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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死亡通知书(1 / 2)

前柺棒胡同,北京城老城区,没有拆迁的几个重要胡同之一,市政府将其列为建筑文化遗产,不与拆除,维持原貌,保留最基本的本地土著的生态文明。

有那么几个院子,评定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里面的住户清空,院落被保护起来,有的会把老宅子租给有钱的人,在不破坏原貌的前提下,改造成商务会所,或者是娱乐场馆,这也是国际上对于文物建筑最有效的保护方法。

前棒槌胡同里,有几个院子,成了文物保护院儿,以前那里的居民,都得到了政府高额赔偿,欢天喜地的搬出了这杂乱的胡同。而还有很多人,没能搬走,因为自己家宅子不够老,不够建筑艺术,而且,被住户改造的也早已经面目全非,就跟一个个杂窝棚拼凑起来的似的。但很多人不理解,觉得政府这么办事不公平,因为这个,还有人专门组织去城建总局甚至是市政府门口游行抗议,不过,老北京的胡同越来越少,国家确实需要保存下来,也不是你觉得自己地方环境不好了,就想搬走,还得让国家给你钱搬走,没有这么不讲理的事情。

柺棒胡同,顾名思义,北方人都明白柺棒的意思,老头老太太拄着的棍子,手握住的地方弯曲一下,这种棍子,就叫做拐棍儿也叫柺棒儿。要说这柺棒胡同,由来已久,明朝时候就存在,到了清朝时期,属于镶白旗,不少满族镶白旗的族人们都居住在这里,毕竟,以前这地方属于城内,只有和皇帝老子有关系的人才能住在里面,大多数都是满人,寻常老百姓,北京城的那些老土著们,是没法住进来的。所以,从那个时候就能看出,北京,真的不是北京人的北京,九朝古都,这里的土著们一代又一代的见证着这里各种王朝的兴衰跌宕,见证者各种外地人在这里当家做主,作威作福,而自己,始终没有站在过这个城市最有权利的位置,这就是作为首都,与别的城市与众不同的地方。

时值民国年间,这里才开始大规模的建造成片的四合院居住群,清政府衰落,寻常老百姓才有进入内城的机会,这里,也和当时的北京城一样,迎来的空前的市井繁荣。繁荣之中,也让北京,从一个高不可攀的王公贵族集权中心,掺杂进了,市井文化,胡同文化。现如今,最早一批的北京土著,最早一批的京腔的形成,最早一批的北京文化,也就是从那个年代开始蓬勃发展,广泛流传,

但一个地方,一旦繁荣,必将会出现一些事件,例如,关于这四九城内,最早兴起于民间的传说,不是什么朝内八十一号,也不是什么金宝街的隆福寺。因为那时候,朝内八十一号,还是个人丁兴旺的权贵府邸,而当时也还没有金宝街,那个名刹古寺隆福寺,也还没有经历那场破坏京城风水的离奇大火。

最早一批,四九城内的奇闻异事,起源于胡同文化。因为胡同文化,代表着一种市井流言,而流言蜚语,必然会存在夹杂着一些传说。

相传,民国三年,公元一九一四年,世界第一次时间大战爆发。当时世界格局风云变幻。美国没有现如今的强大。距离俄国人的十月革命还有三年,都在懵懂的酝酿之中。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两个殖民帝国,几乎妄想瓜分世界的霸主,都在欧洲跃跃欲试,他们一个叫英吉利,一个叫法兰西。但后起之秀的德意志帝国,和他们最终爆发了一场影响世界走向的战争,民国政府也派劳工奔赴一战战场,为法国军队铺铁路,挖战壕,所以最终,民国政府也算是战胜国之一,不过,世界风云,和这个小小胡同,关系似乎并不大,要说有联系,只能是这个胡同里面,有个年轻人,被选去一战的战场当劳工。

