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嚎镇本就近万人口,又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来往商队和赏金猎人极多,所以在镇上有不少酒馆。 而镇上最大也是最热闹的酒馆,莫过于森特酒馆,作为月嚎镇最大的酒馆,他们的月狼酒在荒野一绝。 每当血月之夜来临,他家的生意更是多的忙都忙不过来,几乎一半来镇上的赏金猎人,都会到他家来喝上几杯,作为战斗之前的狂欢。 而今天,酒馆老板丹尼尔依旧如此,早早的就开门营业,甚至把库存的好酒全搬出来。 午后,酒馆内的伙计忙个不停,正在柜台和客人闲聊的丹尼尔,突然看到从门口进来一个熟人,表情惊讶。 “哟,里德,你这是在搞什么,这么多货,怎么不找个箱子装着,怎么?路上搞丢了?” “害,别提了。” 被称作里德的年轻人大概二十五左右,他无奈摇摇头,双手抱着一堆散货。 “我倒是想,可箱子被打坏了,没办法,老板让我们把货搬进来。” “来小镇途中出了点意外,我们人没事,可谁知道货箱被打烂好几个,真是倒霉。” 看着年轻人抱着快高过脑袋的一堆货,丹尼尔有些忍俊不禁,不过毕竟对方已经很倒霉了,老板忍住没笑出声。 “行了,你们这群倒霉蛋。赶紧弄完,进来喝两杯,我给你们免费,就当感谢你们来这里做生意。” “什么?老板,还有这好事?那我得赶快了......” “谢谢老板!先给我准备两杯月狼酒,大杯的!” 丹尼尔看着里德和两个同伴进入酒馆,找到自己的商队老板,把扛着的货物放好坐下,不禁有些感慨。 都不容易啊。 每次一到血月之夜,在他们月嚎镇周边的很多商贩商队就会聚集到镇上,与其说这个时候是来做生意,不如说是来避难的。 月嚎镇最出名的就是每次血月之夜有狼人出现,危害镇上的人,但是与周边那些平时就会被强盗、马匪抢劫的地方不同。 至少这里血月之夜只有狼人,不会出现其他更恐怖的未知生物。要知道月嚎镇位于的大荒漠,至今无法被人类完全探索解释,危机四伏。 可也正因如此,每五年一次的血月之夜前夕,那些可恶的盗贼就会开始行动,伏击镇子外面那些前来避难的人。 里德他们算幸运的了。 想到这些,人至中年的丹尼尔感慨万千,却没注意到,就在酒馆外面,门旁边的招牌底下,有个人从好久前就一直盯着自己。 而伴随丹尼尔和里德交谈过后,站在招牌底下的人也动了起来,走进酒馆。 “老板,给我来杯月狼酒,然后再弄点吃的。” 丹尼尔从感慨中回神,一边回答一边看向来人。 “哦,好,客人你……” 哎? 来的是一名年轻人,穿着破破烂烂,衣服上沾满尘土,还有不少破损,像是才摔了一跤似的。 不过这人右边腰间别着一把左轮手枪。 真是落魄极了,看起来是个枪手...... 每次血月之夜,镇长请人来镇子帮忙时,总是请很多人,所以倒是经常看到一些穷枪手到镇上谋生。 “班迪斯,让后面准备份吃的。我们酒馆今天特价供应全部酒水食物,通通都只要五折。客人你点的这些总共二十银板。” 柜台后,丹尼尔飞快的心算出价格,然而对方走到柜台前,突然拿出两卷东西。 “这是什么?”察觉到对方拿出来的不是钱,丹尼尔不由定睛一看,面露惊愕。 两卷左轮子弹。 卧槽,这年轻人...... 干嘛?挑衅?抢劫? 有些懵逼的看向年轻人,只见对方咧了咧嘴,表情肉痛。 “我没有钱,全身上下能拿出手的就剩这个了,而且也不多。” 