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姜念卖完了卤味以后又顺道去了县城送菜,午后的县城显得很冷清,已经没有专门过来赶集的村民了。只有住在县城里的住户们还在街上先逛着。
姜念先去送了菜。卖了一百斤菜,赚了二两五钱银子。然后又去买了粗粮,又去了肉铺。
肉铺老板给了姜念十五副猪下水,“我这儿只有三副猪下水,剩下的都是去隔壁青山县和吉安县拿的,你点点数。”
“好。”姜念让老板称了称,另外又买了做卤味的猪肉。再买了两根大猪蹄,拿回去做红烧猪蹄吃。
等买完粗粮和猪下水后,姜念今日卖卤味赚的钱基本上就全搭进去了。
肉铺老板问道:“这次能用到赶集那日吧?”
“应该能。”就算不够。姜念也不会再加了,怕折在手里。
离开了肉铺后,姜念便径直去酒楼拿自己的鸡脚和鸭脚了。“这次有多少?”
“我去县城其他小馆子都找了找,凑了三盆鸭脚和鸡爪。你看看。”伙计将东西搬了出来,三大盆边角料,“你还说鸭脖子鸭头翅膀都要的对吧?我这里还有半盆。不过鸭脑袋比较多。”
姜念看了眼新鲜的鸭脖子、鸭脑袋、鸡翅膀。满意的点点头:“要。”
“我点点点数。”姜念算了算。按半盆十文和一整盆二十文的价格来算,一共是七十文,另外还有五文钱的跑腿费,“你数数钱。”
伙计点了点头数。然后高兴的将钱放进棉衣里藏起来,他辛辛苦苦做学徒一个月一百五十文。现在就拿点不值钱的边角料卖出去,扣除从别地买鸡脚鸭脚的十几文钱,他转手就赚了五六十文,这也太轻松了。
伙计对这个生意上了心:“下次还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