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厕中出来,罗兰已是心急如焚。
他站在街边,茫然地左右张望,希望能看到那几个劫犯的踪影。
但他注定失望,街上人来人往,没有丁点儿异常状况。
大白天,繁华的市场中,一个大活人竟然毫无声息地被人劫走了,这实在是骇人听闻!
罗兰强自按捺住心中焦虑,仔细分析着当下状况。
“都灵城西郊的人,大都认识莉莉,知道她是高阶法师的侄女,所以没人敢动她。而芦苇市场却不同,莉莉很少过来,是生面孔,而且她人漂亮,天然会得到更多人的关注。”
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是众人视线的焦点,尤其容易引起男性的关注,这是常理。
罗兰继续分析。
“市场里人员混杂,什么人都有,但这里是都灵城,有法律,有卫兵,大白天地抢人,还没有引起市场的骚动。如果是普通人临时起意,绝对没法做的这么干净。极有可能,是熟悉市场情况的本地黑帮干的,而且还是熟手!”
抓住这个突破点,罗兰继续往下想。
“既然是地头蛇干的,而我又不熟悉市场情况,靠我一个人肯定找不到人,必须找一个向导。找谁呢?”
“去找市场的巡逻守卫?不,这群家伙不靠谱,他们动作太慢了,根本来不及救人!”
“找导师吗?导师对芦苇市场的确很熟悉,但我从市场一路跑回去,至少要半小时,一来一去就是1个小时,这就错过最佳救人时间了!”
人被劫走最后的1小时,劫犯还来不及将人转移地太远,是救人的黄金时间!
比如现在,距离莉莉被劫不过10分钟。10分钟里,劫犯就算乘坐快马直线狂奔,最多也就跑出七八公里路,更不用说他们还带着一个人,还要小心翼翼行动,不引起市场巡逻卫兵的关注了。
罗兰知道,莉莉现在绝对还在芦苇市场!
他必须马上做出有效的营救行动,而不是浪费时间!
“对了,我现在去找肯斯特,他最近几个月就住在芦苇市场,对这一带的地下势力十分熟悉。”
这想法一出,罗兰立即拔腿朝芦苇市场西北侧狂奔。
那里有一家叫‘光亮毛皮’的毛皮贸易商行,肯斯特就在那做护卫。
据肯斯特所说,那家商行贩卖的毛皮,一大半走正规途径,另一半则通过走私避税,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
商行的老板,黑白两道都有关系。如果能联系到商行老板,只要他愿意帮忙,那找回莉莉的可能性就会大上很多。
罗兰拼命地跑,不到2分钟,就跑到了商行门口。正巧,肯斯特就靠在商行门边的廊柱上,一只手朝嘴里丢着山栗子。
肯斯特见到罗兰,眼睛一亮,挥手打招呼:“嘿~罗兰,今天怎么想到过来找我?先说
好啊,我现在可没钱还你。”
罗兰没空和他扯淡,气喘吁吁地道:“还个屁钱!是有要紧事,今天你一定要帮我个忙!”
肯斯特一见罗兰这样,神情一凛,他将手中山栗子扔了,站直身体,正色道:“到底怎
么了?让你这么的慌张!”
罗兰立即将事情始末说了一遍,一句废话没有,前后花了不到10秒,说完后,他特意强调:“莉莉是我导师的养女。如果她出事了,那我就彻底完了!”
肯斯特用力朝地上吐了口唾沫,大骂道:“白天抢人,也只有地狼帮能干出这脏活!”
“地狼帮?”罗兰心中一喜,他就怕没有目标盲目乱找,现在有了目标,就有了行动的方向。
肯斯特点了下头,对罗兰道:“你跟我来,我带你去见我老板!”
他转身大步走进商行,罗兰急步跟上。
两人走进大厅,又快步上了二楼,最后在二楼最里侧的房门前停了下来。这房门口同样站着1个守卫,身高体壮,面目凶恶,一看就不好惹。
肯斯特说道:“洛汉,我有急事找老板。他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