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帆的产品,保密技术可不是只有自爆这一条。
像是超级电池这种主要靠合成材料的技术,爆炸也不会管用。
所以,只要是想拆卸的话,里面会产生另一种化学材料,腐蚀整个电池,让原有的分子材料销蚀的无影无踪。
所以,面对魏德曼不怀好意的威胁,林帆真的是一点都不在意。
想要仿制,尽管试试,能造的出来算我输!
这就是林帆的自信。
魏德曼见林帆油盐不进,也是感到头疼。
不要技术,单纯只要林帆的产品也不是不可以。
但林帆给的协议实在太苛刻了,要获得总代理的权限,就得缴纳三个亿。
关键是,这三个亿还不是永久的,而是每年都要缴纳这么多。
还必须要一次性的,不能够分期支付。
虽然三个亿对于魏德曼来说并不算很大一笔钱,但是商业谈判吗,就是要锱铢必较的。
而且,总代理权限拿下来之后,还不能够从分代理那边把这个钱赚回来。
次一级的代理三千万,还得给林帆两千万的。
光是代理费用,这就很让人难受了。
关于产品的销售方面,林帆也不肯出让定价权,什么样的价格都是林帆说了算。
代理也不是无偿拿货,还得给林帆支付货款,然后利润还被林帆给定死了,没有任何可操作的空间。
就比如说,林帆这边展示的一部手机。
给出的销售价格是叁仟伍佰元,但是从林帆这里拿货就得支付两千元。
剩下一千五也不是纯利润了,还需要去掉运输的费用,宣传费用还有各种杂七杂八的费用等等。
剩下的纯利润能有六百就不错了。
但是,魏德曼要做的是总代理,他还得将利润给所有的下级代理分润出去,否则下级代理没有利润了,别人也不可能做这个产品。
于是,六百元的利润一级一级的分掉,剩下的就没多少了。
所以,定价权林帆不肯放下的话,魏德曼就很难受。
好在,不管是手机还是其他的小型家用电器,那都是靠数量来获取利润的。
林帆这边掌握了技术上面的优势,一旦投入市场的话,这个销量其实并不用太过担心。
至于新式的纯电动汽车,这个林帆倒是让出了很大的利润空间,可以好好操作一下。
在跟林帆仔细的商讨半天之后,魏德曼终于是跟林帆签署了意向合约。
以后他将会作为欧联的总代理,给林帆做产品的销售了。
其实,魏德曼对于林帆这些产品的重视是次要的,他最看重的是作为核心的超级电池。
因此在签完了意向合约之后,魏德曼便询问道:“关于电池这方面的销售,不知道林先生愿不愿意拿出来单独谈谈?”
刚才两人商谈的,只是所有电子产品的代理协议。
这其中并不包括电池的单独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