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
城郊的全喜诊所。
这里的医生叫做胡全喜,从赤脚医生干起,二三十年了,一直就在这里给附近的村民看病。
因为医术还算可以,平常的感冒、肠炎之类的小病都能治,所以在附近几个村子里的口碑很不错。
进胡全喜的诊所里来了一个特别的客人,一个瞎了一只眼睛的男人。
这个男人面容坚毅,脸上的棱角分明,纵使瞎了一只眼睛,也没有表现出半点疼痛难忍的样子。
从这个男人进来起,就逼着胡全喜给他缝合伤口。
胡全喜百般不愿,他一个郊区诊所的小医生,从来没有做过这么大的手术。
无奈这人看上去极度不好惹,看到他掏出来的刀,胡全喜更是被震住。
为了给这男人缝伤,胡全喜把诊所的门给关了,以免这个时候有附近村里的人前来看病,要是被村民们看到这个样子总是不太好,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我要先给你清洗创口,”胡全喜要说的其实是后面半句,“会非常疼。”
“来!”
王朝晨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
胡全喜又看了这人几眼,感觉这人看起来倒像是条硬汉,既然这样那就来吧。
沾着消毒水的棉花触碰到王朝晨的眼睛,那感觉就像是有成千上万只蚂蚁在噬咬伤口,疼得王朝晨牙关紧咬,嘴唇发白,脑门上全是豆大的冷汗,身体不由自主的颤抖。
不过饶是如此,这个铁骨铮铮的汉子硬是一声都没有叫,只是咧着嘴从喉咙里发出低吼的声音。
胡全喜也是瞧得触目惊心,他行医多年,什么样的病人都见过,但今天算是见了一回奇迹,这男人真是铁打的身躯,都这个时候了还能忍受得住,从心底里胡全喜不由暗赞了王朝晨一遍,这男人绝对是条汉子。
听到诊所里有动静,一个年轻的姑娘走了出来,看到胡全喜正在给病人清洗伤口,但诊所的门是关上的,不由问道:“爸,今天这么早就关门了吗?”
胡全喜本来正在给王朝晨专心地清洗伤口,听到这个声音不禁浑身一抖,紧张地回头看着女儿。
这个走出来的姑娘是他的女儿,名叫胡小玲,去年刚刚从卫校毕业,也没去别的地方找工作,来到了这里当他的副手,这诊所平时就是父女俩在打理。
看到女儿贸然走进来,胡全喜立马说道:“快退出去,没有我叫你别进来。”
胡小玲有些没搞清楚什么情况,但看到老爸这么紧张,还是退了出去,顺便说道:“爸,饭菜都快好了,一会儿忙完记得过来吃饭。”
等到女儿出去,胡全喜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一双眼睛怔怔地盯着王朝晨,用一个父亲保护女儿的觉悟冲他说道:“她是我女儿,刚才也是无意中看到了这些,我保证我和她都不会把你的事情说出去,但我也警告你最好不要有别的想法,不然我就是拼了命也要杀了你。”
之所以胡全喜会突然有此反应,主要是因为他接触过太多像王朝晨这样的病例了。
别看他这是个郊区小诊所,但每一年都能接受不少亡命之徒的病人。
这些人要么是在道上混的,要么就是生活不下去了出来抢劫杀人的,因为身份见不得光,不敢去正规大医院治,所以就来到他这个偏僻的小诊所里治。
通常情况下这种人也不求能治得有多好,只要把伤口给处理一下,保证不再流血就行了。
正是因为经常和这些人打交道,所以胡全喜才会特别的紧张。
毕竟以前就发生过一个抢劫犯来他这里治伤,结果看上了他女儿的事情,好在后面胡全喜及时的报了警,把那抢劫犯给抓了,才免于女儿被那畜生给欺负。
对于王朝晨,在胡全喜的眼里和那些亡命之徒没有什么两样,刚才他已经见到王朝晨拍到桌上的刀了,所以当女儿出现在诊所里的时候他才会有那样的反应。
王朝晨被胡全喜所表现出来的保护欲所震撼,低声地说道:“你只管给我治伤,我发誓不会动你和你女儿分毫。”
胡全喜冷冷道:“希望你言而有信。”
说完,继续替王朝晨清理起伤口。
因为从来没有做过这么大的手术,胡全喜也很紧张,这可是在人眼睛里面缝针,他的手可没有这么灵巧,但眼下也没有别的法子,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接下来我给你打麻药,会很疼,你得忍着。”
胡全喜手里拿着麻药,推了一下,药滴从针管里滴了出来。
王朝晨啥也没说,把手从衣袖里拿出来,然后用嘴咬紧衣袖,努嘴道:“来吧。”
胡全喜腿肚子忍不住颤抖了一下,最终还是将麻药打了下去。
起初王朝晨的两道眉毛都快皱到一起去了,脸上的五官也扭曲成了一团,随着麻药逐渐发挥作用,他的表情也慢慢冷静下来。
胡全喜不停地从他的眼睛里清理出烂肉,把那些黏黏糊糊的东西弄出来。
这两人也是一个敢做,一个敢忍。
差不多过去了两个小时,胡全喜总算是把王朝晨的左眼给处理完了,最后在他的眼睛外面打了一个补丁。
期间王朝晨的表现很平静,因为麻药的关系,他感觉不到太强烈的疼痛,只是能感觉到胡全喜拿着镊子剪刀不停地在自己眼睛里面戳来戳去。
最后一切结束,胡全喜双手撑着老腰,长长地吐了一口气,“一把老骨头,差点给折腾没。”
王朝晨来到胡全喜面前,忽然跪了下去,磕头谢道:“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胡全喜往椅背上一靠,伸手道:“我也不要你记什么恩,我就是个开诊所的,给你治了伤这钱你该给了吧。”
王朝晨表情一愣,顿时尴尬不已,支吾道:“我身上没钱。”
“什么意思?合着我替你治了眼睛你不想给钱?”胡全喜当场就气得站了起来。
“要不这样,如果你信得过我就让我离开,他日等我有了钱再来把钱还你。”
“我和你不熟,你这拍屁股就走了,叫我怎么信得过你?”
