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桶旁边,一个男子正在翻找着被丢弃的饮料瓶子,每拿走一个,都会抬起头看看周围,好像生怕被熟人发现。
“嗯?这不是林夕吗?”
迎面走来了两个女生,其中一个开口道。
另一个女生脸‘唰’的下红了。
她是林夕的‘前女友’王姣,旁边这个是她的闺蜜兰兰。
林夕沦落到这个地步,全是因为王姣,上次逛街,她表示很喜欢周大福家的一块珠宝,林夕想让她开心,就多兼职了几份工作,加上自己原来的积蓄,兴高采烈的买了一个送给她。
林夕家庭条件不好,大学期间全靠自己勤工俭学,这次花光了老底,只好想办法赚钱糊口,包括捡瓶子。
王姣的闺蜜无意中发现过他一次,回到寝室就给大家八卦,这深深灼伤了她的自尊心,她因此提出分手。
“你看,我就说他平时捡垃圾为生吧,你还不相信。”
兰兰口气嘲讽的说道。
“长的还人模狗样,没想到是个捡破烂的,就你也想追我们家王姣?懒蛤蟆想吃天鹅肉。”
王姣拉着兰兰,想快步离开这里,现在她感觉自己的脸都快被这个男人给丢光了,怎么会认识这个人!
林夕也很不好意思,他抓着黑色塑料袋准备离开,这时,一辆白色的奥迪A6缓缓停在了他的面前。
四个圈的标志灼伤了林夕的眼睛,他的身体僵硬,膝盖有些颤抖,险些没跪倒下去,他丢脸已经丢的够多了!
车门打开,果然是自己班里的同学,名叫康博,是个名副其实的富二代,老爹在本市搞房地产,相当有钱。
有次林夕带着王姣出去玩,偶遇了康博,他觉得王姣有几分姿色,直接无视林夕的存在去占人家便宜,去追人家。
在他眼里,林夕连一坨狗屎都不如。
康博看了眼林夕,讥讽道:“这不是咱们班里的三好学生吗?怎么在大街上捡破烂啊?是不是找到好工作前先磨练下自己?”
林夕没搭理他,继续往前走。
康博从后车门里拿出一个大盒子,走到王姣身旁,直接抱住她亲了一口。
林夕的余光刚好瞥见,心如刀绞,他不禁停了一下。
康博自然发现了,他把盒子拿到一个很显眼的地方,大声说:“姣姣,你不是喜欢珠宝吗?这是我朋友从国外买来的,价格不是太贵,咱们是学生嘛,都低调一点,总共才花了三万多块钱,毕业后,我送你个更好的。”
旁边的兰兰眼睛都直了,满脸羡慕的神色,这极大程度激发了王姣的虚荣心,她主动抱住康博,亲了一口。
有情饮水饱,毕竟只是童话,林夕和康博比起来,她根本不用想都知道该怎么选择。
康博转过头,把一个东西扔到了林夕脸上,砸了后,又滑落在地上。
那是林夕倾其所有,给王姣买的。
康博抱着王姣,道:“送女孩子礼物就送个像样的,五千多块钱的东西,你打发要饭的呢?”
“要不是亲眼所见,我都不信,五千多块钱就让你沦落到这种地步了,看在一个班,你又没有碰过王姣的份上,我帮帮你吧,以后给我洗袜子裤头啥的,一件十块钱,不比你在这里捡垃圾强啊?”
康博把王姣安排在了副驾驶后,又向兰兰招了招手,说:“一起吧,带你们玩好吃好喝好。”
兰兰笑着点点头,高兴的跑了过去。
康博对着林夕竖了个中指:“考虑一下吧,给我打工,还是继续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