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口袋里取出一个盒子,轻轻打开,里面放的是一只黄金制成的领带夹,造型别致,工艺精美。
看上面的标牌,来自法国著名的珠宝商蒂凡尼。
“天帅,在天骄,你从来没有穿过西装,到了宁城,进了穆氏别墅,我知道你天天穿的都是西装,所以这枚领带夹正好能够用上。让它天天陪伴你,保佑你。”
霓虹站起来,隔着桌子,把领带夹夹到了,成天衬衣的第四和第五粒扣子之间,然后把领带别在上面。
“多谢你,费心了!”成天真诚的说。
霓虹脸上掠过一抹酸楚:“天帅,我没想到,追了你那么久,最后只能沦为送礼物者。或许上天就是如此无情,让我遇到你,却始终没有办法,把你拿下。如果一直没有人能抓住你,也就罢了。可是偏偏宁城这边,有人却能收服你,那位千娇百媚的穆星辰小姐,真的有福气。我看过刊登在今天报纸上的婚礼照片,你们两个珠联璧合,金童玉女,无人能及。天帅,请替我转告那位穆星辰小姐,我永远都嫉妒她——”
这样的话,成天根本不可能转告,只是微微一笑,凝视着霓虹的脸。
“天骄里面那么多人喜欢你,但你偏偏不喜欢别人,到底能怨得谁?”
霓虹一笑,捧着红茶杯子,只喝了一口,滴答一声,一颗眼泪落在杯子里。
“我早说过,普天之下,亿万男人,我只喜欢你!除你之外,今生谁都不嫁。或许这一生,我无法俘获你的心,但愿有一天为你而死!轮回之后,锲而不舍,我一定要追到你。”
此刻在成天眼中,霓虹楚楚动人。
或许这一生,他永远不会爱上她,但是这种时候,对于霓虹,她充满了怜悯。
风云雷电四大统领当中,霓虹是唯一的女孩子。
他之所以留在天骄,就是因为成天,过去那么多追求者,随随便便找一位嫁了,早就贵为王妃级人物,而不是在天骄风风雨雨,冒险奔走。
“霓虹,不要这样,我们是朋友也是战友,不要让我为难。”
霓虹笑中带泪:“天帅,我当然不会让你为难,但是我就是不服气,不甘心!为什么穆星辰能够得到你?她跟你之间,不过是一周之缘,而我们已经在一起几年了。我为了你,忠心耿耿,尽心竭力,那么多人笑我,不可能追到你,但是我仍然锲而不舍。古人说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但是我得到了什么?送你这份礼物,证明我们之间,没有缘分了,我……”
成天抽出一张餐巾纸,递到了霓虹的手中。
这就是他唯一能为对方做的,除此之外无法做更多。
他的心都在穆星辰的身上,就算霓虹再美,成天也只能当她是战友。
恐怕普天之下,再也没有哪个女孩子能够胜过穆星辰。
尤其是在成天的心目中,穆星辰已经寄托了他很多的理想和希望。
两个人在一起,经常产生惺惺相惜,同仇敌忾的感觉,那是霓虹无法取代的。
霓虹拿起纸巾擦眼泪,成天端起咖啡杯轻轻的喝了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