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进行?”
沈晨拧了一下眉头,“你们就不怕造成下级官吏的混乱?”
狄仁杰只是一句话,但沈晨就明白他和李治的意思了。
简单来说,就是先把立法和保法的架子搭起来,让百姓在民智开启的过程中对律法产生依赖,如此一来,哪怕是拥立新的君王,也必须通过合法手段,而李治作为掌握着立法和保法两者的最终裁决者,便可以通过两者进行调整,使皇室削藩制不会出现太大的波动和人人是帝王的情形出现。
但是,如此做法的后果就是中下层官吏的人心浮动。首先就是中下层官吏在得到权利之后对上层的终究想表达意思的不确定。
他们会想不明白上层究竟要干什么,从而对突然之间获得的权利感到迷茫,一时间无从下手,造成很多工作上的混乱,更加容易造成对立法和保法的混乱,使得民怨沸腾。
其次是在获得了拥有限制帝王的权利之后,中下层官员会膨胀起来,很容易出现拿着鸡毛当令箭的情况,从而给上层的指令传达造成危害,甚至变成上意难以下达,到时候就鸡飞蛋打了。
狄仁杰道:“如此情形我们也考虑到了,所以我们决定分成三步走。”
“哦?”沈晨来了兴趣,“哪三步?”
狄仁杰道:“首先,立法不搭,先搭保法,先保目前的唐律。”
沈晨眉毛跳了一下,“倒是个办法。如此一来,皇室首先下手,把保法的权利和裁判权利收归到皇室手里,保障皇室具有相当的权利,光明正大地监督百官行为,让百官头上悬一把利剑,有利有弊,却利大于弊,算是件好事。”
监督机关的建设其实早在李二时期沈晨就提出过,不过当时并不具备完善的条件,单单没有那么多知法懂法的士子就是个难题,而且当时社会运转并不快,县官和县丞有充足的时间对当地案子进行裁决,浪费不了他们的时间,关键是硬性条件不足以在教育局之外再搭建一个从中心到县一级的完整机构,简单来说,就是没钱。
但现在已经具备了这个条件,李治的钱已经多到想方设法往外花的地步,他最苦恼的就是钱越花越多,每花出一份去,就会收获更多的钱财,让他整日的烦恼都是如何把钱用在最正确的地方。
在这个环境下,搭建一个类似于后世检查机关和法院机关的从上到下的保法性系统便成了可能。
只不过不同的是,那个时候的保法机关主要是以区别于朝廷官员的官员组成,但现在的保法机关,则是由皇室为主要构成部分,以官员和皇室宦官为主要构成力量的系统,他的存在就是两个方面的任务,一个是对朝廷送上来的案件进行审判,大到窃国,小到偷针,此乃对民方面。
还有一个方面则是对官员方面,负责监督官员的违法乱法行为,并进行裁决。
对民方面他们只有审理权,这就使得他们可以相对于公平地站在百姓一边,得到百姓的拥戴。
对官员方面,他们则是执行着,也是裁判者,拥有足够的力量对抗官员,使得官员不会提出皇室是个吉祥物,咱们灭了他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