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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五彩马尾(1 / 1)

二月末的庞山积雪消融大半,牧马谷仍是一片青绿,丝毫未变。几十匹锦尾马四散奔逃,长着普通尾巴的枣红马不明所以,也跟在一匹白色母马后面寸步不离,往偏僻的地方跑去,很快它改变主意,冲母马嘶叫,示意对方跟自己走。两匹马一先一后跑向山谷入口,向牧马少年求助。小秋从池塘边迎向枣红马,抱着它的脖子低声安慰:“别怕,只是剪几根毛而已,很快就能长回来,而且——你根本不用担心啊,他们不要你的尾毛。”枣红马用头将小秋推向白色母马,表示这才是它来求助的原因。小秋围着白马转了半圈,惊讶地笑了,“它怀小马了,是你的?”枣红马仰头嘶鸣,在小秋的印象中,它至少二十岁了,算是十足的老马,可是在庞山待了几年,居然变得身强力壮,年轻了不少,似乎连个头也高了几寸。两名蓝衣道士从远处走来,母马越发慌乱,转身欲跑,小秋将它拦住,轻轻抚摸它的鬃毛,劝道:“很简单的事,一会就能结束,不用害羞,所有的马都要剪去尾毛,你们在这里白吃青草和豆子,也该付出点代价。”道士走近,与小秋互行道统之礼,他们昨天就派人打过招呼,小秋已经知道两人的任务,上前说:“两位师兄,能将枣红马的尾马也剪去吗?让它做个榜样。”两名道士笑着答应。枣红马很温顺,没有做出半点反抗,两名道士一人取出布袋,另一人双手合围,轻轻捋过马尾,长毛纷纷落入布袋,最后只剩下一条细细的尾巴。枣红马甩动尾巴,回头看了一眼,惊愕地睁大眼睛。但是没有发怒,而是转向母马,示意这不算什么。白马垂着头闷闷不乐,它的尾毛色彩缤纷。与全身的白色形成鲜明对比,是它最得意最喜爱的地方,绝非枣红马的平凡尾巴所能比拟,可它没有再跑,五年一次,每次终归免不了这一劫。剪毕白马的尾毛,一名道士满意地说:“第一次见锦尾马这么老实,省下不少麻烦——咦?它这是怀孕了吗?”“是枣红马的。”小秋高兴地说,为枣红马感到得意。“锦尾马怀上普通马的后代,这种事可不多见。希望生下来的还是一匹锦尾马。”两名道士将装有枣红马尾毛的布袋留下,这东西他们留着没用,然后向小秋告辞,腾空飞起,去找山谷里的其它锦尾马。枣红马很快适应了没毛的尾巴。山谷里蚊虫稀少,也不用时常奔跑躲避天敌,尾毛的作用其实没有多少。白马却高兴不起来,无精打采地原地转圈,偶尔仰头悲鸣一声,连鼻子低下的青草都不肯吃了。枣红马在白马身前身后奔跑,总不能哄它开心。只得又向小秋求助,伸头在他身上蹭来蹭去。小秋挠头,锦尾马的尾毛是制作法器的重要材料,非常珍贵,庞山养着它们的目的就在于此,他不可能也没有资格阻止。更没办法替它们变出一条尾巴来。“你可难住我了……”小秋脑子里灵光一闪,“跟我来,没准真有办法。”两匹马跟着小秋一块来到他的卧房,乖乖地等在外面,小秋进去没一会。抱着一匹五彩斑斓的绸缎出来。这是一个月前周平等人送来的,他们还记得小秋之前提出的要求,凑钱买回了五彩缎、千雪瓷和浮海凝脂,这些东西对小秋来说已经没用,他也放弃了惩罚他们的想法,可周平还是将东西留下,用彼此了解的语气说:“送给老娘啊,她肯定喜欢。”小秋觉得没必要再送老娘礼物,所以塞在藤箱里一直没动,没想到今天会派上用场。他没问过五彩缎的具体价值,只知道很贵,但他一点也不在意,随手扯下一大块,将整匹布料放在地上,走到白马身后,将五彩缎在它光秃秃的尾巴上绕了几圈,尽可能牢固地系住。白马甩起尾巴,五彩缎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出绚丽的光芒,它一下子兴奋起来,像小狗一样追着尾巴绕了好几圈。枣红马立刻将自己厚实宽大的臀部凑到小秋面前,它也想要一条这样的尾巴,甚至不满地叫了两声,小秋若是早想到这个主意,它能更早地融入锦尾马的圈子了。两匹马互相比较各自的五彩缎尾,高高兴兴地离去,走出好远还回身向小秋发出感谢的嘶鸣。“总算有点用。”小秋将剩下的五彩缎收起来,正打算找个安静的地方练功,远处传来秃子声嘶力竭的声音,“小秋哥,快来看,锦尾马成秃尾马啦!哈哈,它们才应该叫秃子。”小秋站在门口,秃子的头颅像一只没有翅膀的怪鸟快速飞来。秃子第二次被带上老祖峰,三天之后回到小秋身边,他对那晚的事情记忆极少,只是觉得好像吃过一顿美味佳肴,令他每每回味无穷,他不知道自己被炼成了法器,小秋也没有说。