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在洛杉矶,也依旧穿着衬衫和皮鞋;即使是前来享用早午餐,也依旧井然有序地宛若出席晚宴;即使置身于放松惬意的环境里,也依旧能够感受到挺直脊梁里透露出来的拘谨。
即使是包围在打量视线里,也依旧显露出一种拘谨生涩的疏离;即使是处于休息状态,也依旧若隐若现地感受到无法适应社交场合——亦或者是不屑如此社交场合的清冷。
有刻板印象的完美写照,也有打破偏见的不同形象,但整个群体的气质还是严谨地契合传统印象。
更重要的是,似乎还可以在陆陆续续落座的身影之间看见一把小号、一把长笛和一把小提琴的琴盒。
蛛丝马迹联系起来,答案也就浮现出水面。
男男女女的身影都能够感受到一种介于书呆子和艺术家之间的微妙气质,金丝眼镜框和系颈丝巾显得格格不入,看似旁若无人地置身于自己的世界却难免滋生出格格不入的排斥感,与俱乐部的氛围隔离开来。
就好像隐藏在海洋深处的亚特兰蒂斯般,一个无形的隔膜包裹出另外一个世界。
不仅是罗南,整个俱乐部的视线都投射了过去。
眼神里难掩意外的探究。
“……他说他会阅读康德,仿佛这样就能够证明自己的底蕴一般,但他却根本不知道康德到底在说些什么。”
“至少你应该庆幸,他没有在你面前炫耀自己熟悉贝多芬的所有作品。”
“贝多芬吗?哦,我至少还期待着他能够说说李斯特或者肖邦呢。”
“我怎么不知道现在肖邦现在也能够代表升级了呢?”
“你们都不应该要求太多,如果遇到一个在你面前聊起披头士改变世界的家伙,那才是真正的煎熬。”
“哈哈哈!”
一片哄笑。
欢快灿烂的笑声应该是登场之后唯一一次打破礼仪的瞬间,但他们也很快收敛了笑声,继续保持着轻声细语的状态,只是微风吹拂之间依旧能够清晰听到交谈的细节,哪怕不是完整的话语也依旧能够感受到其中的情绪。
显然不是什么积极正面的色彩。
流行和古典,不说是敌人,但确实是保持对立的,双方互相看不顺眼。
古典认为流行太过通俗也太过口水,全然丢掉音乐的艺术之美,仅仅只是商品社会的另外一个流水线产品而已;流行则认为古典固步自封、自命清高,拒绝与时代同行,渐渐落后渐渐枯燥,迟早被淘汰出历史舞台。
虽然这样说有些绝对也有些武断,但不可否认的是,喜欢古典还是喜欢流行,某种程度也决定了每个人的色彩与风格,然后两个人群所接触的文化圈子也就渐渐拉来距离,双方彼此之间的交集越来越少。
即使不是彼此对立,却也难免拉开距离。
某种程度上,欧洲人和美国人之间对于哲学、音乐、书籍等等艺术的偏爱也是如此,欧洲依旧崇尚底蕴深厚的历史文化,美国则在快餐文化时代里遥遥领先,商业和艺术的天平打破之后,双方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也就发展出不同的枝蔓,这也体现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