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世贵回到住处的时候,虽然喝了不少酒,可是头脑却无比清醒,他知道自己已然得到了那位郎君的信任,火烧城蕃市令的官职八九不离十便是他的了。
“章程什么的你等也不必担心,某到时候去延城,自会唤几个熟悉律条的书吏过来帮忙,你等到时候用心学就是,只是某这儿要先把蕃市的架子立起来,要让这焉耆镇内的胡商蕃客都知道咱们这里也有蕃市,这事情你需得多费些心思。”
想到沈光的吩咐,安世贵只想着大干一场,他的野心可不止是区区一个蕃市令,而他也看得出自己决定效忠的这位郎君志向高远,他若是不能追上郎君的脚步,迟早都会被弃之身后,所以他要把郎君交代的每件事情都做好。
深夜被喊醒,另外三个胡商自然都有些不忿,尤其是看到满身酒气的安世贵,这心里的火气难免又大了些,“大郎,什么事情这么晚还得找我等商量?”
“郎君说了,给咱们的护卫,三天后就能随咱们出发,不过我想了想,这一趟,我就不和你们一块去了,所以有些事情得提前交代好。”
安世贵不以为意地看了几眼颇有怨言的同伴,任谁大半夜被叫醒怕是都有些怨气,不过他明日还得赶着去尉犁城,哪有闲工夫浪费在这三个同伴身上。
“大郎怎地不和咱们一道走了?”
四人的商队加起来也有近千人的规模,安世贵一家就有近四百号人,更关键的是哪怕他们心里再不忿安世贵历来高出他们一头,可他们也都清楚,也只有安世贵拿主意,他们三人才会服气,若是叫他们三人上路,万一遇到什么事情有所分歧,只怕三人谁都不会服!
所以眼下他们真的是有些发慌,不知道安世贵究竟是想做什么?
“这火烧城的蕃市,总得有人留下来搭架子,郎君委以我重任,我自当留下来好生为郎君效力。”
安世贵看着神色里略微有些慌张的三个同伴,安抚他们说道,“这趟去往幽燕,就算我不在,你们也只需像往常那般做买卖就是,若是实在担心,不妨在长安把货物脱手了,便只带郎君的那些美酒前往,和那些部落首领交个朋友,来年再去收马?”
话都说到这份上,另外三人自不好再劝什么,他们清楚安世贵对那蕃市令是志在必得,如今这沈郎君亲自将这立市的事情交给他,换了他们也肯定会以此事为重。
“如今咱们都是为郎君效力,有什么也都别藏着掖着,这尉犁城和员渠城里若是有你们相识的朋友,不妨修书一封,让我带给他们,咱们这火烧城的蕃市,郎君可是说了,要做便要做到焉耆镇最大的蕃市。”
“到时候你我手下如果没有信得过的行头,又要如何管理好这蕃市。”
听到安世贵的话,其余三人都是呼吸不自觉地急促起来,他们当然明白安世贵的意思,这火烧城的蕃市,那位沈郎君不是闹着玩的,而是真要把他做大的,到时候光靠他们四个肯定忙不过来,安世贵这口中所谓引荐朋友做行头的说法,便是给他们的好处。
“大郎说得是,我这就修书一封,我那几个朋友,大郎应当也晓得,他们走西南道,应该还在员渠城。”
三人争先恐后地拿了纸笔,开始写信,这可是在蕃市里扩充势力的大好机会,这丝绸之路最奢遮的那些胡商,可不就是靠着蕃市令里的职司才能收拢那些小商队为其附属,才能有那等动辄骆驼千头的声势。
不多时,三人便各自修书数封,交给了安世贵,他们也不能肯定自己那些相熟的“朋友”是不是还在员渠城和尉犁城,便只能碰运气了。
……
明亮的烛火下,福卡斯拿出了当年跟着家庭老师学习拉丁文的劲头,努力学习着大唐的语言和文字,奥卢斯和他手底下那些士兵也都挤在房间里,跟着这位主人咿呀学语。
对于这些东罗马帝国的士兵来说,学习唐言大概是他们这辈子遇到的最困难的事情,他们宁可去和那些异教徒厮杀,都不愿意翻来覆去地念那些东方帝国的诗歌。
“主人,东方帝国的语言太深奥了,我想阿皮乌斯他们能够流利地对话,起码需要两三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