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兵法都是大军未动粮草先行,不过杨广这种将粮草分成千人一小份的做法十分新奇。罗士信之所以没有反对立刻执行是因为他也正在考虑这个问题,只是他考虑的是5000人一个作战分队5000人一个粮草押运携带就可以了。没想到杨广比他更绝,居然千人,但这样的好处显而易见,自给自足不怕被突袭攻击,即便有千人小队被攻击也无所谓,只要逃命下来就可以,其余千人小队的补给粮草完全可以给与足够的支持!
但这种分兵也是需要冒相当大危险的!
“大哥,这分兵化装成突厥兵突进的法子很好,可一旦突厥人知道了我们的计划一个个打击,那损失必定惨重!”罗士信有些担心!不过很快他猛地一拍脑袋,“小弟无知了,小弟愚钝,愚钝。我们都是突厥服装的千人小队,突厥人肯定都是大股部队搜寻哪里有精力去寻找50个千人小队?而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每个千人小队我都分配了精通突厥语的军士,这样他们根本不知道哪些是敌人哪些是自己人,况且8万突厥兵四散奔逃,大哥妙计,妙计,虽然小弟也预测这次奇兵突击胜算很大,可如此看来只要不发生特别的意外,突厥人的老巢胡尔草原我们要定了,我倒要看看突厥人的老巢到底什么样,哈哈哈”
罗士信就是这样的本性,在杨广跟前他毫不遮掩,因为杨广已经是他大哥,一辈子的大哥。
“不光如此我还给你两元大将,一个是雁门郡张须陀一个是我父亲的贴身侍卫长元胄,这两人有勇有谋,这次跟你一起斩杀突厥大营你总知道吧!”
罗士信两眼发亮,“哈哈,大哥你不说我正想跟你要这两人,有了张须陀和元胄两人我们真可以是分兵而入合兵而击,这样我们就有三个攻击点,三个主攻点,三个让突厥人头疼的箭头,突厥人绝对防不胜防,如果遇到突厥大股军队那偷袭咬他一口就走,如果是小股军队则毫不犹豫的扑过去吃干抹净!大哥,跟你打仗真是对劲,罗士信一直以为自己是个难得的帅才,可如今跟大哥你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大哥你孤身闯进突厥大营,一戟挑死阿史那耶律的英雄之举早已经在军中传为美谈,早已跟着800里加急传遍大周的每一座城池。我想两天,或者用不了两天远在长安城的满朝文武也就知道了大哥你是天降杀神,天生的大元帅!”
罗士信这可不是拍马屁,只是他这话有些羡慕嫉妒的份,本来他想着最好阿史那耶律的脑袋是他亲手割下来的,不对,他要先割耳朵!
但杨广却已经解决了问题,所以他才割了那么多突厥人的耳朵,他才是天生的杀神,他嗜血的欲望远比杨广要强的多。
<center><div class="mobadsq"/></center>
而这次孤军深入他完全不把突厥人放在眼里,在杨广眼里是去杀人,在他眼里则是去割耳朵,他甚至想凭借手里这几万人马将突厥可汗的耳朵也割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