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透咽了一口唾沫。
关于他对尸体抱有病态迷恋的这件事,他一直藏得很好。就连公寓里的其他变态,也以为他只是个小偷而已。
他平常也很少见到过尸体,不会失态。
只是今天,他接连看到了谭欢和庞斋的死状,吓得浑身发抖的同时,也被那些鲜血淋漓的场景激发了欲望。
欲望充斥着他的大脑,他连逃跑都忘记了,连忙回到房间,草草处理完伤口,就拿出了珍藏的照片,来了一发。
没想到碰巧就被温芷给看见了。
此刻,最大的秘密被人揭开,暴露到了灯光底下,这个独臂的瘦弱男人涨红了脸,气得浑身发抖,“关你什么事,这是我的房间,你给我滚出去!”
温芷:“这里还是老夫妇的公寓呢。”
趁郑晓透没有反应过来,温芷拿出手机,对着电脑屏幕连拍了几张照片。
她对男人晃晃手机,“在来到公寓之前,我就听说,半个月前,老夫妇的女儿惨死在了自己的房间里。”
“真巧,这照片里就是一具年轻的断头女尸,背景也是熟悉的水泥地。”
“你说,如果我把这几张照片拿给老夫妇看,到时候,是我从这个房间里滚出去,还是你从这个公寓里滚出去?”
说到这,温芷笑了笑,“你别忘了,外面可下着雨呢。”
郑晓透恶狠狠地咬了咬牙:“你……”
郑晓透突然就不说话了。
这样的态度还没维持几秒,男人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似地瘫坐在床上。
“揭发我,对你来说没有任何好处,你不就是想要拿回你丢的东西吗,我给你就是了,就在那边那个抽屉里。”
温芷立刻打开抽屉,把银锁拿了回来。
她爱惜地摩挲着那把银锁,“偷我的东西,本就是你不对,还给我是应该的,这不是你可以和我谈判的筹码。”
她站到床边,冷漠地俯视着郑晓透,“我可以隐瞒这件事,作为回报,我要知道公寓之前发生的事情。”
郑晓透哆哆嗦嗦给自己点了一支烟。
男人以葛优躺的姿势瘫在床上,重重地吸了几口烟屁股。
白烟从口鼻里喷出的时候,他也忍不住咳嗽起来,应该是被呛到了。
“这件事说来话长。”
他连忙喝了口水润喉,狼狈地开口道:“你在公寓待了一天,与我们几个也算认识了,你应该知道,这里的住户都不是什么善茬儿。”
“就拿我们几个来说吧,吕文博是虐猫狂魔,孟雯雯是只不要脸的鸡,庞斋是活在臭水沟里的喷粪屎壳郎,谭欢是个满身红泡的病秧子,而我是个心理变态。”
“觉得很奇怪吗?”
郑晓透自问自答道,“不,这才是正常的,因为福兰公寓就是这么一个地方,它的受众人群就是我们这样的、特殊的住客。”
“我们这些社会败类聚集到了一起生活,谁也不会嫌弃谁,谁也不会看轻谁,更不会谈什么仁义道德,平时一起吃饭,有事没事就互相挖苦,过得也算融洽。”
“哦对了,那对老夫妇也不是什么善人。”
郑晓透吐出一口烟,“这个公寓,老夫妇开了很多年了,他们是人贩子,经常会对住进公寓里的单身女性下手。”
“这个公寓里有间密室,老婆婆给女性住户送饭,在饭菜里面下药。女人被迷倒后,老夫妇就把女人抬进密室里,折磨几天。之后他们就和同伙联系,把女人运到山里卖掉。”
“不过,他们俩几年前就不干这些了。”
“为什么?”温芷想到了她在厨房看到的那台绞肉机,“难道他们曾经不慎杀死过人,所以决定不干这行了吗?”
郑晓透:“我是半年前来的,并不知道。”
温芷抿抿唇,“说实话,我感到很惊讶,不是因为老夫妇的故事,而是这些事,你居然知道的这么清楚。”
郑晓透一愣,笑出了声。
他道:“你的思维还是停留在外面的世界。”
“这里可是福兰公寓啊,是臭水沟,是垃圾场,是下水道,是老鼠窝。在这里,又脏又臭是平常,干干净净的,反而会讨人嫌的,我们不介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光辉历史。”
温芷:“哦,那其他人知道你是恋尸癖吗?”
郑晓透:“……”
男人轻咳两声,跳过了这个话题,“事情发生转折,是在两个月之前。”
“一天,有个流浪汉来到了公寓,想要出力气干活,换每天的三顿饭和住的地方。”
“老夫妇本来是不打算留他的,但怕他在这里撒泼闹事,就答应先给他几天试用期,看看他的表现。”
“没想到,这家伙格外能吃苦。”
“那几天,他不但把公寓收拾得干干净净,还把空地中央那个尘封许久的井给打开了,做了打水的装置,说这样可以省下公寓的水费。”
温芷轻轻挑起眉,“之前孟雯雯在饭桌上提到的扫把星,就是这个流浪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