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活族(1 / 1)

最近在看《艾米丽在巴黎》时听见的一段话,巴黎的美好之处是就算什么也不做,也不会被人批判,“什么都不做”是一种艺术,法国人还给这种人取名,他们称我们为“慢活族”。(The wonderful thing about Paris is that nobody judges for doing nothing.It's particular an art from here.You know what?We actually have a name for it.Um,they called us “Flnerus“.)还有一句让我特别有共鸣的话,那就是你是为工作而活,我们是为生活而工作。(You live to work, we work to live.)这句话参透了我为什么离职的最大原因,因为工作威胁了我的生活。 接下来也没有多少我自己的句子,把所有慢得话语摘选出来,摘选的时候我突然发现,现在的人若是能写出好的作品真的太难,因为写的人太多,而且前人大多又写过了。你若说的相似,就出现我之前写的抄袭的文章,与其如此,我就抄下来好了,回到上学时期用笔记下的岁月。 《菜根谭》上说:“伏久者飞必高,开先者谢独早。” 1.楚庄王少年继位,当时,他清楚自己的实力还配不上自己的野心,与其打草惊蛇,不如不动声色地积蓄各方力量,静静等待时机。 所以在他继位的前三年间,没有发布任何一项政令,而是花心思钻研琢磨历朝帝王的功过,认真思考。于是,有一天就有臣子故意对他说: “听说南方的阜山上有一种鸟,这种鸟三年不展翅,既不飞翔也不鸣叫,一直都是沉默无声的,这是什么鸟呢?”他知道大臣是在讽刺自己,但并没有生气。 半年后,楚庄王彻底摸清了朝堂的情况,才开始听取朝政、废除旧令、启用新政、诛杀奸臣、提拔隐士。这才有了后来称霸天下的春秋霸主。 2.《富兰克林自传》中有一段关于写作训练的故事。富兰克林从杂志、报纸上选精品文章认真读,并把重点内容写在卡片上。 等他读完之后,把卡片打散,过几天,他会让自己把卡片里的话按顺序排列出来,这样他就能够了解文章的结构了,然后自己把文章复述一遍。一篇文章,他往往需要反复重写四五次才能逐渐接近原文。一年的时间里,他从印刷厂的学徒工变成了一个专栏作家。 富兰克林正是用这种看似很慢的方式,让他在有限的一生当中,在多个领域都取得了极高的成就。 3.麦家说他曾经用三个月时间,写完了一部30万字的长篇小说。但是后来他用大半年的时间,对这部作品进行修订。修订中,他发现里面真是破绽百出。这本书就是《刀尖》。 他说,那时他有了名,有人抱着钱找上门天天催着他的稿子,他就迷失了。在这个崇尚速度的时代,在巨大的欲望面前,他当了这个时代的俘虏。他感到一种和写《解密》时完全不一样感觉。《解密》那本书虽然只有20万字,他却写了11年。 11年才写完一本书,他说,那种感觉就像是坐船去伦敦。当那部作品写完的时候,他流泪了。他觉得那是他的全部青春、半部人生。他的人生已经经历了无数次逆袭、无数次的攀登、无数次的照亮。 那时候他就常常告诫自己:“当世界天天新、日日变的时候,我要继续做一个不变的人,慢的人,旧的人;当大家都在一路狂奔,往前追名逐利的时候,我要敢于独自后退,安于在一个角落寂寞地写作。” 他后来知道自己写作的初心变了,于是想回到从前,重新出发,就是像以前一样地坐船去伦敦。 4.蒋勋老师在《品味四讲》里说起过自己亲身体验的一次经历。台湾经济迅猛发展后,老百姓流行出国旅行。有个欧洲旅行团经常安排这样的旅程:一个月游玩十八个国家。如此,游客平均在每个国家待的时间不到两天。当时他是巴黎的地陪,曾接过一团台湾游客。 早上到机场接机,然后在车上介绍巴黎,游览巴黎,游客下车的机会很少。地陪介绍车子左边的风景,游客就从左边的窗户看出去,介绍右边的风景,游客就看右边。 一天的时间,游客们坐在车上把巴黎看了个遍,说是玩遍了巴黎,实际上他们连巴黎的地还没踩到呢。 整个行程下来,他很同情这些来游玩的人。他觉得这样的旅行、这种“填鸭式”的旅行,游客看似到了很多地方,其实只是凑了个热闹,做了旅行的奴隶,什么美景也没有吸收到,更不要说去消化它。 美学的拉丁文原意是“感觉学”。去唤醒你那个沉睡了很久,但是一直存在于在你身体里的那个感知力。苏格拉底说:“美是难的。”难在舍不得花时间感受,但美又是简单的。 我跟我高中同学聊天的时候说到我失业的境况,她告诉我去找另一个高中玩的很好的同学,因为那个同学的父亲是个有权有势的人,我说我不找。当一段关系掺杂进这些,这段关系就会带上很多累赘,你的首饰一两件,你可以炫一下,当你的首饰压垮你的时候,那就是你的病因,而我的问题是,一两件我都不要。 生活的节奏超级超级快,物欲世界妖魔化的今天,我真的觉得越慢越好。在本该奋斗的年纪我选择去养老,让节奏慢下来,不是停滞不前,而是比别人慢一些。慢慢的去想我到底是谁,我到底想要的是什么?青春里无法想明白,只会头破血流,一直冲冲冲,我不青春了,当然内心仍然是,真实是不青春了。 我从毕业不久就在这个公司,一待待了这么些年,不是说爱一行干一行,而是干一行爱一行,可是这种爱让我今年特别的负担,像我之前说过的,没有了志同道合的伙伴,没有了前路的明灯,行贿受贿自古皆有,可若全员如此,尤为寒心。 宝宝生了病,我知道,医院不是干净的,大夫拿着本子等着你给钱才离开。宝宝上了学,我才知道,教育也是不干净的,老师收了钱才会对你宝宝好。这个社会在生病的时候,我希望我仍然是好着呢,前路没有灯没有方向没关系,我不停地走,总能碰见吧。世界好不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这颗心真的好了吗?一念成佛一念成魔,这一念,是否能一直坚定的选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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