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孔小旌皱起眉,她安慰道,“我会尽量照顾她的,而且这边的条件你也看到了,除了人少点之外,其实大部分条件比市区也不差多少。”
孔小旌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说:“这镇子离市区近嘛,差也的确差不到哪里去。”
他接下来没说什么,就跟在后面逛着。
任旷跟凌耀耀对金渚镇都很熟,稍微商量几句,就定了一个观赏的路线——在镇子内部,主要的观赏,就是若干颇有历史的老宅。
这些宅子在以前,都是绝对的大户人家。
饱经风霜的屋宇檐廊,至今还有精雕细琢的痕迹。
缝隙里长出的青草,掩不住当年的奢华。
冉羽君就后悔:“早知道穿旗袍过来了,再撸个妆,现成就是民国风。”
又瞅了眼猫包里的团团,“我儿子太洋气了,跟这儿风情不搭,最好以后来拍照,勾-引几只狸花猫。”
任旷立刻说道:“这简单,镇上有几只流浪猫,白天很难找到,晚上就会去食堂后门要吃的。都被喂的油光水滑,而且特别亲人。你下次可以带点猫粮过来,它们收了好处,应该有配合的可能。”
冉羽君自己养着布偶,但跟绝大部分猫奴一样,有着一颗想给普天之下小猫咪一个家的花心,顿时来了兴趣:“都是些什么样的小猫咪啊?”
“就是土生土长的田园。”任旷说,“狸花,大橘,三花,虎斑……最受欢迎的是唯一一只长毛,堪称流浪小公主,估计有临清狮子猫的血统,鸳鸯眼,一蓝一金,就算白毛搞得脏兮兮的,都掩不住美貌。”
说着拿出手机给大家看照片。
果然,一堆田园猫中,那只长毛狮子猫格外出众。
美貌丝毫不亚于娇生惯养的团团。
甚至还有团团没有的,属于猫科特有的矫健感。
“这真的是没主人?”冉羽君顿时动了绑架之心,“我的天呐,它好美!”
“没主人,我们喂了它几个月了。”任旷告诉她,“还在镇子里到处打听过,大家都没听说谁家养着这样漂亮的猫。而且咱们这边的气候,长毛流浪猫其实很少见。所以怀疑是从其他地方过来的。甚至可能是过路车辆遗漏下来的。现在根本找不到主人。不过想绑架的话,有点难。它警惕性挺强的,别看照片里吃的开心,你要是敢靠过去,分分钟跑得不见踪影。”
“因为长的好看,镇上好多人想收养,都没能成功。”
“总得来说,这是一只高冷的猫主子。”
“我还不相信了。”冉羽君自信的说道,“我从小到大这么受小动物们欢迎,还征服不了一只小长毛?”
“大不了,我把团团许配给它当老公!”
“你这算卖子求荣吗?”凌耀耀打趣,“当心团团觉得你不爱它了,跟你忤逆。”
冉羽君说:“不会的,小猫咪最以貌取人了,我给它找了那么漂亮的老婆,它一定觉得我果然是它亲妈!”
说说笑笑之间,一行人将整个镇子都转了一圈,就在一座桥上停下来歇息。
任旷介绍说这镇子古代能够出这么多大户人家,纯粹就是这桥下的河流的缘故:“那时候这里是个渡口,经过一系列水系,能够跟京杭大运河贯通。南来北往的商品,都能从这里周转。原本这镇子没多少人,就这样发展了起来。”
顺便又讲了几个当地流传的小故事,不外乎是富家小姐跟穷书生、巧媳妇遇见憨丈夫之类民间传奇。
冉羽君听得津津有味,孔小旌也来了兴趣,点评几句……冉羽君就揶揄闺蜜:“你还是本地人呢,你都没有故事讲给我听。”
“我是真没听说这些故事。”凌耀耀承认自己对金渚镇还没任旷了解,“我那时候就是上学,然后回家帮我爷爷奶奶干点活之类,我爷爷奶奶都不爱多话,没人给我讲这些故事,我哪里知道?”
孔小旌随口问:“同学呢?同学也不告诉你?那美女,你读书时候被孤立了啊。”
话音未落,身侧的冉羽君已经不动声色的沉肘一撞,撞得他脸色一变,差点痛呼出声。
不过,孔小旌很快意识到自己可能问错了话,硬生生忍住。
凌耀耀倒是坦然,实际上,只要不是面对凌勇那一家三口,她对于往事还不至于当众失态。
这会就解释:“倒也算不上孤立,而是那时候大家都看电视剧啊,童话书啊之类,对于这种民间传奇,可能没什么兴趣。所以,也没人讲这些。”
“这也是我们慎重选择开发金渚镇的项目方案的缘故。”任旷适时的接口,“我们民间有很多遗落的故事以及秘密,藏着古老瑰丽的想象,但由于前些年还没发展起来,舶来品的思想,已经占据了一代人的休闲时间,甚至养成了既定的思想与喜好。现在我们赶上来了,自然要大力挖掘与发扬,属于我们自己民族特色的一些东西。”
“不然我们的下一代,会遗忘更多。”
三人闻言,微微点头,这时候团团娇滴滴的叫了两声,冉羽君忙给它塞了把冻干,看着布偶乖巧秀气的进食,她想到任旷手机里那张小长毛的照片,蠢蠢欲动:“还去其他地方不哦?不去的话,我们去看看那只小长毛?小长毛漂亮,我儿子也不赖。没准它们看对眼了,小长毛愿意主动送上门来给我做儿媳妇呢?”
凌耀耀问了孔小旌跟任旷的意见,他们都无所谓,于是决定陪冉羽君回去食堂后门,去找机会绑架小长毛。
然而刚到那附近,就看到小长毛赖在一个人怀里撒娇,又是蹭,又是露肚皮,又是拱……简直舔狗到极点!
凌耀耀、冉羽君、孔小旌都看向任旷:这就是你说的,高冷猫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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