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斯特和格里克都是佣兵。
佣兵杀人,无关道德,只在于利益。
多疑和狡诈,不是恶习,而是美德!
荒郊野外,距离白石堡不到数里的地方,先被活尸袭击,紧跟着就冒出来一个少年人,自称是白石堡内的附魔师,又是弗米亚的死敌,想要找他们寻求合作,这怎么看都透着一股诡异的气息。
无论这小子怎么舌灿莲花,利弊分析地如何透彻,都无法取得肯斯特的信任。
在他看来,当前最保险的方法,就是杀了这小子,让他彻底闭嘴!
当然,如果能得到罗兰给的城堡路线详图,那就更妙了。
他觉得这并不难,罗兰不过是个少年,就算在白石堡呆了几年,性格沾染了一些弗米亚的狡诈和冷酷,但小小年纪,对人间险恶又能了解多少呢?
他夸上几句,还不是一骗一个准?!
他万没想到,对方竟然看透了他的想法,还直接说了出来。
肯斯特吃了一惊,眼光微微闪烁了下,古井无波的脸上出现了一丝涟漪。有那么一瞬间,肯斯特发觉自己竟然无法和眼前的少年对视。
‘这小子......倒是有点出人意料。’肯斯特暗想。
不过,就算看穿了也无所谓,无非就是得不到城堡路线图而已。头脑有些小聪明的年轻人,他杀了不在少数,多杀一个也无所谓。
一股杀意在他心中酝酿,他决定动手了。
另一边,
罗兰一看肯斯特的脸色阴晴不定,就知道自己猜对了。对方随时都会动手取他性命,只要他一个应对不及,立即是暴尸荒野的下场。
但他一点儿都不后悔,只要能摆脱弗米亚,任何风险他都愿意去冒。
不等这个金发佣兵有所动作,罗兰疾声道:“弗米亚的宝藏,你不想要了吗?!”
“嗯?”肯斯特眼波一闪,杀意微微一泄:“说下去。”
佣兵不在乎杀人,但在乎宝藏!
罗兰快速说道:“我知道,你无法信任我,我能理解这一点。但请给我一些时间,让我说完我想说的话。等我说完后,要杀还是要合作,任由你选择。”
肯斯特沉默着,眼睛精光闪烁,如探照灯一般上下扫视着罗兰。
罗兰已经彻底想明白了,相比受困白石堡,做卑贱的奴隶,那他宁愿为了自由而死。所以,想明白这点,他坚定和对方对视。
许久,肯斯特开口:“我数10下,数完之后,你还没让我心动,那就只能抱歉了。10。。。。。。。。”
暂时,他选择了合作,但只是短短10秒,这是看在所谓的宝藏的面子。
罗兰只觉心跳如鼓:“我帮你们离开这个山谷,离开之后.......”
“9。。。。。。”肯斯特脸上显出一丝不耐。
罗兰立即改口:“我在白石堡5年,平均每三天就要制作一件附魔物品。五年下来,至少有500件!”
“8。。。。。。。”肯斯特目光微闪,如果这小子说的是真的,白石堡里有500件附魔物品,那倒真是一笔不菲的财富。
罗兰继续说道:“大量附魔物品不说,还有数不清的金币、宝石。其中最宝贵的,是一颗从落日山脉开采出来的龙血石。我曾经听弗米亚将这颗龙血石称为‘安菲纳兰多’。”
安菲纳兰多,其实弗米亚并没有这玩意,他只是偶然提起这颗龙血石,而罗兰正好听见,默默记在了心里。
肯斯特倒吸凉气,忍不住说道:“安菲纳兰多,落日十二宝石,鲜血王冠上最光彩夺目的明珠,无价之宝!你这话是真的?!”
罗兰却摇了摇头。
“你在戏弄我?”肯斯特用两根手指捏紧木棍,就将木棍捏的‘咯吱咯吱’直响,几要裂开。
罗兰擦了下额头的冷汗,有一种在台风天气时站在悬崖绝壁的感觉:“我没见过多少世面,不知道这颗宝石是不是真品。但是,弗米亚拿出来欣赏的时候,我有幸见过一次,的确非常漂亮,光彩夺目,让人舍不得转开眼睛。”
肯斯特脸色柔和了不少,手指轻轻敲打着木棍:“小伙子,你成功地让我心动了。你年纪虽小,但胆子却是少见的大。你这样的人,除非有迫不得已的苦衷,否则绝不会让自己陷入这样的险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