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冷空气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温暖的被窝总是令人留恋,不过伊渺还是从没有贪恋被窝的温暖。昨天坐了雷赫的车子回来,今天看来她得走一段路去打车了,她的车还在公司的停车场,今天九点要到雷赫的办公室报道,她一边快速的整理好自己,一边下了楼。这家里多余的车子每个人都有车,除了她母亲。
放在正常人家里,跟家中的人借部车不是难事吧,可是放在她这儿就不行。她有她的坚持,而且跟谁借,大概只能跟花花公子伊明兆借了,这个家里头还算他待见她一点,可是这大少爷昨晚也不知道几点回来的。而且昨晚她还坏了他的好事。
佣人已经把她的早餐准备好了,放在了餐桌上。白粥,小菜,还有一个荷包蛋。她欢快的吃了起来,这个很对胃口,这么冷的天,一碗下去,浑身都热了起来。
走到了门口,她看到了言绍宋的车子停在了路边,而他正倚在车门旁。伊渺笑着走了过去:“真是聪明,怎么知道今天我没有车呢?”有一种默契是放在心里的,有言绍宋在她身边,她总是觉得安心的,例如今天这样。
言绍宋一边为她拉开了车门,一边笑着说:“我准备争取当个。”
:“不用争取,你已经是了。”没有比他更好的助理了,伊渺坐上了车子,踢下了她脚上的高跟鞋。言绍宋的车子一到了冬天,永远都有一双毛绒拖鞋,光裸的小脚钻进了粉红色的毛绒拖鞋里,别提有多舒服了。如果雷赫敢不同意绍宋继续做她的助理,那么她就不干。虽然她猜年薪会高出一些,不过有些东西是钱不能带来的。例如在这样匆忙的早上,她可以坐在车子里,穿着毛拖鞋,还有一杯热热的焦糖奶茶。
从伊家到雷氏大概是四十五分钟的路程,而言绍宋提早了十分钟把她送到了雷氏的办公大楼下。这是一座城市地标性的建筑物。银灰色的高层建筑物从下往上看,如同直直插进这城市心脏的一把利刃,而雷赫显然就是这把利刃里最锋利的那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