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最大的好处是国家权力可以暴力化,可以用一切集权手段达到战争和国家建设目的,做一些和平时期无法完成的建设工作。
如战争时期的工程建设,一定是以最高标准,最高速度,不惜一切代价和资源进行的项目,目的是为了保证国防和战略安全。
中间发生死人、事故乃至重特大险情,都是被允许和容忍的,而在和平时期,三年的工期压缩大一年完成,期间死了二十个人,发生险情数百起,相关责任人肯定是要被生产安全部门和司法部门送进监狱的。
但战争期间,一切以大局利益为重,不惜一切代价完成目标,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于政权最高意志。
如今为填补薛伯充主力东进辽东的兵力空虚,从关外向关外调集了二十万新编岐军,同时为保障这二十万人的吃喝拉撒,朝廷已经完成了供应后勤的调整,所以这二十万人的背后存在着一条上百万民夫供应的后勤保障网络。
议和后如果遣散二十万新编岐军,一同遣散的还有背后一百多万民夫组建的后勤运输系统,朝廷为了维持这个庞大系统,已经花费的无数钱粮就会随着议和的结束而打了水票。
当然,不可否认这二十万新编岐军在战略上起到了震慑作用,迫使忽喇不敢放手侵略,但没有投入战争,而战后遣散,依然是一笔巨大损失。
有鉴于此,既然人都已经出了关,后勤保障延伸到了关外,沈云卿打算延长这批二十万岐军的役期年限,同时从中先抽一批人,向北扎几个居民点,同时从关内调集收割车、农具,让二十万人屯田。
同时期让忽喇出人,替岐军在塞外寻找林地伐木,岐军用木材修建屋舍和冬季取暖。
而且蒙古高原有大量煤炭,储量相当丰富,只要派人找,即便当前勘探技术低下,但总能找到一些。有了煤炭,冬季就能取暖,解决林木较少带来的供暖问题。
战争永远充斥着极端和暴力,任何王朝开疆拓土要想稳固边境,从国内暴力迁徙人口难度大得多,利用军队的组织力和绝对服从力化军为民是常态措施。
“关外的二十万新卒役期可以先延长三年,期间以每年迁六千岐军及其家眷的规模,以五十到八十里为一个县的距离,一个县两千户人的数量,自南向北往塞外扎营。三年可以扎九个县,岐军一万八千,以一户五人计,就是九万人,每户由朝廷发放补贴钱款,和牛羊马匹若干,收割车一辆,免除赋税五年,这笔钱由国库与金戋寺一起承担。”
“三年九个县,每户还要给牛羊马匹若干,收割车一辆,川资与安家费少许,这可不是一笔小钱啊。”
邱继匡有些吃惊,但沈云卿说:
“短期之内是亏本的,但只要熬过五到八年,日后大有利可图。”
现在只要听到亏本有利可图,李义清就想扯根白绫自己了断,他说:
“迁民耗费巨大,即便见效,也得四五十年后,五到八年岂能收回本钱。”
“这就得看如何经营,此事就无需二位大人操心了,既然本王提出此议就一定有办法牟利。”
“那剩下的岐军三年期满之后何去何从?”邱继匡追问道。
“三年期满之前,但凡愿意在关外种地者,可在三年之内举家前来关外,举族者可以给予更多安家费。而三年间关外的二十万岐军可以屯田,修建屋舍,家眷迁到之后也就地参与屯田,工部将制造更多收割车用于关外,朝廷应该减免边屯岐军及其家眷田赋劳役,因此屯田的三年间可以解决粮草的大头,剩下不足之处再从关内运。同时将部分库兀图族编入屯边,加强朝廷实边。
至于三年之后,自愿迁徙戍边岐军兵士与家眷就地安置在关外,然后以每年两千户的规模,继续向北扎县城。其余新军役期届满之后,解散还乡。”
“迁民就要筑城或是修堡,还需委派官吏或堡长,所需人力无以计数,海郡王可曾想过。”
“那邱大人可曾想过,忽喇岂能容我朝一边塞外迁民,一边塞外筑城,而且还是用忽喇的人力替咱们筑城,他们有这么傻?”
“郡王的意思是,忽喇能允许我朝迁民,但绝不会允许修城。”
“那是自然,多修一座城池,就是多一次攻城,多一些死伤,忽喇岂能自己找苦吃。所以本王也不打算筑城。”
“哈啊!”邱继匡大吃一惊,连忙又说:“迁民不筑城,这可是大忌啊,塞外一马平川无险可守,四十余万人迁往塞外岂不成了忽喇口中之食。”
“那邱大人可曾想过城墙就一定得是城墙?”
“郡王何意?”
“眼下塞外迁民,新修的屋舍只能是木材修建的木屋,但日后可以修建一些两层楼高的水泥屋舍,把县城围起来,朝外的一侧墙面加厚,平日用于住人,战时便是城墙。
而且十年十五年后,可以给塞外百姓配发枪炮用于自卫,忽喇骑兵何足为虑。”
“嘶……”
迁徙人口与筑城或者修堡子,一般情况下两者是配套政策,既迁徙人口实边,就一定要修防御性功能的设施,否则冷兵器时代没有城墙的保护,很容易遭到袭扰和攻灭。尤其是邻居是游牧民族,修建城墙和堡子是必备硬件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