“这……”
王朝晨这时候也犯了难,其实他本来有钱的,从谢坤那里得到了一万块,只不过他拿到这钱之后第一个想到的事情不是留下来自己用,而是立即寄到了自己西川的老家。
老家里,王朝晨的老父亲患了癌症,这几年为了给父亲治病他们王家已经把亲戚朋友能借的全都借了,要不是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他也不会从老家离开。
家里老父亲还在,治疗癌症得花钱,王朝晨又是个孝子,所以有了钱就立马寄回去,没想过要给自己留下。
这个时候胡小玲又来到了诊所里面。
胡全喜见女儿又来了,当即不高兴地喝道:“不是说了让你不要进来吗?”
胡小玲抱怨道:“饭菜都已经凉了,我就想进来问问,到底什么时候吃饭。”
胡全喜看了一眼王朝晨,甩手道:“算了算了,你这样的病人我也遇到多了,都是落魄潦倒了才跑到我这里来的,我也不问你要钱了,你走吧。”
王朝晨听到胡全喜这么说,又一次向他磕头跪谢。
胡全喜不耐烦道:“别磕了,我把门打开,你走吧。”
看到老爸要去开门,胡小玲见这个男人一副很可怜的样子,便说道:“爸,我看他也没有吃饭,要不咱们给他一碗饭吃,让他吃了再走吧。”
胡全喜瞪着女儿,意思是你是不是脑袋坏了,这种人当然是赶紧送走的好,你怎么还留他下来吃饭,万一给自己惹来麻烦可怎么办。
胡小玲是那种心地很善良的姑娘,看到王朝晨的样子觉得他可怜,而且从他的眼神里感觉不是坏人。
“你别走了,看你也饿了,先吃顿饭再走吧。”胡小玲来到王朝晨面前。
“我……”
那一刻,王朝晨的眼睛里红了,一滴浊泪险些滴下来,左眼没了,做手术他都没哭过一声,然而刚刚这个姑娘的一句关心却让直达他的内心深处,在他的眼里胡小玲的身上带着一圈如同天使一样光芒。
胡全喜对女儿的做法不是很满意,背着手嚷嚷呼呼地去了后面。
胡小玲知道这是老爸不反对的意思,当即对王朝晨说道:“你现在这里坐一会儿,我去打碗饭来给你。”
王朝晨紧张地坐在诊所里,此时外面早就已经黑了,只有稀稀拉拉的小雨在下着,空气中稍微有些凉意,外面的那条路上偶尔有去城里的车子经过。
过了一会儿,胡小玲端着一碗饭走了出来,饭还是热腾腾的,菜也都是新鲜的,不过就是比较清淡,没有什么荤腥。
“快吃吧,这菜都是我做的。”
“谢谢……”
王朝晨一天没吃东西,这个时候刚好饿坏了,端过碗来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一边吃王朝晨的眼泪就一边滴落了下来,这辈子他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不仅仅是饭菜的原因,而是面前这位姑娘的善良让他既感动又羞愧。
回想起自己曾经是一名光荣的士兵,在入伍的时候曾经骄傲的宣誓,这一辈子抛头颅洒热血,要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然而却因为一念之差误入了歧途,在这个姑娘的面前,他只觉得无地自容。
胡小玲不知道这个男人为什么要哭,但猜测肯定也是想到了伤心的事情,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就说了一句,“你别哭了,要是不够吃的话我再去给你盛一碗。”
王朝晨碾去了眼泪,声音有些呜咽,说:“够了,谢谢你,你和你爸爸都是好人,好人会有好报的。”
说完,王朝晨放下了碗筷,向胡小玲鞠躬致谢,然后准备离去。
就在这个时候,诊所外面射来两道黄色的光。
片刻之后两辆摩托车停在了诊所门口,看到门口的动静,胡小玲的脸色有了变化,一双眼睛紧紧皱起,忙对王朝晨说道:“你快走吧,赶紧走,走得越远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