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 / 2)

赵清漪带着沈智云出发前往赵怀方的家, 赵家底蕴超过沈氏, 赵怀方的父亲也是个秀才,他的祖父却是举人。

三代人当镇上的教书先生,三代人免田赋和他们自己的人丁税, 其实也成了镇上的一个小地主。

古代穷书生秀才多, 那也是一心求取功名奔波成空的那种人, 赵家三代却是成家立业安定在乡下, 积累置办下一些祖产。所以家境在整个镇上都是中上的。

赵李氏见女儿回来倒是高兴,带了女儿外孙进屋去看赵怀方,他年近五十,身子也不大好了,初春得外风寒,就缠绵了起来。

赵清漪问道:“爹, 你可好些了?”

赵怀方咳了咳,说:“没有你想的严重, 你何必非跑这一趟?”

赵清漪说:“我挂念爹爹……”

正说着, 赵清漪的肚子又叫了一声,她早上虽然吃了,却没有吃饱。

赵李氏听了, 不禁讶异,赵清漪却在“强撑”, 堆出掩饰的笑来, 说:“这走了十里路, 早饭吃的早, 竟是又饿了,让爹爹和娘笑话了。”

赵李氏怀疑地看向女儿,女儿却小心又拢了拢衣袖。

赵李氏忙让儿媳去热饭菜。

……

看着女儿狼吞虎咽吃着饭,赵李氏心中不禁一酸,虽然女儿什么都没有说,但是她如何想不到。女婿一走五年未归了,一家子老少的生活压在女儿身上。女儿晒黑的皮肤、粗糙的手都让做娘的深感痛心。

赵李氏现在怀疑当年老爷子做主将女儿嫁给沈俊对不对。

赵李氏忽问女儿:“女婿他还没有信吗?”

按原主记忆,五月份他会来信,送点银子来,并让他们先在家乡好好过日子,冬季来接他们一家进京。

因为他今年三月高中,当月就娶平妻,然后谋差事、奉承新岳父,又在京中置产,没有时间或者说精明的沈俊知道时间要错开才能完成那些事。而他要保住名声,也要做到糟糠不下堂,会来接一家子进京。可那时王薇已经早出月子,养好身体,不怕原配的到来了,因为已经没有证据他们通/奸了。

在古代,又以夫为纲,权势就是一切的社会中,就算他另娶王薇,她也打倒不了他们,唯有抓住他们苟合通/奸,才是对王薇这个大家千金小姐最致命不解释的一击,从而也打击沈俊。因为人性中的劣根性,对这种事特别敏感,在国法上不能让他们伏法,可是口水能把他们淹死,而为官者最要脸面。但想朱熹老夫子原本是个卫道士,最后被政敌参一个“子死,儿媳怀孕”,背着扒灰的名声,最后只能一怒之下辞官,晚节不保。

赵清漪叹道:“相公在京中也不知如何了。”

赵李氏说:“可是苦了你了。”

赵清漪擦擦眼角的泪水,又欣慰地看着沈智云,说:“大郎是个好孩子,我有大郎我也知足了。”

沈智云小孩子被夸,不禁有些不好意思。他对爹的印象很淡,他有记忆以来都是娘辛劳地照顾家小,而爹一心读书,或是外出会友,又或赶去科考。

祖母原来还比较疼他的,但是随着小宝的出生,她的心都在小宝身上,因为他是那样像小时候的爹。

而妹妹则一心奉承祖母,想得到祖母的手上的东西,娘亲一来没有空歇下来,二来手上也不松。便是妹妹向娘亲讨要外祖母留给她的一个金镯子,娘亲也没有给。

赵清漪吃了饭,和赵李氏进屋说话,赵李氏拿出五两碎银给她,赵清漪忙推辞不受。

“跟娘还客气什么?”

赵清漪道:“娘,我不是客气,而是如今爹也病着,家中就靠那百亩田的租子,现在兄长嫂嫂也是一大家子,应该多留些给他们。”

赵李氏说:“该他们的,也没有少他们。就说当年,你嫂子……”

赵清漪忙道:“娘,你说个干什么?”当年两老原是要分二十亩良田给赵清漪当嫁妆,这事却让还怀着孩子的嫂子急了,动了胎气,赵清漪辞了不要,这事才歇了。

沈家原也料着这个媳妇和别的乡下媳妇不一样,会有田产陪嫁,结果没有,心底不是没有失望的。如张氏想想自己儿子状元之才,这样一个乡里秀才女儿,连田产陪嫁都没有,也就没有这么敬重了,只当是一般乡妇。

赵清漪在赵家呆了下午,也起程返家,赵李氏塞了些大饼,又准备了一斤腊肉给她,赵清漪倒没有推辞。

赵清漪没有向往常一样低调,明晃晃的拎着腊肉,回到村口,春花见了问:“沈嫂子,你这回娘家又是带东西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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