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姐姐家的不幸,柳白氏潸然泪下。
柳郧问:“你哭什么?”
“哭我那苦命的姐姐,原先是多么清高的人,却惨遭如此的羞辱和不幸;还有清婉,本该有美满的姻缘,找个称心如意的郎君。可如今嫁给了个顽劣的儿童……”看到丈夫没了话语,柳白氏忽然想起了他醒来后的叹息,便问,“刚刚,夫君为何叹息?”
“泰宁王[3],前天薨了。”
“谁,薨了?”
“泰宁王。”
“就是年前帮她大姨家报仇,除掉恶魔丞相的买奴王爷。”
“是啊。”
“你不是说,王爷正值壮年,如何说薨就薨了呢?”
“我也感觉蹊跷。年前,朝廷还以泰宁县5000户封买奴王爷为泰宁王,奖励他在当今圣上即帝位期间之精忠报国。”
“这就叫‘先给你个甜枣吃,然后治你于死地’。”
“哎~不要胡说,皇上怎会害死王爷呢。”
“多明显啊!王爷受封不到三个月,就不明不白地死了……这是有多大的秘密怕王爷泄露?”
“你可不要出去胡说。”
“我出去说这干嘛。”柳白说道,“这不是咱俩在家私下里说嘛!如此说来,我们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不见得不是一件大好事呀!”
柳郧瞅着妻子,相视而笑:“你能这么理解,我就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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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南蛮
“南蛮之地”泛指古中国中原区域对以南的区域,古中国南方的地区,长江以南的地方,即如今南方一带。
古中国的南方并不像中原那样繁华,且不适合大面积开垦耕种粮食,由于南方一带群山环绕,野生动物富饶,所以“南蛮之地”的“蛮子”多以狩猎、打渔等方式为生。因为当时南方农业的落后与人口的稀少,所以古时惩罚罪犯与贪官污吏皆发放边疆。“流放”一罚中,发往“南蛮”也是选项之一。
早在秦朝以前,中原部落把长江中下游以南各部落统称为“越”或“百越”。据《汉书.地理志》记载,百越的分布“自交趾至会稽七八千里,百越杂处,各有种姓”。也就是从今江苏南部沿着东南沿海的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广西及越南北部这一长达七八千里的半月圈内,是古越人最集中的分布地区。
“百越”即是指江浙沪、广东、广西一带的原住民部落。江浙沪一带是“吴越”,福建一带是“闽越”,广东一带是“南越”,广西一带是“骆越”(雒越)。雒越是现在京、壮、侗等现今广西及越南各族的祖先。而吴越、闽越、南越等部落则主要成为后世汉族的祖先。
“百濮”分布于百越之西北部、楚国之西南部,即今重庆南部、四川南部、贵州、云南等地。“百濮”最早见于中原史籍记载的是《尚书.牧誓》,曾参加周武王“伐纣”会盟。濮族与庸、蜀、羌、髳、微、卢、彭等族群一起参加周武王牧野誓师讨伐商纣王。
[2]《送友人》唐朝.薛涛
原诗:水国蒹葭夜有霜,月寒山色共苍苍;谁言千里自今夕,离梦杳如关塞长。
译文:水国笼罩在凄寒的月色之中,寒冷的月色与夜幕笼罩中的深山绿水浑为一体,苍苍茫茫。谁说友人千里之别从今晚就开始了?可离别后连相逢的梦也杳无踪迹,它竟像迢迢关塞那样遥远。
[3]王爷
王这个词出现的很早,但王爷这个民间口语出现的却比较晚,在元末明初市民小说中出现了“某某爷”的称谓。
在古代爵位制度中,王爵作为最尊贵的一级,自两汉时期开始一直延续到了清末。不过,严格来说,传统意义上的王爵其实直到魏晋之后才开始出现,两汉时期的王爵并未纳入爵位制度,而只是作为诸侯国王存在。当然,王爷的权力,各个时期也略有不同。
(1)古代的王爷是什么级别
秦朝以前,“王”乃是对诸侯和周天子的称呼。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废除分封制,转而推行商鞅变法后的“二十等爵位制”,“王”爵曾一度消失。直到西汉建立之后,汉高祖刘邦推行“郡国制”,于各地分封诸侯王,“王”爵这才重新出现。
西汉初年,刘邦分封七大诸侯国、八大异姓王(燕王臧荼被杀后卢绾继任),在异姓诸侯先后被灭后,刘邦又分封兄弟、皇子九大刘姓诸侯王,并于众臣盟誓“非刘姓不王”,史称“白马之盟”。不过,此时的诸侯王虽然也是王爵,但却是超脱于汉朝“二十等爵位制”之外的存在,而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王爷,东汉基本延续了这一制度,当然汉末的曹操算是个例外。
从魏晋开始,传统意义上的王爷才真正出现。王爵开始被分为亲王和郡王两级,目前记载最早的郡王,便是晋武帝分封的东莞郡王司马永祚。此后,这一制度得以延续,其中亲王主要由皇帝的兄弟和儿子充任,而郡王则由亲王无法继承爵位的其他儿子充任,当然文臣武将被分封郡王者也大有人在。
