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我只是我爹良心发现了,用来赎他内心的罪的产物。
他现在看似给我吃给我穿给我钱用,百般容忍我,当然不是因为爱我,是因为他想在他死之前洗的白白的,干干净净的上天堂。
人到老了,就会想着为年轻时候做错的那些烂事情弥补,但他不知道有些事情是弥补不了的。
比如说我妈,那么漂亮的一个女人,最终落得蓬头垢面披头散发地离开。
用红颜薄命来形容我妈最合适不过了。
不过有罪的不是她的容貌,而是她遇人不淑,把自己的一生压在了一个不值得的男人身上。
我从很小就跟自己说,我绝对不会重蹈我妈的覆辙,我有着清醒的认识,在这个世界上自我的利益最重要。
总结成一句话就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所以我半眯着眼睛懒洋洋地告诉梁歌:“我前两天头脑发热,以为自己是拯救世界的Superman,不过现在我已经恢复正常了,明天早上我就从你这里离开。至于沈离呢,你就当做没见过他,或者你要把他交给沈鑫荣我也没意见,反正跟我也没什么关系,他的事情从今天开始就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挂掉了电话,塞在枕头底下,梁歌又打电话来,我本来不想接的,但是他打的不停,我只好接通了。
“如果你是为你自己的事情纠缠我,我会很乐意。”我嬉皮笑脸地告诉他。
“桑榆,沈离和你不一样。”
“他当然和我不一样,如果我是他的话,压根就不会让自己落到如此的境地。”
我挂了电话关了机,趴在床上呼呼大睡。
我就是这么没心没肺,哪怕外面风大雨大雷声大作,哪怕沈离可能在外面流浪,可是关我什么事。
我高估了自己的爱心和耐心,比如说三天五天了,连三五个小时我都没坚持下来。
但是我的美梦很快就被一阵浓浓的湿气给惊扰了,然后一个人掀开了我的被子,把我从床上揪了起来。
能对我做这种事情的人,除了我二嫂还有面前的梁歌。
我睡眼惺忪披头散发,打着哈欠用眼白看着他:“大哥,你知不知道扰人清梦是一件很缺德的行为,特别是女孩子的美容觉。如果我明天有黑眼圈的话,你拿什么赔我?”
“沈离不见了。”梁歌言简意赅地告诉我。
“是啊,我把他从这里给赶出去了,你不是一直嫌我们很烦吗?现在,烦人精一号已经消失了,烦人精二号明天睡饱了之后自然会从这里离开。”
“跟我去找他。”他简短地说。
我看他的风衣上都有些湿了,头发丝上也往下滚落着雨水。
“你干嘛要管他的闲事?”我真的有点奇怪:“他丢了就丢了呗,反正你跟他只是萍水相逢,你们连一句话都没有对话过,那你是开慈善机构的吗?你还是什么爱心搜救队的志愿者?”
梁歌只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他不再跟我废话,转身就走出了房间。
我又仰面的倒回了床上,我困得要死,外面大风大雨的傻子才会出去跑。
我以前听我二嫂说过,说梁歌是一个非常正直又非常有正义感的人。
我觉得这两个词对我来说一点意义都没有。
要正直做什么,要正义感又做什么?
这两个词对我的人生来说,完全没有任何含义。
而且我对梁歌感兴趣,不是因为他正直有正义感,而是看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