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必须了解自己的敌人,甚至超过于了解自己的朋友。
当他把戴万豪了解得一清二楚,就像围棋高手那样,看似漫无边际地投下棋子,最后却让敌人无处可逃。
“天帅,回去吧!”这一次霓虹主动催促。
两个人送成天出门,在走廊里告别。
“天帅,忍无可忍,无需再忍——”霓虹长叹着说。
她的眼中充满了不舍,成天立刻明白,对方的监听中,自己遭受的那些讥讽和侮辱,全都落在霓虹的耳朵里。
“要成就大事,就得善于忍耐,百忍成金,不是一句空话。”成天笑着回答。
“可是世界上,太多无聊之人,有眼不识泰山,用那种话来嘲笑你。如果不是关胜,苦苦相劝,我就忍不住出手了!”
关胜摇头:“我们回到宁城,一定想到最重要的任务是什么?不是跟这些无聊之徒,胡乱斗气。跟他们做对手,白白的降低了自己的身份,不是吗?”
“你们两个,一定相互照顾,到时候毫发无伤,返回天骄。”
这就是成天的愿望,让他带着自己的兄弟出来,宁愿自己受伤,也会保护兄弟周全,就因为这样,那些人才誓死效忠于他。
三个人在走廊上握手,除了关胜之外,另外两人手上已经没有老茧。
当然,每个人都知道。一个真正的佣兵,至少经过三年以上捶打磨砺。
为了练好枪法,双手上的老茧,一层又一层磨平。
那是一个必经的过程,就好像遭受大锤敲打的钢坯,等到最后,变成了一把吹毛断发的利刃,就再也不需要敲击,而是需要细心保护了。
成天和霓虹近一年来很少亲自出手,除了偶尔的在训练场上实弹射击,轻易不再触摸手枪。
所以两个人的手指修长,皮肤白皙,就算是经验最丰富的侦探,也未必能够从他们的食指上找到老茧的痕迹。
失去了这一明显的佣兵特征,他们就能解除任何人的怀疑。
成天一个人下楼,开车回去。
他真的很希望,正如关胜说的,首先拿到虎符,扳回一局,立于不败之地。
要知道,天骄虽然是最大的佣兵组织,却时刻受到其他组织的骚扰。
在这个领域,没有哪一支队伍能够枝叶常青,三十年不倒,大部分人都经受着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的急迫情况。
如果没有改革创新,很快就会回归平庸,被那些经常使用,雇用佣兵组织的大人物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