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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英雄救美(2 / 2)

有了大罗汉带路,这一次,不过一刻多钟,她们便顺利地走出了竹林。此时日头刚刚西斜,从竹园回庄子,快马加鞭只要一个时辰,走得再慢些,日落前也能到。凌云和小鱼心情都松快了下来。小鱼便忍不住抽出了新得的弯刀细细打量,只见这刀的刀口极为锋利,弧度长短恰到好处,比寻常大刀还轻便得多,当真是趁手之极。

小鱼越看越觉欢喜,忍不住笑道:“算那天王有眼色,我正缺一把这样的长刀。”随即又叹道,“要是再送我匹好马就更好了。”

凌云好笑地瞧了她一眼。小鱼不服气道:“这一路去涿郡得走两三千里呢,如今除了娘子的飒露紫,别的马要么跑不快,要么就跑不久!也不知良叔那边有没有准备好马。”

凌云想了想摇头道:“只怕没有。”经过元家的事,李渊已彻底想通了,家里最好的骏马,除了已经给他们姐弟的这几匹,其余的都已献给了皇帝,听说颇有奇效,如今父亲那边定然已没什么好马,更不可能让良叔带马过来。

小鱼多少也听说过献马的事,扁了扁嘴没有做声,过得片刻又高兴了起来:“这一路咱们要走的地方多着呢,说不定路上就能遇到好马!”

凌云挑眉问道:“然后抢过来?”

小鱼忙道:“我可以买啊!”说完便觉得不对,她们这次出来其实钱带得也不多,最大的一锭金子刚才已放在那什么天王的案几上了……娘子这是给个巴掌又给颗枣,效果当然不错,但她们也愈发穷了。

想到这里,她不由叹了口气,正要开口,前头的竹林里却是一阵摇动,有人突然冲了出来,拦在了两人马前。那人身形极高,往那里一站,就如黑塔一般。小鱼唬了一跳,正要挥刀指向来人,却听他声调古怪地叫了一声:“救、救命!”

就见拦路的是个瘦高的汉子,皮肤黝黑,高鼻深目,竟是个胡人,也难怪腔调如此奇异。他的打扮原本大概原本还算体面,一袭交领绫袍看得出质地甚是精良,只是此时衣服上满是灰尘,还破了好几个口子,头发散乱,脸颊青肿,看着实在有些凄惨。

小鱼收刀回鞘,皱眉道:“你这胡子,为何拦我们的马?”

那胡人神色惊惶地往竹林里看了一眼,结结巴巴道:“我是来长安做生意的,在路边吃了碗肉,睁开眼睛就到这里了。他们拿走了我们的钱和货物,还说要卖了我们。刚才他们那边突然乱了,没人管我们,我们就跑出来了,求求你,救救我们,我们不想挨打,我们不想被卖掉!”

他的声调七扭八拐,好在事情倒说得甚是清楚,凌云一听便明白了——当初在岔路口的竹棚里,十八罗汉也说要拿他们去换赎金。这胡人穿得贵气,自然被当成了肥羊。这事论理她们不该多管,但司竹园的人抢钱也就罢了,如今居然还要把人卖掉,这却着实有些过了。

凌云想了想便道:“小鱼,你上我的马,咱们带他走!”

小鱼“哼”了一声,上下打量了那胡人几眼:“你这模样,有什么好卖的!”

那胡人呆呆的也不知是否听明白了,不过瞧见小鱼已跳到了凌云的马上,脸上顿时露出了欢喜的笑容,冲着两人连连鞠躬,随即转身向竹林里叫道:“主人,出来吧。”

凌云和小鱼都有些意外,这胡人居然只是个下人?但见竹林之中,一个白色的身影微微闪动,果然有人快步走了出来。待得他走出林子,抬头看了过来,凌云和小鱼不由都呆了一下。

这个人,居然能长成这样?

其实他的状态比之前那胡人也强不了太多,身上一袭交领白袍已颇有污损,面上虽未带伤,却有掩饰不住的疲倦憔悴,头发并不齐整,嘴唇也有些干裂,然而凌云一眼看过去,心里却只有一个念头:这是自己见过的,最好看的人。

她自然不是没见过美人,母亲窦氏风华绝代,南阳公主娇美无双,玄霸和窦师纶也各有风采,但他们之中,没有人能像眼前这个狼狈的男子一样,压根不用什么气度风韵打扮来锦上添花,只要让人瞧见他如玉的容长面孔,如画的浓黑眉目,就会目为之炫,神为之夺!

这白袍男子自然也瞧见了凌云,伸手抚胸,欠身行礼:“多谢两位救命之恩。”发音竟然颇为标准,声音更是低沉动听。再抬头时,他的脸上已带上了微笑,眸子里更是光芒闪动。

凌云几乎下意识地移开了视线,耳中就听小鱼深深地叹了口气:“我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卖掉他了!他长成这样,指定能卖出个大价钱!”

