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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1 / 2)

从此,对成人世界察言观色近乎成了我的本能,大人们对话背后的意思总令我敏感。我总是以同龄人几倍的深度去揣度别人的一言一行,甚至是无中生有地大发想象。同时,我也学会了隐藏和自控,不闹脾气,不给人添麻烦。我不是他们的亲生子,所以我和表哥不可能同等,而对此,我也不具备发言权。

九岁时,刚上小学三年级的我无论如何也要报名去参加散打学习班,因为在那里,我可以完全放开自己,尽情地挥洒拳头,发泄胸中的郁闷。舅舅舅妈很反对,他们希望我像表哥一样知书达理,才十岁就戴上标志着“学问”的眼镜。而我,偏偏喜欢与人打架,拉一堆伙伴称兄道弟。但他们没有坚决反对,因为他们不必为我的“堕落”承担什么责任。“那是遗传,”他们说,“是遗传,我们也没办法。”

在外人所能观察到的方方面面,我和表哥受到的待遇似乎是一样的。

小时候,我们总会有一套一模一样的衣服,每次出去参加什么寿宴喜事,都要穿得一模一样。亲朋好友们看见总夸我们像一对双胞胎,这时,舅舅舅妈就会觉得脸上特别有光。

上学后,舅舅要我们一起参加补习班,我不乐意,就为这事挨过一顿大批。那是我头一回硬了脾气,坚决不从,甚至想到了离家出走。舅舅在我的脾气下软了下来,他说:“这可是你自己不去,不是我不让你去,你不去,不是我和你舅妈的责任!”我就明白了,其实只要我把责任分清楚,别让旁人说他们待我不公,他才懒得逼我做什么。

但这种同等待遇一到家中就会崩溃。表哥不小心弄坏我的东西,我从来没有怪过他,总是陪着笑脸说没事。但我绝不能弄坏他的东西,那时,他不会记得我有多少次原谅过他。在他的潜意识里,这不是两个兄弟之间谁对谁犯的小错误,而是一个外人损坏了家里的东西。

最无奈的是,家里发现丢了什么,当着我的面,他们会先问表哥拿没拿,再问我拿没拿。如果都说没有,他们便会私底下问表哥怎么回事,然后共同找出是我拿的证据。表哥在他的卧室里丢过一本书,他硬说是一起打游戏那天不见的,摆明了指我。我问那是本什么书,他说是《论语解读》。我一听,不屑道:“武侠我说不定会偷,你那书,我瞧都不瞧,偷来干嘛?”舅舅舅妈在我身上实在找不出偷这样一本书的动机,只好作罢。但他们并不完全放心我,总觉得像我这种缺乏父爱母爱的孩子,性格一定会非常扭曲,喜欢以破坏为乐。从这一点出发,家里丢什么东西都有我的嫌疑。

慢慢地,我发现他们经常躲着我干一些事,为避免我猜疑,不直截了当把我支开,而是抓紧细小的我不在场的时间。

小学五年级的一天,我准备晚上跟同学出去玩,晚点回去,后来发现忘了东西,中途折回。我刚走到门口,还没开门,就听见舅妈高兴的声音:“什么呀,人参!怎么可能,妈妈可给你买不起人参。这叫‘千年虫草’,你现在又长身体又读书,吃这个特补。这照样贵着呢,一斤都要四千三!”

“啊!妈,这也太贵了吧,咱家哪有那么多钱买这个呀!”

“咱家哪儿买得起。”这回是舅舅的声音,“这些呀,是好些年前你那有钱的姑父买的。那会儿他弄来了好多,现在已经没多少了。”

过了好一会儿,表哥才慢吞吞地说:“……那他知道吗?要是没了……”

“他怎么会知道。”舅妈又说,“别耽搁了,快吃。”

我没有打开门,也没有再偷听下去,转身走开。

那时表哥已经不习惯像小时候那样亲热地叫我了,和别人在一起时就叫名字,他们一家三口在一起时,便只需要一个“他”字,就心照不宣了。

我知道他们烦我,没有我,他们三口之家肯定比现在轻松,至少有更多的时间享受天伦之乐,而不被我这个外人打扰。

***

当我长到开始思考自我的年龄时,我惊奇地发现,自己内心深处珍藏着一片空无一物的空白地,就像连杂草也无法成活的沙漠。

那是我生命的空洞,是我活在这世上所缺少的东西。我缺少什么,不是衣食,而是同这世上共存的其他人之间,所能产生的情感纽带。亲情,这最原始的情感,在我成长为人的整个过程中彻底缺席。于是,通往内心深处的那道门始终紧闭,排斥着任何人哪怕片刻的窥探。

于是,所有的人在我这里,都似乎一张无法占据空间的纸片,我对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无法生出情感。

没有情感,便少有烦恼,于是我总算平安地长大了。

但那种寄人篱下和倍感多余的痛苦,却随着时间的流逝不断加剧。我痛恨看人脸色的日子,急于想要逃离。

上了职业学校后,一帮没出息的学生邀我一起出去闯荡。我早已混得相当不错,因为没人敢跟我打架,男生群里我是公认的大哥。就连表哥有次被人威胁,也是我帮他摆平的。所以闯荡这种事,他们也要我成头。我一向有分寸,不给学校添麻烦,但那次却应得爽快——因为他们说,干脆去平城闯一闯。

平城是在老家北边的一座大城市,是方圆几百公里内最繁华的大都市。去平城闯荡在这帮学生看来只是一种时尚,但对我来说,却是个难得的机会——我不仅要去平城,还要想办法留在那里,逃离童年的一切!

***

在平城漂流的日子完全不像想象的那么简单刺激,孩童们第一次感受到了现实世界的残酷。才半个月,大家花光了身上的钱,却连给人端盘子都没人要。眼看就要露宿街头了,一伙人只好打起了退堂鼓,算了,还是回去吧。我们一同来的有十来个人,一番游荡后,其他人都灰溜溜地回了老家,只有我,意外地留了下来。我本来就打定了主意绝不回去,留下来的愿望比他们任何一个都要强烈。事实上,我也的确是得到了一个机会,为这个愿望的实现种下了可能性。

就在大家决定要走的那天,为了发泄胸中的不满,决定找个地方吃顿霸王餐。我们找到了一条背街的巷子,那巷子里连着开了好几家酒吧,巷子口挂着一个大大的金属牌子,上面写着“银巷”两个大字。

我们打探了一番,酒吧里的服务员都是些漂亮小姐,门口也没有雇保安,一看就是好捏的软柿子。这帮欺善怕恶的学生决定在这里打劫,却没想到,银巷里的酒吧,背后都是有人撑腰的,而我们选中的那家,老板正好是那一带出了名的地痞。

本地痞子碰到外地痞子来找碴,自然免不了一场混战。酒吧看着没人管,可实际上,连坐在吧台边喝酒的人都是撸起袖子就能干架的那种。我们那帮学生虽然白喝了酒,却挂了满身的彩,被揍得找不着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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