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当家的,你要是要房子,咱们再重新造就是了,当初大家造房子的时候,也是你自己不想费那事儿的,现在看人家房子做好你稀罕上了,就想据为己有啊,这怎么能行呢?你再等等,就在旁边,重新造一个就是了,反正咱们这么大的地方,就是每人一间房,那也用不完!”
林森倔脾气一上来,还非就要申晴的房子了,那申晴能让他如愿?
来一次打一次,吃的闷亏多了,他也就不敢了。
虽说他是大男人,又有一身本领,可在擅长近身格斗,以及拥有瞬移能力的申晴那儿,是一点好处也讨不到。
房子做好,申晴马不停蹄的将房前的那几分地用篱笆圈起来,又将门前的地翻了翻,推平,种上她之前从粮店买来的丝瓜、南瓜、冬瓜、茄子、豆角、葱姜蒜等蔬菜,小院子一收拾,看起来可齐整了,是整个寨里最亮丽的风景线。
林森看申晴一个大男人,将日子过的如此精细,忍不住嘲讽她,她本来就不是男人,哪能将这个无趣男人的话放在心上?说让他说,反正也不会少块肉,如果人人都像他这么懒,那日子就别过了。
要不是这个地理位置让她稀罕,她压根儿就不会留下来。
相处的时间越久,也就越是能看出来林森的懒和惰表现在哪里,娶媳妇他嫌弃婆娘啰嗦,事儿多,不想找个人管着自己;做房子太麻烦,宁愿去和那些汉子们挤在一起,也不愿意指挥自个儿的手下给自己做房子,看,这也不需要他动多少手,他都不愿意,真是懒的出奇了;抢劫为什么让他情有独钟呢?就是简单,获取的收益也大,虽然会有损兵折将的时候,但钱多啊,这也是他收不住手的主要原因。
等她终于可以闲下来,好好收拾屋子的时候,如意寨派出去接余景天他们的人回来了。
不但人家自己人回来了,就连破庙里的十三个人也一并带回来了,等她得到消息,跑到山口的时候,一群人正站在那里一脸懵的看着周围的环境,他们背着大包小包,显然是这些日子也置办了不少,而且一个个的也没以前那么脏了,头发都简单的梳陇上去了。
看到她,余景天立即朝她走过来:“你怎么选了这么个地方?”
林森不知何时走到她身边,一脸不乐意的扫了余景天一眼:“咋地,你不乐意?”
申晴无语的白了他一眼,才对余景天道:“开始不是自愿,被请上山的,结果看到这里的环境之后,我觉得还挺不错的,起码比咱们待的那个破庙要好,他让我留下来,”
余景天脸色一变:“当他的压寨夫人?他把你掳上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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