这句话仿佛打破了某个微妙的魔咒,凌云差点笑了出来,那白袍男子的笑容却有些僵住了。

那高个胡人倒是没大留意小鱼的话,恭恭敬敬把白袍男子扶上了小鱼的马,躬身道:“主人,咱们得快点离开这里!”说完伸手一拍马臀,马顿时跑了起来,他自己则撒腿跟了上去。

凌云也只能催马跟上。两匹马跑得并不算慢,那瘦高的胡人却一直跟在后头,看去跑得竟然并不十分吃力。凌云不由回头看了好几眼,连小鱼都啧啧称奇:这种事她自然也能做到,但那是靠轻功和步法,不像这胡人纯粹是身高腿长,体力过人,跑起来倒像他自己就是一匹马。

大约看到凌云和小鱼都回头看了几次,白袍男子解释道:“两位不必担忧,阿祖平日跑惯了,寻常的马都甩不下他。”说着又看了凌云骑的飒露紫一眼,叹道:“不过两位所骑的这匹马若是跑起来,他是无论如何也追不上的。”

小鱼听他谈吐颇为文雅,不由奇道:“你是哪里来的?怎么长安话说得这么好?”

那白袍男子含笑答道:“在下来自何国,不过家中有长辈就是长安人。”

小鱼恍然点头:“难怪你生得也有些像汉人,若不是这身衣袍,还有行礼的模样,说是长安人也没人会疑心。你来长安多久了?是来做什么生意的?”

白袍男子轻轻叹了口气:“我们来长安已有半个多月,带的货物和金子都被竹林里的强盗抢走了,好在长安城里还剩了几匹马,不过他们都说,这样的马如今长安城里已没人能买,也没人敢买,最好等到大隋的皇帝打完仗回洛阳再说,我实在等不及,他们就让我带着马去辽东去涿郡,说大隋能买下这些马的人,如今都在那边。我本来已办好过所,准备到那边去,没想到却把路费都丢了。”

凌云心里不由一动,小鱼也轻轻戳了戳她,两人相视一眼,还是凌云开口问道:“那你怎么会来这边?”

白袍男子道:“我家那位长辈认识一位李公,让我转交一封书信给他。我也是打听了好久才知道他在鄠县隐居,前日便过来送了信,听李公说到这边有段山路风景甚是秀美,准备过来看看,没想到在路边一个竹棚吃了碗馄饨,然后就……”

李公?隐居?小鱼脱口道:“不会是李老庄主吧?”

白袍男子惊奇地看向了她们:“你们也认识李公?”他看去已有二十多岁年纪,此时微微睁大了眼睛,目光却是清澈得仿若孩童。见凌云点头,他的脸上顿时露出了惊喜的笑容,整个人看去仿佛都小了几岁,“那就是了,我听他说过,他去年是做了一年庄主。”

凌云心头再无疑虑,想了想笑道:“你到底有几匹马?想卖多少钱?”

白袍男子看着凌云,眸子愈发明亮,毫不犹豫道:“我有八匹马,每匹都不比阁下所骑的差,一口价,黄金八百两,货钱两讫!阁下可是要买?”

凌云不由沉默了片刻,这才道:“我可以带你去涿郡,帮你找到买马的人。”她是无论如何都买不起了,但父亲一定需要这些好马。

白袍男子愣了一下,脸上露出些许失望,随即又打起了精神向凌云欠了欠身:“多谢阁下两次援手,阁下的大恩,野那日后定会报答!”

凌云摆了摆手没做声,小鱼却忍不住问道:“你叫什么?”什么那?

白袍男子坦然道:“我来自何国,自然姓何,名为‘野那’,在我们那边,‘野那’就是美人的意思。”

这名字倒也……贴切。凌云不由瞧了他一眼,却见他向自己微微一笑,接着道:“不过前日李公跟我说,这名字不雅,给我起了一个汉人的名字,名岳,字潘仁,两位可以叫我何岳,或是何潘仁。”

小鱼纳闷道:“何潘仁?”这名字,怎么有点怪怪的?

何潘仁笑得愈发光风霁月:“正是,李公说,长安自古以来里最美的男子名叫潘岳潘安仁,我用这个名字正合适。我也不知道,他说得对不对。”

对,还是不对?

纵然以小鱼的跳脱性情,此时不由也是哑口无言。

凌云的目光在何潘仁的脸上转了转。大约是脱离了险境,又骑马跑了许久,他的脸色已红润了许多,眉目也更显浓黑深邃,在斜阳的金晖里,看上去简直光华夺目,不可逼视。这的确是一张好看到无可挑剔的面孔,但听他说完这些话之后,她怎么就不大想看下去了呢?只是他的那八匹骏马,或许还是值得一看的……

凌云抬眼看向了远方,淡淡地道:“明日午后,你到长安城外的城亭驿等我们,如若那八匹马的确价值千金,我会带上你和你的马,去涿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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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没想到要写这么长,就算双合一的大章吧,明天我要休息一天,好好查地图(真的是查地图)。

周六会按时更文的,我要爬下去歇一会儿了,已废……

喔,还要说一句,看过大唐明月的都还记得麴崇裕吧。何潘仁是他的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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