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们要发动袭击的话,前面的戈壁滩是最好的位置。”秃子在gps上点了一下,沉声道:“到了那个位置,车队肯定要暂时做修整。他们从城里开出来,已经很久了。抵达那里需要连夜开车,明天中午才会抵达目的地。”戈壁沙漠里面,哪怕是驾驶着车辆行军也不比在平原地区上。很多路并非是平坦的路面,会被沙子和碎石覆盖甚至淹没。从前那位上校还在的时候,会让专人来进行维护。但现在国家打成一团糟了,谁还去管公路维护的问题啊。在戈壁沙漠上的公路,一旦失去了维护那么被沙漠所吞噬也只是时间问题。现在这个问题已经逐渐的凸显出来了。汽车要从城内行驶到目的地的时间,较之上校掌权时代增加了近一半以上。哪怕是有精确的地图,很多时候他们行走的路线也仅仅是比完全的戈壁沙漠区域要好一些罢了。“连夜开车人困马乏,他们肯定会选择修整。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却见秃子沉声道:“这片区域是他们唯一能够依仗做出防御的区域,走出了这片戈壁其他地方想要建立防御阵地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在戈壁上夜宿,这风险更高。无险可依、无险可守。茫茫一片沙漠,随时可能从任何一个方向对你发动袭击。尤其是他们还有车队,车队里面还有一些非战斗人员和设备。一时间,铁臂觉得猎刀其实也挺可怜的。守着这么一支队伍,而且装备还没有跟上。被人盯着追,都没有察觉。尽管他派出了大量的侦搜小队,但却一无所获。“保持观察,保持距离。让车队出点儿状况,我们停下来修个车。”铁臂淡淡的道:“距离保证我们可以支援他们,但又不会太近就是了。把情况告诉巢穴,让巢穴方面决定。”也是在同一时间,哈夫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在几名亲随的陪同下,缓步离开了办公室。办公室楼下停着一辆车子,这两不起眼的雷诺是经过专门改装的。前几天,才送到了哈夫手里。根据送车来的人给的参数,普通的7.62口径步枪弹无法击穿这辆车的防弹装甲和玻璃。前排座椅和后排座椅之间,还可以迅速升起一道隔离防弹板。底盘也是经过特殊改装的,即便是遭遇到ied也可以扛上一扛。最让哈夫满意的是,这辆车子外观被做旧了。看起来就像是一辆破车,毫不引人注意。只有和其他车辆停在一起的时候,才会注意到这辆车子似乎块头略大了些许。轮胎也有些大了。但没有对比的话,想要看出这点并不容易。这辆车子,现在是哈夫极为需要的。盯着他的人太多了,无数人希望他赶紧去死。才好把现在他手上的权利接管过来。哈夫每次出门,都小心翼翼再三改变行程。即便是如此,他也遭遇到了六次刺杀。两任的贴身保镖负责人惨死,原本八人的保镖团队已经换了一茬人了。这次的人,是豺狗提供的。哈夫并没有拒绝,欣然接受了这个安排。虽然他的几个亲信,对此有些异议。但哈夫的一句话,就让他们不再纠结这件事情了:“如果豺狗要干掉我,直接干掉是最简单也是最省事的方法。没有必要找一群人来保护我,而且还让这群人干掉我。比之保护,他们更擅长的是杀戮。”没有人会怀疑这句话。哈夫钻进车里,随后配给他的司机启动了车子缓缓的离开了办公室。在穿过了街区后,他们很快的出城进入了一座兵营。这座兵营的戒备还算森严,至少比其他那些连证件和哨兵都没有的兵营强多了。哨兵尽责的检查了一遍车子,和他们的证件这才选择了放行。兵营内是简陋的传统矮屋,看起来经过一些修缮。但总体来说还是看起来很破败。大约五百余人,被集中在了一片踏平铺着碎石的操场上。一名挂着少校军衔的大胡子中东男子,肃然站立在队伍前方。车子很快的停下来,哈夫步下车子脚步坚定的向着那名男子走去。当他到了这名男子身前大约五六步距离的时候,这名男子跨步向前对着他冷肃的行了一个军礼。“尊敬的将军,我和我的部下已经集合完毕。请您训话!”哈夫肃然的回了一个军礼,沉声道:“我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告诉大家这是为了我们自己、我们的家人,和这个国家的未来去战斗!”哈夫看着这名男子,低沉的道:“任务都已经下发给你了,相信你也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们的国家混乱太久了,有太多人因此而死了。很多是我们的家人。这样的情况不能在继续下去了!”“那些部落的老爷们,都在想方设法的在争权夺利。他们考虑的更多的是自己的利益,根本就没有把这个国家当成是自己的家。他们也丝毫不在乎,会因此有多少人丧生!我无法接受这样的他们。”却见哈夫顿了顿,沉声道:“结束这场战争!一切的契机,就在你们的手里。依靠的只有你们的战斗。你们获得了胜利,我们就有机会站起来。一旦你们失败了、失去了信心,那么我们和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家人。都将万劫不复!”说完,哈夫对着这男子行了一个军礼抬腿便向着军营内的指挥部营房走去:“我会在这里等着你们,给的带来胜利的消息!记住,这个国家的未来是掌握在你们的手上!”哈夫的声音不大,但却恰好让所有的士兵都能听到。这些士兵,多数都激动的身躯有些颤抖。但这个时候,哈夫已经进入了指挥部的营房内。那大胡子少校对着他的背影,极为严肃的行了一个军礼。随后一个漂亮的转身,对着身前的士兵们低吼道:“国家的未来,就在我们的手里!战士们,带着胜利的消息回来!我们会给这个国家,带来它久违的和平!”“胜利!胜利!!”也是在这个时候,艾季达比亚城内一支大约三百余人的队伍乘着车子缓缓的离开。无数人冷眼看着这支队伍从城内开拔出去,但却没有人去阻止。这支小股部队,很快的消失在了沙漠中。“埃米尔已经老了,他不再有雄心壮志了。他已经失去了雄鹰一样的雄心,他现在只会像鹌鹑一样躲在巢穴里面瑟瑟发抖等待着别人的审判。”刮的干干净净的下巴,嘴里咀嚼着恰特。这名中东汉子看起来很彪悍。他穿着的不是白色的长袍,而是在这里军队中少见的沙漠迷彩。他怀里抱着的,是一把m110k1。这是一款狙击步枪,是kac公司竞标后得到的一款现役军用狙击步枪。但这款狙击步枪被部署到伊拉克和阿富汗后,却饱受诟病。狙击手们抱怨气导容易导致卡壳,加装消音器后气孔还容易堵塞。精度也不咋地。但也有射手觉得,它的射速的确很不错。中近精确射击的射速,这在战术是有点好处的。尤其是适合目标众多的场合。这是一支适配于精确射手的狙击步枪,而适应的场合自然是要求目标多、射速快的攻击区域。而这款抢也在不断的改进,据说最新款已经开始修正了其精度弹点散布的问题。这男子手上的这支,无疑是其中的精品之一。看得出来,这把枪经过了大量的改装。甚至枪管都可能是特制的。他把枪抱在怀里,上面还裹着一层布。轻轻的擦拭着枪身,他低声道:“这样的埃米尔,已经不再适合继续担当埃米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