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味真的是越来越淡,比一个“家庭聚会”的周末多了两道菜之外,就剩下小辈们收到的压岁钱了。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出庭律师有四大律师公会——中殿、内殿、格雷和林肯——只有这四个公会的会员承认,才可以获得上级法庭的出庭辩护资格。理论上说,客户除了一些特定的程序,是不能直接和出庭律师发生任何直线联系的,必须通过事务律师。
(作者:因为故事时间线发生在19年7月前,如果是该时间点后,客户可以通过“直接联系”规则,直接与出庭律师联系,但承接办案的出庭律师需要通过一大堆核心课程,执业限制较大。自施行至今,一共有5%的出庭律师考取了这个资格。)
这一点和其他的司法区很不一样,而且非常受诟病。就此,威斯敏斯特宫发布了《司法改革法案》,让事务律师可以通过课程和培训,合格后可以以自己名义参与庭辩,而不用局限于基层法庭。
林义龙自然不会满足于只是这样的课程,出庭律师们的法袍和缎带以及假发是他非常羡慕的。渴望的心理在作祟,在南威尔士做法援的那些日子,他就读完了“出庭律师”的不脱产课程,成了林肯公会的学徒(一种职业资历的专有名称)。自从在艾伦-宾汉姆顿离职之后,他在林肯庭院的一角的某个出庭律师事务所接受了一年的见习期,并变成了一名不执业的出庭律师。耶昂姐妹重新申请签证时的面试准备,就是他“变现”了一下出庭律师在法庭问询时候的“威吓”手段而临时发挥的。
所以他可以在林肯公会的食堂里预订餐食,而凯蒂却不可以。
再解释一句,依照律师公会的传统,如果要变成出庭律师,除了各种训练外,所有学徒必须要在课程完成前到律师公会的食堂里吃十二顿“餐食”——因为之前,为了统一法律标准和法律服务标准,公会会员们是在餐桌上交流完成的,这就变成了传统——所以,公会食堂是排名第一重要的场所,重要性甚至超过了公会运营团队、图书馆和辅助教育机构。非会员想到工会食堂吃饭必须要作为会员的携伴而不能独立成行,选在这里,可以排除一大堆探子和“包打听”。
周五上午威斯敏斯特分组讨论后,凯蒂应约来食堂找他。
“唉,我怎么不知道义龙你竟然还是林肯公会的成员?”凯蒂越来越对自己的男人着迷了,“什么时候的事儿?”
“来伦敦之前,我们短暂地分离的那个时候。”林义龙故作疏离地说道,“所以,我在凯蒂你没注意的地方在努力。”
“我怎么不知道义龙你还有这种努力劲头呢?”对林义龙这种做作的姿态,凯蒂揭露起来特别自如,“到底怎么一回事?”
“啊,那个时候正好我觉得没什么事儿,我离职的时候和我经常接触的一个皇室律师(QC,即港片里的“御状”,澳新的“资深律师”)聊了聊天,他收了我五万镑,让我做了他的学徒。”林义龙道出了实情,“那时候正好林场别墅在建,对矿坑的无害化处理也在进行,我没办法搬到为而失去,在伦敦也无事可做,就在伦敦给自己找点努力方向。”
“.......真的是有钱人的特权啊。”凯蒂叹道。
“还好吧。”林义龙笑了笑。
“那你就没有其他的什么想法?”凯蒂问道。
“没有,我一直都在等我在这儿的公寓能不能下来。”林义龙道,“公会提供的市中心公寓,租金价格真的十分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