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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章 案件一终(2 / 2)

又道:“咱们继续。除了这两个人,邓天也很奇怪。他爱诗歌都爱疯了,做梦都想出版诗集,怎么面对可能会判处严厉刑罚的时候,反而十分泰然,甚至心情还很愉悦?他就不担心自己再也见不到自己的作品吗?”

“没错,这就是三个人身上的疑点。”谢奇致肯定点头,又补充道,“两人如此表现,我推测有两种可能。一是,他们与林虹的关系具体如何,我们会查到,于是干脆不装了,按照平常一样表现,反正他们有不在场证明;二是,或许他们认为越这么表现,越显得他们自己不是凶手吧,毕竟很少有凶手如此坦然地表现与死者的不和。”

“随即咱们查到了邓天曾与熊健安有过接触,陈美与熊健安关系也不简单。然后就是熊健安购买的那一份保险。”

“熊健安很少去林虹工作的地方,恰恰就是在与陈美有过接触后不久,购买了保险。从买保险的那一天开始查,或许能查出蛛丝马迹。”

宋朝阳双手合十拜了拜:“多谢邓天给的口供,给我们省了好多事儿!”

谢奇致被他逗笑了,看了看白板,突然说道:“这个案子,不得不令我想起一年前的一件杀妻灭子案。”

做刑警的,一年到头办的案子数都数不清。

听见谢奇致提杀妻灭子案,宋朝阳毫无头绪:“什么案子?”

谢奇致双手环胸,倚靠在办公桌前,回忆道:“那个案子也是我们一起办的。既然你想不起了,那我就带你回忆回忆。人物有,凶手甲,死者乙、丙。”

宋朝阳仰着头,身体微倾向谢奇致方向,表示自己正在洗耳恭听。

“甲与乙是夫妻,甲为夫,乙为妻,丙为乙的儿子,被害时才四岁。甲乙是二婚。乙生下丙后,与前夫感情破裂,两人离婚。两年后,乙认识甲,维持了一段情侣关系,两人便领证结婚了。”

“婚后,甲暴露出本性,常常对乙拳打脚踢。但乙……我们不妄加揣测她为何不提出离婚……乙一直忍耐着这种暴力行为。一次,乙与前夫约至茶馆,讨论儿子的抚养问题。两人正常的会面被甲看见了。”

“据甲自己供述,他就是从那次起,决定将乙杀害。”

这时宋朝阳终于有点印象了,他恍然大悟:“对!这个案子某种程度上和林虹被杀案有点类似。”

谢奇致赞同点头,又问道:“那你来说说,具体什么地方?”

宋朝阳笑嘻嘻地摆手:“嗐,我记不清某些细节了。”

谢奇致某种程度上算宋朝阳师父,当下带了点恨铁不成钢的意味笑道:“你真是鱼的记忆。那咱接着说。甲先是为乙购买了车票,让她带着孩子去某景区,说自己平时对乙太凶,自己已经悔过,希望借着全家旅游这个契机,好好赔罪,并改善关系。但甲那日还得加班,就让乙先去,他次日便到。”

“把乙丙送上车后,甲回到单位。甲是一名车间主任,那日恰好是周六,厂里放假。所以保安记得很清楚,甲进了办公室后就没再出来。直到第二天一大早,甲笑眯眯地走出办公室,还对保安说,忙了一宿,终于把最近要做的事提前做了。”

“还对保安解释道,他要请假陪家人旅游,一家人好好玩几天。他离开工厂后,立马赶去景区某旅馆。抵达旅馆后,他联系不上妻子,然后自己报失踪。直到一天后,他妻子与儿子的尸体在景区后山被发现,这件案子就转到我们手上。”

“就完美不在场证明这点,两件案子挺像的。熊健安也是,案发时他在外地。”宋朝阳说道。

谢奇致点点头:“不过熊健安是人真的在外地,而甲却是伪造了一份不在死者身边的不在场证明。破绽就是,乙的手机消失了。”

“对!”宋朝阳拍拍手,“我想起了了!甲打电话叫乙出去,然后行凶,对吧?甲录口供的时候还说,他没想杀孩子,只是没想到乙把孩子带上了。甲伪造的那份不在场证明还是我们和张姐他们围着工厂挨着挨着检查,才在墙根儿找到半个脚印。脚印很新鲜,因为周六晚上下过雨,那处土地比较湿润,保存了脚印形状。”

“嗯。后来我们在甲办公室搜查到一双沾有泥土的鞋,经过刑技对两处泥土,即墙根和鞋底,后得知,两处泥土成分一致,很有可能是来自同一个地方。毕竟每一个地方的土地所含元素的成分及比例都不尽相同。”

宋朝阳用力点头:“所以咱们才找到了方向,重点查甲。”

“没错。”谢奇致道,“还顺藤摸瓜查到,甲这个人,几年前就犯过案子,杀了他第一任妻子。现在想来,我们还得好好感谢老天爷,谢谢它周六下的那场雨。”

“哎,也不全是雨的功劳。”宋朝阳补充道,“那次要不是谢哥你看监控发现,甲以前每次经过大门都是靠远离门口保安室那边走,但周六日那两天他全是挨着保安室出门,这实在违反他自己的习惯,我们也不会怀疑到他身上,并努力找蛛丝马迹来证明周六那天他出过门。”

甲所在的办公室是在远离保安室那一边的。

他每天上下班为了少走几步,已经习惯了那么走。

但周六周末那两天,他为了让保安看到自己,并为了让监控把自己拍得更清楚,违反个人习惯,特意选了保安室那一边出门。

“这点就不提了。总之,从这两个案子里,你发现什么共通点吗?”谢奇致问道。

宋朝阳凝眉思索片刻,试探着列了个一二三出来:“这首先嘛,太过完美的不在场证明,需要仔细检查,确定是否真的与案件无关。”

“其次,违背习惯的表现,很有可能有猫腻,比如这个甲,还有陈美与她讨厌的林虹一起下班,熊健安一反常态给林虹打自称是担心的电话。”

“最后就是,对妻子有暴力行为的丈夫,最有嫌疑。”

谢奇致笑道:“你还蛮会总结的嘛。不过这最后一点……查案的时候可别当金科玉律,从而限制住了思维。”

宋朝阳眨眨眼:“明白。不过……谢哥,翁队究竟啥时候回来啊?”

谢奇致也学着他眨眼:“或许,就在老刘他们出完外勤后吧。”

“哇。”宋朝阳夸张地张大嘴巴,笑着锤谢奇致肩膀,“谢哥你好坏。”

谢奇致略一挑眉:“朝阳同志,还要写报告呢。”

闻言,宋朝阳才得意翘起的唇角瞬间耷拉下去:“不是吧,阿sir!我写吗?”

谢奇致抬手拍拍宋朝阳的肩膀,语重心长道:“能者多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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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证据……原则,参考了刑事诉讼法

2010年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018年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本条主要作了一处修改:增加了认定“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的规定。

本案基本就结束啦~开始下一个案件的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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