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草场是丛丛的新绿,天边洒落了淡淡的红霞。白云浮于山岭雪色之间,雪山倒映在碧水平湖之上。
本是极静谧的风景,却因湖水中嬉戏共浴的人群,搅乱了一湖静水。
阿玛湖里,几百个年轻男男女女都浸泡在湖水里,袒露最原始自然的样貌。
岸边备好了果肉食物。
人们或趴在湖畔,对歌闲聊。或有那身手矫健的男女,在湖水中竞游争渡。比试之余,也展示了自己的力量。
于缁衣氏部落的人来说,在阿玛湖共浴,既是作为劳作后的放松,也是供年轻男女调情,接近心上人培养感情的场所。
当然了,假如看上的对象过于优秀,肯定是不乏爱慕者的。那么为了证明自己的优秀,不论男女,他的几个爱慕者之间也避免不了一番争斗。
争斗的方式,不局限于渡湖竞赛这种文明的方式,也可能直接抢人。
元黎全身浸在湖水里,咔嚓咔嚓啃着野果。只留一个头颈在水面上。
丹果坐在元黎背后的岸上,编织着元黎的长发。
作为部落里缁衣第一人,丹果的审美和手工是一流的。编发也不在话下。
一边编发,丹果一边兴致勃勃地对元黎说,“雷一定是这一轮的胜者。”
她说着,抬手指了指那边并排划水的几个男人。
“他的手已经好了,那几个都比不过他。”
元黎顺着丹果手指的方向,看向最热闹的那边。
几个古铜色皮肤的男人正拼命游向湖的对岸。两旁和岸上都是围观的人,女子居多。
还有叫喊的声音传来。
“雷——雷——”
“你看,我就说他会赢!”
丹果感叹完了自己的眼光,又试图说服元黎,
“你那么喜欢都,可以自己生一个。我觉得雷就不错,部落里的女人都喜欢他。他的孩子一定是健康强壮的。”
元黎只看了一眼,就兴致缺缺地挪开了眼。脱离了第一个夜晚的氛围,她还是秉持自己的喜好,对古铜色皮肤的壮男无感。
“都也叫我阿母。他今天跟老聃去采药了,不然你就能看到我的孩子。”
元黎一副不要脸的样子把都归在了自己名下。
“可是我想做你生的孩子的阿母,要长得像你。我会给她做很多的衣。”
丹果对元黎抢儿子并不介意,嘟起嘴问,“如果你不喜欢雷,那你喜欢什么样子的呢?”
元黎转过头,看着丹果,眨了眨眼。
“我喜欢你这样的。”
元黎说话时凤眼半眯,英气柔化了些,反突显出几分魅惑。仰头看着她的模样,甚是美艳勾人。
被元黎这样看着,丹果竟然不知不觉红了脸。她低下头,扯了扯元黎的头发,娇嗔地说,“你若是个男人,我一定只跟你一个好。谁也看不上。”
元黎耸了耸肩,看着自己水中的倒影,笑眯了眼。“我要是个男人……哈哈,我也喜欢像我这样的男人。”
白白的,修长苗条又好看。而且还能打。
想到这里,她不觉晃了晃神。
水里的倒影似乎变成另一个男人的模样。如雪山一样清冷绝尘,修长,白皙,还好看。最初的惊艳与后来的恼恨夹杂,历经多年,那人的形象反倒更加清晰了。
正是这晃神的功夫,一个身影从元黎在湖面的倒影中破水而出。激起大片白色的水花。
“元黎姐——”
雷抹了把头脸上的水,朝元黎露出灿烂的笑容。
水珠从他精壮的上身流淌,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元黎皱皱眉头,往后退了半步,还没说话。丹果已笑嘻嘻地问,“你还敢来找我的元黎,不怕再断手吗?”
雷摸了摸受过伤的臂膀,灼热的目光注视着元黎,笑容不含半点阴霾。
“敢。元黎姐就算折断我的另一只手,我好了也还要来的。”
少年的爱慕执着得像一团烈火,雪山融化的湖水也不能浇灭他的热情与冲动。
丹果拍了拍元黎的肩,真挚建议,“我已经教过你了,再试一次吧元黎,这次不会有问题的。”
“试一试,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