐瞧对了眼。
成人之美,我做到了。
可是。
堂姐的情意似风,短暂地停留了一会。
便烟消云散。
我还记得成亲前三日,她坐在我房中,把玩着之前从我这要过去的鬼面面具,向我娓娓道来。
那嫁与齐鹤的种种好处。
她的心思,我明白。
她厌了与齐鹤的这种你侬我侬。
平淡的内院相守,施展不开她十七年的精心苦练。
我摸鱼的时候,她在练舞。
我爬树的时候,她在练琴。
我偷吃的时候,她在习字。
同样的孟府小姐。
除了能吃能喝,我一事无成。
而堂姐。
琴棋书画,诗词歌赋。
无一不是京中翘楚。
这样如明珠一般的人物,身边又怎么可能少的了追逐者。
她倾心齐鹤,说到底,也不过是觉得这冒名顶替的戏码新鲜。
现在戏瘾过了,家中长辈红脸白脸都已唱罢。
齐鹤的那颗真心,变得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