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楚礼,楚仁两口子的变化更大。
刘雪梅的穿着变得很时髦,海魂衫,喇叭裤,再带上一双蛤蟆镜,更别提她还学人烫了个卷发。
本来是个温婉的女子,现在变得不伦不类,反而丢失了之前的气质。
楚仁已经不穿白衬衫了。
可能是做吃食生意容易弄脏衣服,现在都换成了灰色的衬衫,看着沉稳了许多。
也凭空增加了十岁的既视感。
“你们两口子的变化可真大。”
饭桌上,陈红英随口聊起。
刘雪梅有些得意地摸了下自己的卷发,说道:“大嫂,现在城里都流行这种发型,你要不也去弄个?不贵的,也就十几块。”
陈红英使劲摇头。
“不行,我接受不了。”
她还是比较喜欢黑长直,这好好的头发,干什么要给烫卷了呢?
多少是有点闲的没事干了。
“而且你不觉得烫过的头发很臭吗?”
陈红英真心发问。
刚才刘雪梅就到她面前显摆了,陈红英没觉得好看,反而觉得那股子洗发水都遮掩不住的焦糊味真难闻。
光是近距离闻着都难受,何况是在自己脑袋上......她可不想遭这罪!
“臭?”刘雪梅的脸色瞬间变了,青了又白,“哪有什么臭味,我这头发香的很,用的是城里的洗发水,味道可好闻了!”
陈红英往她脑袋上看了一眼。
原先过腰的长发,烫完也就刚刚过肩。
长度缩水了一半。
而且发质也没那么顺滑了,黄黄的,看着就不好看。
她可真欣赏不来。
何况还带个焦糊味。
也不知道三弟妹是怎么忍受得了的,还有三弟......这晚上睡一起,闻着不难受吗?
“林凌,你在鹏城,那边能烫头发的人应该很多吧?”
安利陈红英不成,刘雪梅开始转换目标。
林凌点点头。
“是挺多的。”
在刘雪梅期待和欣喜的目光中,林凌缓缓说出下半句,“不过我不喜欢,就是因为有焦糊味。”
而且头发变卷了之后,总感觉洗不干净......
用加热棒夹出大波浪,洗一洗就能恢复原样,是她唯一能接受的。
刘雪梅笑不出来了。
林凌现在都住在鹏城了,也算是和国际接轨的人,连林凌都说烫头发会有焦糊味,她再怎么说自己头发没味道,大家都不会信了。
关键是,她真的有闻到焦糊味......
从烫头发那天起就有闻到,理发师一直说是会好的,结果这都大半个月了,糊味还没散去。
刘雪梅心如死灰,难道她要一直忍受这样的味道过日子吗?
“好了,都吃饭呢,别说这些了。”
林春花及时打断了话题。
“对对,娘,今天这鸡是哪来的,吃着很好吃,得养了一年吧?”
林春花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
“你有眼光了,这是别人送给林凌的。”
“就黄桃村的村长黄勤劳,他娘送过来的,说是给林凌的,还说回头过年来串门,我估摸是有什么事,加上林凌也跟我说过她,就给收下了。”
林春花多半是能猜到那位黄大姐的意思,去年几个村子都是同一个起步点,结果今年青山村弯道超车,靠着到县城那条路,拉了不少生意,今年村里人都挣了不少钱。
其他村子听说了,估计也想复制他们的成功之路吧。
最有可能的,就是想让林凌给他们也修一条路。
不过林凌又不傻,心里肯定有分寸的。
这给自家村子修,自己也能享受到便利,给别的村子修,那就有点冤大头的嫌疑了。
除非林凌真的钱多到没处花,那她就无话可说了。
“原来是黄大娘,没事,她之前就说要送我老母鸡了,回头我上门拜访,给捎带点东西就行。”
林凌一点也不虚。
到底是在鹏城历练出来了。
“你有数就好,当时我都不想要的,结果黄大姐把鸡扔下,就让她儿子骑着自行车走了,我赶又赶不上,那鸡也拎不动。”
林春花现在想起都心有余悸。
那位黄大姐可聪明了,让黄勤劳骑着车在不远处等着,而她送完鸡走出去,立马上车走人。
可怜林春花当时看着院子里两只老母鸡,追也不是,不追也不是。
那可是货真价实的老母鸡,养了起码一年多,每一只都有七八斤重。
她只能抱得起一只......
“到底是这几年没下地,功夫退后了。”
林春花颇有些感慨,“以前我也能两只手各拎一只老母鸡的。”
楚义从饭碗里抬头,看她一眼,纳闷道:“娘,咱们家什么时候有一次吃过两只老母鸡?”
这拎鸡,是只有杀鸡的时候才会做的动作。
以前不让养太多家禽,再后来,养的鸡是多了,都要留着下蛋吃。
“那你就错了。”陈红英微微一笑:“我们做月子的时候,娘隔几天都会杀一只鸡给补身子的。”
楚义“哦”了一声。
难怪他不知道。
原来是女同志专属。
林春花哼了一声,“你娘我在当婆婆这一项上,还是合格的。”
林凌看她那得意的小模样,颇有点傲娇的意味。
一时间想到了别的地方去。
她一直觉得楚义和二宝都有些傲娇,还纳闷是从哪继承的,原来根儿是在林春花这里啊!
破案了!
“娘,你这好婆婆当久了,不如换个词儿?”
“明儿再把剩下那只老母鸡杀了吧?”
今天这只老母鸡,楚义吃着很满意,意犹未尽。
就给盯上了剩下那一只。
两只老母鸡成双来的,总不好让那鸡落单吧,那鸡得多伤心啊。
“你别想了,我要给林凌留着的。”林春花翻了个白眼。
“媳妇儿~”
“咳咳,回头再说!”
林凌点头也不是,不点也不是,索性跳过。
就是这么不按套路来!
楚义哀叹一声,不再言语。
这老母鸡是真好吃啊,肉特别有韧劲,吃起来有一股鸡味。
简单煮熟后,蘸着酱油吃,别提有多美了。
比城里的鸡好吃!
“妈妈,你,你们吃的时候,记得带上我。”
二宝只有这个要求。
桌上所有人都笑了。
“二宝,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林凌点了一下他的鼻子。
这话说的,好像她和楚义会落下他们吃独食似的。
嗯......
想到这,林凌还真有点心虚。
她自己在空间里悄摸吃东西的时候可不少。
“妈妈,要不我们在村里养鸡?”
大宝语出惊人。
“可是你妈妈要在鹏城看着生意,要不大宝你留下来养鸡好不好?”楚义恶趣味的调侃。
“爸爸,我是小孩子,我还要上学的。”大宝一本正经的回答,神色有些无奈。
爸爸怎么这么笨呢!
楚义没想到他这么淡定就反击了,顺着他的话往下说:“对哦,那怎么办?”
“妈妈不是有钱吗,可以像开店一样,让别人干活啊!”
林凌连连点头。
就在大宝眼底泛上喜色的时候,她接着说道:“你说的很对,但是我不听!”
术业有专攻。
她对养鸡的事完全不了解,贸然进入这一行,那就只有一个“死”字。
如果她对养鸡爱得深沉,那她可能会专心看书学习,拜师求教,但她并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