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帐内,沐浴过后的高仙芝和沈光换了身干净衣服,一边喝酒一边聊天。
“如今军中各蕃部兵马都是听闻沈郎大名,恨不得能投效于碎叶军搏个前程,沈郎可有什么打算?”
大军里的蕃部兵马加起来也有千余之众,而且这些可都是各军镇城傍兵里挑选出来的勇士,自开元以来,安西四镇兵马不再像以前那样以突厥轻骑为主,而是改以征募的关内健儿为核心,这些过去形成安西军主力部队的城傍兵也渐渐沦为配角。
高仙芝如今是安西大都护,自然清楚治下的隐患,一是那些退伍老兵,二便是这蕃部的城傍兵,若是按着他的心意,也是想和沈光一样,吸纳四镇良家子和混血汉儿再加上这些蕃部城傍兵,好生扩军,给这些人一条上进之路。
可是这种事情,沈郎能做,他却做不得,因为也只有沈郎不会让圣人猜疑,更何况沈郎是要去重开碎叶镇的,就是招募出个安西军来,圣人也未必会多想什么,只会觉得沈郎忠心王事。
“都护以为我该如何?”
沈光没有回答,反而是笑着反问道,碎叶军的待遇超过其余各军,莫说那些蕃部城傍兵,就是那些汉兵也多有心动,只不过他清楚四镇汉兵乃是如今安西都护府的统治根基,所以他是不会去挖人的。
“等明日出发时,便将这千余蕃部兵马调入你帐下,到时候打连云堡,让他们先上。”
高仙芝沉声说道,这些征发的蕃部城傍兵本就是拿来当炮灰使的,全都交给沈郎他也不心疼,更何况这些人想要去碎叶军搏出个前程来,就得付出该付的代价。
“是,都护。”
沈光没有多说什么,军中将领们大都是轻慢这些蕃部城傍兵的,更何况慈不掌兵,比起他亲自征募的碎叶军来,这些蕃部城傍兵想要入伙,就得交投名状,证明他们的忠诚和能力。
……
翌日,当各军的蕃部兵马知道自己被调入碎叶军时,俱是欢喜地都疯了,然后便在本军汉兵羡慕的目光里汇入了碎叶军的队伍中。
这些蕃部兵马本就是一二百人的规模,沈光索性将他们独自汇集成军,交给了崔器统帅,崔器在陇右征战多年,他那位丈人麾下也从不缺外族士兵,崔器的勇力能服众,经验也比南霁云张小敬他们强,自然是不二人选。
“沈郎,这些蕃兵向来惯会偷奸耍滑,到时候上了战场,需得派牙兵督战,否则……”
骑在匹黑色骏马上的李嗣业朝身旁的沈光说道,都护将这些蕃部兵马调入碎叶军是干什么的,他再清楚不过,这些人就是给他的陌刀军当炮灰拿来试探连云堡的吐蕃贼子使的。
“李兄,你这般跟过来,没有事么?”
看着李嗣业不打算回自家陌刀军的样子,沈光忍不住问道。
“能有什么事,田珍那厮还欠着某人情,他自会打理军务,再说都护已经说了,等到了特勒满川,我自领陌刀军到沈郎你帐下听用……”
“李兄,是打算在我这儿偷饮吧!”
看着李嗣业说话间神情闪烁,沈光便猜出了他的心思,李嗣业本来就是酒鬼,酒鬼说戒酒的话那是听听就好,不必当真的,当日李嗣业说什么打下连云堡之前滴酒不沾的话,高仙芝都没信,更不用说沈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