亲王与郡王最为直观的区别,便在于封号字数的不同,一般情况下,亲王均为“一字王”,除清朝以寓意美好的形容词为封号外,多以春秋时期的国名为封号,尤以“秦、晋、齐、楚”四个封号最为尊贵,之后则是“鲁、赵、魏、梁、燕、代、陈、韩、宋、吴、越”等,同时也有以省、州名作为封号的。
郡王封号,则大多以古郡名为封号,例如“常山王、长沙王、中山王、定陶王、渤海王、成都王”等,常山、长沙、中山、定陶、渤海、成都这些都是郡的名称。
关于王爷的地位,两汉时期的诸侯王权力极大,虽然“推恩令”后诸侯王权势被削弱,但其仍然是诸侯国皇帝般的存在。魏晋以后,一般情况下,亲王一般为正一品,位在三公之上,而郡王则为从一品,位在三公之下。
(2)古代王爷都有哪些权力
作为爵位中最为尊贵者,王爷的权力和职责实际上每个时期都略有不同,而从总体趋势来看,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权力呈现递减的趋势。
1.西汉九大同姓王
两汉时期的“王爷”,实际上就是封国的皇帝,与周朝时期分封制下的诸侯国权力几乎没有什么分别。这些诸侯王,不仅拥有独立的军权,且财权和治权同样是独立成系统的。即使汉武帝推行“推恩令”以后,诸侯王的封地开始锐减,但其权力却始终没有发生变化,只是侯国的权力被严重限制而已。光武帝建立东汉之后,同样分封诸子为王,不过与西汉的诸侯王不同,此时的诸侯王权力已经大为缩水,除了保留一定的治权和财权之外,并无其他实权,但相较于后世的闲散王爷来说,权力仍然较大。
2.西晋诸王
魏晋时期,曹丕篡汉建魏后,虽然也将宗室分封为王,但对其权力却限制极为严格,不仅收回了其治权和兵权,更是连行动都受到限制,比后世的闲散王爷还要惨。直到司马炎建立西晋之后,才再度大肆分封宗室为王,同时为了防止地方豪强势力的扩张,司马炎又制定了王国置军制度,王爷可以根据封国大小统率不同数量的军队,但此时的诸王仍然没有治权。直到后来让诸王出任地方都督,这才使得他们拥有了一定行政权力,后来则又允许诸王于封地自行设立官员,收取封国租税,结果使得这些王爷彻底成为了实权藩王,这为后来的“八王之乱”埋下了伏笔。
3.隋唐时期
到了隋唐时期,王爷的权力彻底缩水,彻底丧失了治权、财权和兵权,虽然仍分封于各地,但只保留有一定食邑。以唐朝为例,唐朝亲王可封食邑八百户,但也有加封至一千户乃至两千户的特例,例如荆王李元景于永徽初加封至1500户,梁王李忠赐实封2000户。公主则为食邑三百户,长公主加三百户。不过,隋唐时期的王爷却可以兼任其他职位,例如隋朝蜀王杨秀便曾担任益州刺史、益州总管,负责都督二十四州诸军事。
4.两宋时期
宋朝宗室可以说是较为奇葩的一个存在,虽然也有获封亲王者,但很多却不能世袭,且虚封不就国,也就是说宋朝的王爷虽然有封号,但实际上并没有封地。朝廷为宗室制定了相应等级的待遇,被集中供养于京城之中。
5.元朝时期
到了元朝,王爷们的好日子又来了,权势相当的大。此时的王爷再度拥有了封国,不仅掌握着封地内的军政、课税、司法,甚至连死刑判决权也在手中。不过这种封地大多集中于蒙古,除了四大汗国和直属大汗的中央兀鲁思之外,其余的土地均归属了元朝的王爷们。此外,从窝阔台征服华北开始,元朝便多次给王爷们分封汉地食邑,不过这些食邑王爷们平时并不插手,只是交由达鲁花赤监管。
元朝的王爵唯皇族、蒙古贵族可封,宗室封亲王、远支宗亲与贵族封国王。其余国公等爵封赐甚滥。
元爵分为:王正一品,郡王从一品,国公正二品,郡公从二品,郡侯正三品,郡侯从三品,郡伯正四品,郡伯从四品,县子正五品,县男从五品。
6.明朝时期
明朝宗室的权力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以永乐皇帝为分界线。洪武年间,为了消灭北元残余势力,巩固大明统治,朱元璋分封诸子为王,且允许设置三卫兵马,同时对于辖地的官员同样有监管的权力,不过并没有财权,也没有了食邑,而是由朝廷按照洪武朝制定的待遇定期拨付资金。永乐朝以后,王爷们的兵权被收回,也失去了对辖区官员的监管权力,变成了只由朝廷供养的闲散王爷。
7.清朝时期
清朝的王爷与其他朝代不仅封号不同,等级也有所差别。在清朝十四等爵位之中,和硕亲王为第一等,而多罗郡王则为第三等(其他朝代郡王为第二等)。清朝的王爷待遇与明朝大致相似,主要由朝廷供养,但却不再就藩于各地,而是大多散居于京城(清初的吴三桂等藩王除外)。不过,由于清朝特殊的八旗制度,清朝的王爷虽不再有实权,却可以不同程度的参与朝政。而到了清朝末期的“预备立宪”中,清朝废除军机处,实行责任内阁制,其中多有王爷担任内阁成员,从而得以直接参与朝政。喜欢叹流水兮请大家收藏:(zeyuxuan.cc)叹流水兮泽雨轩更新速度最快。到泽雨轩(www.zeyuxua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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