年轻人知道这世界大战又多残酷,战场上枪林弹雨,肉体之躯是很难活下来的,就算能侥幸存活,没准也是缺胳膊少腿的。但是他作为当时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面对着自己病重需要钱的父亲,他还是硬着头皮,参加了劳工的队伍。

年轻人走后,老头自己在家,虽然有儿媳妇在,但是这个儿媳妇并不孝顺,而且生活极为不检点。老公奔赴欧洲战场卖命挣钱,她在家里,沾花惹草。最喜欢穿着一双红色的绣花鞋,在胡同里走街串巷,男人们都喜欢跟她开玩笑,尤其是荤笑话,大老爷们的说起来,女人跟着一起笑,那种淫荡的贱妇表情,是让所有男人都想要侵占的。

丈夫刚走一个月,就听说这女人已经跟两个胡同里的男人上了床,俩男人还为了这个女人,打了起来。更可笑的是,这俩男人竟然闹到了这女人的家里,女人似乎完全不在乎,任凭他们在院子里吵闹,而自己在屋子里,跟自己的娘家人看热闹。

自从丈夫奔赴战场之后,这女人不但行为不检点,还把自己乡下的年家人都接到了北京城,一家子人,基本上把四合院的屋子都占满了,而老头,被挤在了四合院里阴面最小的一个小屋子里面,终日不见阳光,冬天阴冷潮湿,对于本来就身患疾病的老头来说,对身体影响是非常大的。

老头听到外面两个年轻人在争吵,朝着谁要跟自己的儿媳妇睡觉,朝着谁的下面大,谁能满足自己的儿媳妇,老头忍无可忍,拄着拐棒走出阴冷的房间,骨瘦如柴的身体在凛冽的风中,摇摇晃晃。门口,已经有不少人在看热闹了,嘲笑着这家的事情。

北京人都要个脸面儿,咱办事得局气,这人要是不局气那就不叫北京人。显然,吵架的这俩人,因为这点小事,完全不给别人家留面子,上了别人的老婆,还在别人家窗吵吵嚷嚷,耀武扬威,分明就是骑在别人头上拉屎。更关键的是,一个操着东北口音,一个操着四川口音,这两个地方人,都是大家不要命的那种,而且,吵着吵着,就这真的能动起手来。

老头亲眼看着,四川的那个小个子掏出刀子朝着东北人戳下去,东北人虽然身材高大威猛,但是没有想到对方会这么阴狠,直接就挨了一刀,这是致命的一刀。但四川人不罢休,把东北人戳倒在地上之后,又连着往他身上戳了十几刀,几乎把情敌的肚皮都戳烂了,里面的五脏六腑,都血肉模糊的流出来,满院子都是血粼粼的,阴冷的空气中,充满了血腥的味道。

四川人杀红了眼,站起身,看到有老头看着自己,拎着刀自朝着老头就走过来。老头赶紧往后退,但对方的刀子已经戳上来了,还好看热闹的人群里有个年轻人冲进来,把四川人按倒,这时候警署的人也来了,合力把杀人犯带走。

但是刚才那刀子,已经戳在了老头肩膀上,如果放在普通人身上,这不算是什么要命的病,但是放在老头身上,就要命了。老头本来就有重病在身,身体抵抗力免疫力极为地下,刀口很大,而且先前是沾了那个东北人的血,东北人又肝病,直接通过血液传给老头。老头身体一天不如一天,身上的伤疤一直都在腐烂无法愈合,免疫细胞已经消耗殆尽。

儿媳妇需要给了老头治病,因为丈夫临走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自己这趟出去,就是要挣钱,要给父亲看好病,让她在家照顾好父亲。但是,这儿媳妇发现,自己这公公,已经是行将就木,身上这病情不断恶化,再怎么吃药看医生也都不顾管用,反倒他老公邮寄回来的这些钱,都会被扔进他公公的无底洞,她天天盼着自己的公公赶紧死,死了的话,自己家里能节省一大半开支,自己和自己的娘家人门,就能在京城生活的有滋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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