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习惯不习惯的问题,是,喜欢不喜欢的事情。与其等着习惯,该好好考虑是不是喜欢。”
池律说完,高深莫测的笑笑,手还在魏书荞的肩膀上拍了拍。
魏书荞一脸莫名,摇摇头,喜欢不喜欢的,反正都已经结婚了,往后的日子,总能过下去的。
其实,突然就结婚这件事情,魏书荞最主要还是想要看看云曦是什么态度的。
其他人是祝福也好还是别的想法都好他都不那么在意的。
只有云曦,魏书荞怕看到云曦失望的表情。
所以,等凌七浣和宛妍出来之后,魏书荞就找了个不起眼的机会单独去见云曦了。
知道云曦又怀孕了,魏书荞也给她带了礼物来的。
云曦听到敲门声,看进来的人是魏书荞,倒是一点儿都不意外。
“娇娇。”
魏书荞听到云曦这么喊他,忍不住有些想笑。
“你已经很久都没有叫我娇娇了,以前,听你叫我娇娇,我就生气。不过,现在时间长了没听到你这么叫我,我就觉得生命里好像是缺少了什么一样。云儿,我结婚了。”
魏书荞忽然变得有些伤感。
他用了整个童年以及青春期爱过的女孩子,如今,算是彻彻底底的说了再见了。
从来没想过,他的爱情,就这么葬送在了他和云曦各自结婚的这一天。
哪怕云曦结婚了,魏书荞也觉得自己可以等下去的。
就如同他威胁封辞的时候说的那样,尽管云曦和封辞领的是百年婚约的结婚证。可是,如果其中一方死亡,也是会结束掉这段婚姻的。
就是这样的威胁了封辞,他也觉得自己是可以长长久久的等待下去的。
等待对于他这样一个人来说,并不折磨。
他半生,都在等待。
他自认为,自己还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
从小体弱多病,他不就是一天一天等待过来的吗?
等到云曦用最有效的药物治疗好他,所以,他也觉得,等待云曦,他也是可以的。
可是今天,这样单独来到云曦的面前,魏书荞还是觉得伤感了。
他,再也没办法等待了。
因为,他结婚了。
他跟云曦说‘我结婚了’,不是在向多年好友诉说喜悦。
那语调,仿佛是在宣告,我的灵魂从今日起,不完整了一样。
云曦看着魏书荞带着些失落的样子走过来。
她失笑的指了指自己床边的沙发椅,示意魏书荞过去坐。
“小时候,我喜欢叫你娇娇,因为,那样总是会看到你生气的脸。你那从无波澜的脸,也就只有生气的时候,会带着情绪。
我还记得你刚来我们家治病的时候,我父亲对你的病束手无措。我的医术也还不够好,你们家的人只觉得,会不会你就没救了。
我提出我可以慢慢帮你治疗,勉强保住你性命的时候,你们家人都觉得这不可能。但是你却相信我,大约,也未必就是相信,只是觉得连我父亲都没办法,不如交给我,死马当作活马医,万一还能求得一线生机。
我知道其实你每天都在担心,担心说不定哪天,我就真的把你给医成了死马了。
所以,才经常叫你娇娇,逗一逗你,让你不至于一直沉在那种悲伤的情绪之中。
因为我知道,哪怕你听到我叫你娇娇,脸上有生气的神色,但是转移一下注意力,也是好的,你也不是真的生我的气不高兴的。
娇娇,娇娇……”云曦说着,笑了笑,又说:“你们魏家取名字,还真的是有点意思的。”
魏书荞原本满眼的难过,结果却被云曦提起儿时的情形给转移了注意力。
不得不说,云曦将一切都记得如此清楚的样子,魏书荞心里面还是感动的。
本以为,云曦有了新的人,他们曾经的过往就再也不重要了。
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即便没有一星半点是爱情的味道,但那也是魏书荞整个生命中最温暖的的时光了。
不只是他一个人记得,还要云曦也都记得,这样的感觉,一下子就照亮了魏书荞一样。
“你都记得啊。”
“当然了,我记忆力这么好,怎么能不记得呢?
我不止记得你那个时候的样子,状态,我还记得你那个时候的害怕。
你虽然比我大一些,也尽管将害怕伪装的很好,可是我还是看得出来,怎么样,我很聪明吧。”
魏书荞点点头:“你从小就很聪明,是所有孩子中,最聪明的。你的哥哥姐姐们,尽管也很聪明,却不及你一半。”
云曦笑着:“那是。”
她脸上挂着骄傲的神色,继续回忆着:“你还记得,你的害怕是什么时候开始缓解的吗?”
云曦一双圆圆的大眼睛就那么看着魏书荞。
这一下,魏书荞倒是懵了。
什么时候,这个,他还真的不太记得的。
云曦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他定然是不记得了。
“我记得,看吧,我的记忆力是最好的了。我记得啊,是父亲从外面带回来了身体比你还要弱的凌七浣。她是爸爸出去捡回来的小孩,也不知道是不是爸爸特意将凌七浣带回来陪你的。还是爸爸主要带她回来就是为了增进我的医术,总之,那个时候,浣浣就来了。
一个比你身体还弱的小妹妹,长得却还挺好看的。
同样也是死马当作活马医的交到了我手上,你们两个人作为我学医道路上,最重要的‘小实验品’刚见面的时候,还在互相看着对方,想着,对方是不是比自己更加可怜呢。
但是慢慢的,凌七浣就知道,她比你可怜多了。
因为,你有父母,有亲人。魏家还是整个欧域大陆数一数二的家族,财富不计其数的存在。
哪怕你当时就是一颗病秧子,也是聚集了整个魏家所有人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