丹尼尔惊讶:“你这……你要拿子弹结账?” “老板,别这么惊讶,进入小镇的时候,我运气实在差了点,被一个小偷悄悄扒了钱兜,我连什么时候被偷走的都不知道。” 说着,面前的年轻人指向上身侧面的衣兜处,的确,那里有一道很明显的划痕。 “割包贼!?进入小镇后?”丹尼尔不确定的又问。 “是,就是进入小镇后。”年轻人肯定的回答。 “不会吧。”丹尼尔一愣,随即有些尴尬的看着后者,说:“月嚎镇热情好客是出了名的,哪里会有什么割包贼。” 柜台前的年轻人自然是唐九悯,闻言满不在乎的耸耸肩膀:“无所谓,反正现在都到血月之夜了,就拿这十二颗子弹结账吧。” 说着,唐九悯将两卷十二颗子弹往前微微一推。 “反正我接了狼人任务,干脆就用子弹抵押吧,万一拿了赏金,回来把钱还你,你看行不?” 原来是一名赏金猎人,丹尼尔摊了摊手。 “也行,就按照你的意思,先拿子弹结账,祝你能够在血月之夜活下来吧。” 这时,店员端着酒和吃食过来了。 “班迪斯,那些都是这位赏金猎人点的,端给他。” 丹尼尔一边指挥店员,一边把子弹收起来,这个年轻人,八成是没机会来还自己钱了。 每次血月之夜,损失的赏金猎人可都不在少数。 “谢了。” 唐九悯端着东西,漫无目的的到处走动,四周都是满的。 他看似寻找座位,但却有意无意往里德等人所在的桌子靠近,转了几圈后,直接停在了对方桌边。 “嘿,朋友,周围座位几乎都满了,我看你们这一桌还有空位,介意么?”唐九悯的语气充满客气。 “枪手?看你这落魄的样子!坐吧,没问题。”商队老板抬起头,看到唐九悯后,拍了一下旁边的位置。 整个酒馆里面,人太多了,喝完酒的离开,离开的还没有出去,又来新的客人。 反正酒馆里面很多人都是用这种方式蹭位置的,很正常。 商队老板热情招呼唐九悯坐下,他们刚刚正在闲聊,这会儿稍微因为陌生人加桌而被打断了一下。 其他人自顾自吃着东西。 不着痕迹看了一圈,唐九悯跟商队老板道谢坐下。 而他刚一落座,就开始大口大口吃饭,狼吞虎咽,甚至时不时噎住,然后端起酒杯,咕咚咕咚喝下。 咀嚼声和喝酒咕咚声不停。 唐九悯这副饿死鬼投胎的表现,很快令本来因为唐九悯加桌而稍微安静下来的商队成员目瞪口呆。 商队老板是个头发有些花白的老先生,一辈子见惯了大风大浪,看到唐九悯这种吃相没有嫌弃,只是有些惊讶,甚至忍不住笑了起来。 “朋友,几天没吃饭了?” “呼……” 听到商队老板问话,唐九悯先是努力的把嘴里正在吃着的东西全部咽下,然后狠狠喝了口酒,这才开口。 “别提了,两三天没吃过一顿饭。本来想着来镇上杀狼人赚笔赏金,但是没想到在快进小镇的时候,居然遇到一伙正准备伏击商队的强盗。” “我开了几枪帮忙,结果被他们追杀,好不容易逃脱。这不,刚到镇上准备吃口东西,身上的钱却被偷包贼割了。” “刚才我都是用十二发子弹跟老板结的账,才弄到这顿吃的。” 说着,唐九悯回头看向吧台,对商队老板努了努嘴。 居然还能这样? 商队老板惊讶于对方居然拿子弹换吃的,对方一看就是枪手,在这荒野中,有句玩笑,枪手们每个人都有两个老婆,一个是枪,一个是子弹。 拿子弹去换吃的,看来这人也是逼得没办法了,不过他更感兴趣的是对方提到的另一件事。 “你说在进入小镇之前遇到了强盗?” “是啊。”唐九悯拍了拍桌子,说:“当时他们正在伏击商队,我寻思吓他们一下,开了两枪,结果商队没听到,他们听到了,也不伏击商队了,奔着我来了,这可真是……” 说到一半止住,唐九悯用力拍拍额头,特别无奈的苦笑。 “当时我赶紧骑着马往另一个方向逃,然而那群强盗就是追着我不放,还把我的马打死了。” “掉下马后,我逃了一会儿,躲到一处沙土坡下面,幸亏劳资机智,把自己埋到沙子里才躲过一劫。” “妈的,差点儿就被那伙强盗给干掉了,太糟心了,我这倒霉催的运气。” “你看。”唐九悯指着自己:“灰头土脸的,才从沙子里爬出来,新鲜不?” “……是挺新鲜的,你可真是好心遇坏事。”商队老板笑呵呵回答,紧接着,他对唐九悯的态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热情起来。 而且是发自内心的热情。 作为一个进入小镇前被伏击的商队,遇到了一个替商队解围的枪手。 此时不只是商队老板,就连里德这群伙计看向唐九悯的眼神也热情许多。 “加尔·科略,这个商队的老板。”商队老板举起酒杯,向唐九悯微微抬起。 “真可惜,我们商队快到小镇的时候也遭遇强盗伏击,但没遇到你这样的好人解围,损失两箱货物。” “嗨,别这么说。”唐九悯闻言,面上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当时只是看到强盗下意识给了两枪捣乱,也不是特意为商队解围。” “但是你最后被强盗发现后,却没有把他们引到商队那边,不是吗?”商队老板加尔说。 唐九悯点点头,而加尔直接笑出声。 “这就是解围,毕竟别人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不一定会做出和你一样的选择。” 人在危难时候总会体现出真实的反应。 很显然,这个年轻的枪手很不错,很善良也很诚实,甚至不愿意编故事夸大自己的行为。 “不过我们运气也还不错,只是两个大皮货箱遭了几枪,箱子被打爆了,损失一部分不算太值钱的货物。” “那是挺幸运的,看来箱子帮了你们大忙。”唐九悯丝毫没有自己编故事的不好意思,迅速融入对话。 “没错,不然的话我们恐怕得损失两匹好马,甚至有可能出现人员伤亡。” “真是万幸。” “没错,哦,该死,我竟然忘了这个。”加尔看着饿疯了的唐九悯,发现他面前的食物都快没了,突然一拍脑门。 “朋友,这顿饭我请了,你就放开吃!” “老板,丹尼尔,这儿!过来给我这位朋友再拿杯酒,再给他做点好吃的上来,这些都一起算到我账上!” 加尔拍着唐九悯的肩膀,高声对老板喊道。 “请什么请,这顿就不用您请了,我请!”结果丹尼尔一边算着账,一边对加尔回话。 他和唐九悯这桌隔了好几桌的距离,但是却听到加尔和唐九悯之间的谈话。 眼观四路,耳听八方,这是丹尼尔这些年练出来的本事。 他经营的酒馆生意越来越好可不是单凭酒馆伙食酒水好,更是因为懂人情世故,最受客人喜欢。 柜台旁,刚刚又收完一份账的丹尼尔立刻扭头,对着身后呼喊: “班迪斯,刚才收起来的子弹拿出来,给那位勇敢善良的枪手送去,我们镇就需要他这种赏金猎人,才能顺利度过血月之夜。” “好。”被叫到的班迪斯一听,非常积极按照老板说的去做。 而丹尼尔吩咐后,再回过头对加尔喊话。 “这顿饭不用你请,我来请,这位勇敢善良的枪手,既然来到我这儿了,就不可能让他空着肚子离开,朋友你点餐就是了。” “不行不行。”唐九悯听到后,面上充满笑容,却也赶紧摆手,连忙推辞。 强行吃下这么多,哪里还饿......明明都有点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