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菲斯(Memphis)
后现代主义设计流派。指意大利工业设计家索特萨斯和一些年轻设计师组建的现代建筑和工业设计集团及其设计风格。自1981年他们的新设计在米兰和纽约等地展出得到公众认可后,他们的产品迅速进入国际市场,从此“曼菲斯”不胫而走,成为20世纪80年代“新设计”、新潮流的同义语。类似波普艺术和超现实主义。他们的产品设计,形态奇特,色彩狂放,结构暴露,从构成来看,折衷于构成论与解构论之间。他们的创造意趣在于丰富客体对象,使其更富有感性功能,实现真正的个性。他们试图利用现代生产手段的灵活性,寻求突破标准化和唯功能论的限制。他们认为工业产品有使用价值,同时又具有一种文化内涵。只要形式表现和功能结构二者相互配合得当,会从有关的材料质地和装饰关系中派生出一系列新的意义来。从符号学上说,产品设计是一种信息载体,寓有语义学上的暗喻或象征的特性。产品设计作为一种形态,本身就是一种符号设计,它将伴随着人与现实之间关系的复杂化,而变得更有弹性。索特萨斯就把工业设计看成是新的生活方式设计,重视产品和生活之间存在的各种可能的联系。曼菲斯的设计精神就是强调设计者的主观精神和感受,他们把设计对象看成是参与生活、美化生活,与人并存,或者是独立于人之外的客体;他们认为人与物之间,在使用和接触中能引起共鸣,产生新的概念或意蕴。从设计方法上说,他们的设计运用了产品的符号功能,即利用指示符号和象征符号能产生表征意图和激发感情的双重作用。(陈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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