二月中旬,杨清音送给秃子一件有意思的礼物——洪炉科一位掌炉师亲手制作的铜制箍盘,经由数位高等道士加持法术,成为一件会飞的法器,当然它仍然需要道士施法。凝丹成功的小秋遵守之前向秃子许下的诺言,主动学习的第一道法术就是飞盘术,杨清音亲自传授,他花了三天才学会,一开始只能让铜盘托着秃子飞出十余丈,高不过数尺,十几天过去,秃子已经能在牧马谷里飞行至少半个时辰,与锦尾马互相追逐嬉闹了。“哈哈,太可笑了。”秃子飞到小秋面前,笑得过于猛烈,向后仰倒,翻了一圈,轻轻晃头,问:“老娘他们怎么没来?”“小青桃今天要度劫,他们都留在村子里保护她。”“哦。”秃子有点失望。“我这些天跟着你们存想,好像也有点感觉,虽说我没有身子,可是七窍还在。泥丸宫也不缺,没准也能开个窍、通个田什么的。”“那你就努力吧。”小秋笑着说,秃子不可能修行,但是他喜欢跟大家做一样的事情,小秋自然不会打击他的热情。秃子只能再活一到十年,然后就会变成冷冰冰的头颅法器,一想到这件事情,小秋心里就会生起一股怒意。申准已经失去魔念与内丹,变成痴呆的普通人,小秋甚至无仇可报。在绝大多数人看来,申准付出的代价远远高于他造成的危害,毕竟一名星落道士的价值,是一颗头颅和几名普通弟子所无法比拟的。小秋与秃子一块存想,后者只是做个样子。飘在小秋脑袋几尺之外,高度相当,一会闭眼一会睁眼,偶尔会满脸严肃地四处飞行,以防有东西靠近干扰。山谷幽静,那两名道士剪完所有锦尾马的尾毛,自顾离去。秃子飞来飞去,纯粹是在玩一个人的游戏。临近午时,小秋正在屋子里做饭,秃子飞进来,“大事不好,秃尾马不高兴。找你打架来啦。”小秋走到门口,不禁哑然失笑。三十几匹尾巴光秃秃的锦尾马站在门前十几步的地方,一律用臀部对着他,稍远一些,枣红马和白马正并肩走来走去。向同伴们炫耀闪闪发亮的假尾巴。年纪最小的杂色马驹跟小秋已经很熟了,它的尾毛还没有长成,因此没被剪掉,这时也步步后退,屁股对着小秋扭来扭去,转头发出讨好的欢快叫声,希望也能拥有一条新尾巴。小秋整个中午都用来应对这些马,五彩缎只有一匹,他得平均分配,保证每匹马都能遮丑。秃子只会添乱,他更喜欢光秃秃的尾巴,所以飞到每匹马的后面,试图将小秋系上去的五彩缎咬下来。他成功了几次,小秋不得不做重复的工作,没多久这个问题得以解决,黑色头马一蹄子将秃子踢出数十步,他急忙飞回屋子里,对着镜子照来照去,生怕脖子下面的盘箍有一点损坏。“应该让老祖峰的道士做这件事。”小秋喃喃道。道士们只在剪毛的时候才来一次,对锦尾马过后的颓丧不怎么在意,小秋之前的牧马人更愿意躲着它们,而不是主动帮忙,因此无数年来,这是锦尾马第一次在剪毛之后没有特别伤心,甚至还有点兴奋。在这股兴奋的驱动下,马群做出一件前所未有的举动,当天傍晚,它们排着队来到小秋门前,每匹马的嘴里都咬着数根长长的尾毛,当作礼物献给牧马人。小秋惊喜交加地收下礼物,“原来你们还会藏好东西,连老祖峰的道士都给瞒过了。”枣红马和杂色马驹无礼可送,分别在小秋身上多蹭了几下。一小捧五颜六色的长长尾毛,价值是一匹五彩缎的几十倍,小秋握在手里,却不知道做什么才好。次日清晨,杨清音第一个来到牧马谷,带来消息说小青桃度劫成功。杨清音来得早是有原因的,今天是三月初一,戒律科举行消魔大会,致用所的两名凝丹弟子都得参加。小秋拿出那捧尾毛,向杨清音寻求意见,老娘听完昨天的事情羡慕不已,“我也有一匹五彩缎啊,居然……你的运气太好了。这些尾毛用处众多,造个什么东西好呢?逍遥索,一定要做逍遥索,等你的内丹再强大一些,给它加持些法力,这条绳索就能随心所欲地变长变短,被它捆住的妖魔甚至道士,休想挣脱。”“好,就造逍遥索。”小秋有点担心地问,“老祖峰不会将这些尾毛没收吧?”杨清音瞪起双眼,“没偷没抢,锦尾马送给你的,谁敢没收?”然后她冲小秋略一扬头,“喂,你做出决定没有,到底要不要去念心科?提醒你,念心科在九大道统都没有传人,到时候你可是光杆一个。”“弄清那东西的底细之后,我才会做出决定。”小秋说,今天他不只要参加消魔大会,还要前往禁秘科,接受左流英的亲自检查,因为今晚二更也是幼魔现身之时,可是自从申准将它提前招出之后,它已经连续几个七天没有出现了。(求推荐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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