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咱们现在出手吧,解决了那六个毛贼,咱们分吃金蝉子的因果就断了!”顺风耳瓮声瓮气的说道。
“别急,没看见唐三藏现在还不怎么害怕吗,现在下去,效果打折扣!万一他不感激我们,岂不是白忙活了,还浪费了大好机会。!”
千里眼淡定的开口说道。
“我们要等到他快死的时候出手,这样一来,效果最佳!”
听到这话,顺风耳顿时双眼放光:“大哥英明,一切听大哥的!”
六个毛贼依然在争吵不休,他们正在讨论这匹白马是炖了好,还是卖了好。
为了有个统一的结果,险些动手打起来。
站在云端的千里眼、顺风耳都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十分钟之后……
顺风耳:“大哥,咱们动手吧!毛贼不靠谱啊!”
千里眼:“再等等,要有耐心!”
毛贼一:“我觉得这匹马炖了好!”
毛贼二:“还是卖了吧,买猪肉吃。”
毛贼三:“猪肉比马肉还要贵!”
毛贼四:“那就炖了吧!”
毛贼五:“我觉得还是卖了好。”
毛贼六:“咱们再重新合计合计!”
“握草,老子受不了了,弄死他们!”千里眼的眼珠子都红了,这是一群傻子吧!
暴怒的千里眼刚要冲过去,便被顺风耳给拉住了:“大哥快看,唐朝和尚拿出了一面镜子!”
镜子?一个和尚,拿镜子干嘛?千里眼虎着眼睛瞪了过去。
就是现在!
唐森的嘴角上扬,露出了一丝阴笑,地仙修为滚滚涌入到了日月镜之中。
下一刻,千里眼仿佛看到了一颗太阳……
日月镜,灵气注入,煌若大日在天!
“呜呜……大哥,你在哪?我什么都看不见了!”顺风耳被日月镜的光芒晃的泪流满面,一对眼珠子红彤彤的,看谁都是重影。
“别特么跟我说话,我的眼睛废了!”千里眼的两只眼珠子暴突出来,满是血丝,看上去凄惨无比。他视力极好,可正是因为视力好,受到的伤害加了暴击!
“大哥小心,有地仙靠近!”顺风耳虽然眼睛看不见了,但他的耳朵可好使,从破空声、心跳声、血气澎湃声中能够判断出敌人的修为。
他有十成把握,来人的修为至少是个地仙。
凌空飞渡,唐森左手拎着混元金锣,右手的混元槌几乎抡成了一个圆。地仙修为尽数注入到了混元槌之中。
当……
嗡昂……
半空中顺风耳整个身体僵在了当场,直接一个倒栽葱扎到了地面上。两行鲜血从双耳淌落下来。
混元金锣,声震天地,威慑群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