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凶手既然把尸体抛在北小营,他经常活跃的地点又位于乌市的东半城,那么他一定藏匿于乌市的东南角方向。
慕云有一点一直都不明白,既然黑皮曾经说了,这些残障人士有一部分都是被人控制起来的失踪人口,他们用暴力手段迫使他们去乞讨、要饭牟取暴利,甚至其中可能涉及到人口贩卖的问题,为什么我们不从这方面开始查起呢?我们完全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查找乞讨的残障人士,然后暗中跟踪他们的行踪,看看他们最后到底把钱给了谁,这样岂不是更轻松的破案了?
这个问题张山不是没想过,实现起来也并不困难,但是他却觉得这样做不会有任何收获。
原因是缺乏证据。
证据,对于刑警来说是评判好坏虚实的唯一标准!当初反映这个问题的人是黑皮,他说有这样一个团伙,但是却没有指出团伙的头目是谁,团伙的藏匿地点在哪,受害人有多少,甚至他曾经都没有跟这个团伙打过交道。这让张山十分质疑这条线索的真实性,到后来他还专门抽出时间想了想这个问题,最终判断,黑皮所说的是无稽之谈,只是在当时那样的情况下,他为图自保而信口胡诌的,他觉得这样说警方会对他有所改观,认为他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从此就放过他一马了。
在刑警的眼里只看证据,他们不会轻易的相信任何人。这个世界上谁上当受骗最多?被忽悠买保健品的老人?还是那些被花心小伙子忽悠的纯情小姑娘们?
都不是,而且还恰恰相反,世界上被忽悠最多的人就是警察。
在一个案子的破获过程中,证据会对警察撒谎、证人会对警察撒谎、甚至当事人也会对警察有所隐瞒。
所以警察的主要工作是破案,但是在破案过程中还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谁都能轻易的相信人,但是警察不能,并不是说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而是刑警吃过这方面的亏太多了。
就拿张山来说吧,当初刚进警队的时候就吃过这方面的哑巴亏。当初他们支队接到报案,在管辖范围内的医院发生盗窃案,一个老婆婆给孙子看病的救命钱都被偷走,监控录像显示是一个女人偷的。
问这钱有多少呢?说出来吓死你们,整整二十万。
遇到这么大的案子,派出所是不敢轻易经办,在查找嫌疑人无果的情况下果断选择了移交刑警队,因为这么大金额的钱已经属于很严重的问题范畴了,更何况这还是老太太他孙子的救命钱,如果耽误了孩子治病就麻烦了。
张山当时在值班,立刻跟其他几个值班的人连夜调查,并且录了婆婆的口供,婆婆说孙子得了很严重的病需要钱治病,那黑色手包里面装的是20万元的救命钱,如果钱要不回来,孙子死了她也不活了。所有的刑警都感觉到愤怒,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存在,连救命钱都偷?经过一整夜的排查,最终还是把偷包的女人给抓住了。可是经过审问,偷包的女人坚称里面只有300元现金,还有一些证件,包被他随手丢在某个地方的垃圾桶里了。
一开始张山还怀疑小偷在说谎,婆婆一开始说的可是20万,怎么到了这小偷嘴里就成了300块钱了呢?莫不成这女贼试图逃避责任?毕竟在法律的规定上,盗窃300元的财务和盗窃20万元的财务那罪过可是完全不同的。
可是转念一想,他就觉得不对劲儿了,从视频里面看婆婆的手包并不大,如果是现金的话,恐怕能装4万块钱就不错了,怎么能装得下二十万呢?最后,在女贼的现场指认下他们在附近的垃圾桶里翻到了那个包,婆婆的相关证件全都在包里,人民币也没有了。这个手包并不大,现金能装四五万元,绝对不是婆婆所说的能装20万。
最终他们拿着包找到了婆婆,婆婆看见包被归还了欣喜不已,第一件事就是翻找里面的钱,还问里面的钱呢?
张山说,我最后在问一遍,里面到底有多少钱?
婆婆说,里面有三百来块钱。
张山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说您报案不是丢了二十万吗?
结果您猜怎么着?人家婆婆说,我懂,低于两千你们不会给立案,我这丢三百块钱你们不会重视,所以就得报高一点。
这一席话把张山气的直冒火,说:“谁说低于2000就不立案了?对于我们来说,老百姓的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就算你是丢了十块钱我们也照样立案啊!”
后来他们还查出来,孙子根本就没有婆婆所说耳朵什么重病,只是得了流感,那天婆婆是带着他去打针……
婆婆对此解释说,如果不这么说的话,就不能得到你们的同情,你们要是不同情我,这个案子你们就更不重视了。
警队里所有的人都无语了,为了这么一个案子,折腾的四五个人一宿没睡觉,点灯熬油,付出的人力物力都远超这个数了,最终竟然就得到了这样一个答复?但是看这婆婆年事已高,他们也不想去追究她什么虚报案情的罪过,就这么把她给放回去了。
用慕云的一句话来说,这年头,人民币这么真的东西都有假的,更何况是人心呢?
所以从那以后,张山不会轻易的相信任何人,而是更多的凭着自己的直觉和判断,以及板上钉钉的证据来说话!轻信任何一方的一面之词,都是对于另一方的极大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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