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天色还没亮,楚砚杰就来唤他。
“郡王,郡王……”
“何事?”
“营地外发现了一些野物。”
“是嘛,走,去看看。”
“枪已经给您准备好了。”
“不,不能用好枪,就用军卒的旧式活门步枪。”
“是。”
此行携带的改进型活门步枪、栓动步枪、半自动步枪全数收了起来,伪装成货物,背在骆驼上,所有军卒一律使用旧款活门步枪,以免暴露新式武器。
沈云卿遂即率领两哨人马来到营地外,岐军驻扎在要塞军营的南侧,是一片砂质的土壤,能种一些作物,但是土壤养分较少,所以亩产不高,倒是野草很多,长的也很顽强,当地有不少牧民在这里放牧。
“郡王,方才发现有野物在奔跑,就在那个方向。”
顺着楚砚杰所指方向,沈云卿掏出八倍望远镜仔细观察,许久后才发现是一只猫科动物在在追逐一群兔子。
“怪了,是猞猁还是兔猻?”
“郡王,兔猻是什么东西?”
“一种和猞猁很像的猫,但是非常凶残。走,咱们去打兔子。”
“是。”
一行人骑马来到数百米外,此时那只猫科动物已经不知踪迹,很可能是捕猎失败潜伏了起来,准备伺机而动。
沈云卿骑在马背眺望荒原,枯黄的杂草丛中隐隐藏着格格不入的浅灰。
“把枪给我。”
“是。”
沈云卿接过一支活门步枪,对准近处的灰色物体扣下扳机,一声枪响过后,弹丸打偏没有命中,依靠伪装色潜藏的野兔犹如惊弓之鸟迅速逃窜,沈云卿遂即又说:
“枪!”
换上另一支活门步枪继续开火,枪响过后仍未命中,连续打出五枪,一枪也没命中。
除了兔子逃得快,沈云卿打移动目标的水平差,再有就是旧款活门步枪使用滑膛,精度差之外,他故意没有瞄准射击。
这时楚砚杰有些眼急,他说:
“郡王,这枪不怎么准,这么远的距离,一枪一枪放,肯定打不中,干脆让弟兄们百枪齐射,一定能打中。”
“这要是真把兔子给打没了,打猎还有什么意思,继续给本王追。”
“郡王,您这是何意呀。”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给本王追,打中了就把兔子皮赏给楚将军做件兔皮大衣穿穿。”
“哈哈哈……”楚砚杰哈哈大笑,他说:“这得要打多少兔子才够一件兔皮大衣,还不如朝廷养兔来的划算。”
“少废话,给本王追。”
“是。”
为了获取皮毛,沈云卿先在海通办起来了兔子养殖场,然后在神都与河北、河南也设了几处养殖场,通过繁殖兔子,获取兔子的皮毛,同时兔肉也能作为肉食品销售。
兔皮要比羊皮保暖性更高,而且柔软、轻便,缺点是抗风强度差。
而羊皮硬、保暖性不如兔皮,而且重量大,厚度厚,但是抗风。
岐军主力常年在北方,对毛皮需求量很大,羊皮的性能差,而单纯靠打猎获取的野生动物皮毛,又容易因为种群枯竭而减少,像常见的貉、獐子、豺,种群已经急剧减少,因此通过人工养殖兔子获取皮毛是一个解决途径。
而且眼下能够养殖的皮毛的可选动物并不多,狐狸和貂虽然也能养殖,但是这两种动物都吃肉,消耗很大。
同时狐狸和貂都是霍乱、鼠疫、狂犬病的携带宿主,非常容易携带和传播霍乱和鼠疫,在脱毒技术和关药物和疫苗出现之前,沈云卿不打算养殖狐狸和貂。
于是兔子就成了眼下为数不多可以获取的皮毛,同时又能满足性能。
当然,藏羚羊也是一种不错的毛皮,数量种群也大,但单纯进行的野生捕猎,种群将很快消失,而且藏羚羊对生存环境要求非常苛刻,离开了固有的环境,会导致无法怀孕和产仔。
沈云卿打猎的枪声很快引来乌兹曼驻军的警戒,很快来了一支两百人的骑兵队跟在身后监视。与此同时枪声也惊醒了艾哈迈德:
“卫兵,卫兵。”
“将军大人什么事。”
“哪里的枪声!”
“禀报将军,不清楚。”
“立即集结卫队,快走!”
“是。”
艾哈迈德之所紧张,原因其实很简单,他担心自己的手下见财起意杀了使团劫掠财务。这种事情在中东地区多了去,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的故事可能不常有,但是四十大盗还是很多的。
艾哈迈德集结了卫队迅速奔南面而去,迎面撞上了返回报信的骑兵:
“南面的枪声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