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安和陈顺利将熊所拖回家后就犯了难,想解气嘛很简单,一刀下去也就恩怨两消了。
可狡诈的黄平安却不同意,他早就发现吴天华他们了,他觉得应该趁现在镇上没人时,来个先下手为强!
“怎么个先下手为强?”
陈顺利问道。
“蠢!现在外面是什么,是丧尸,是世界末日啊!”
黄平安恨铁不成钢地启发着。
“那又怎么了?咱哥俩到了世界末日也要接着喝,喝......”
“喝个屁!听我说,早上我都看见了,熊所让武装部的吴天华留守镇子。而现在,现在去了水库的人都成了丧尸!”
“那又怎么了,他们变丧尸干我们屁事。”
“你个白痴,他们变了丧尸,那我们还活不活了?不赶紧想办法拉人手找物资啊!”
......
两人一番讨论加辩论后,终于达成了一致——结成末日团伙,专门打劫物资和女人。
其实这目标的最后一条才是最重要的,毕竟刚出狱嘛,哪儿能憋得住啊。
就这样,两人便决定用熊所当引子,去试探吴天华一伙,看里面到底有多少人,再找机会下手。
临到打算放开熊所时,黄平安眼尖,一下就看见了熊所屁股后面的手枪。
很多时候,普通人对枪都持以“可近观而不可亵玩”的态度。
其中一部分原因便是,枪这东西对男人的吸引力堪比挖掘机,是一种来自骨子深处的热血渴望,是对力量和掌控的渴望。
而普通人自知并没有驾驭或保存枪支的能力,所以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即使某天发现大街上掉了把枪,也不会产生私心将其据为己有。
当然了,这种吸引力并不是很个人都能抵御的,而黄平安和陈顺利就是其中之一。
在发现手枪的第一时间,黄平安便闪电一般将手枪抽了出来,顺带还将熊所的枪套也卸了。(手枪枪套一般会附带几发子弹,方便取用。)
这是把92式警用手枪,9mm口径,半自动拉杆分离式击发,枪身经过烤蓝处理后泛着幽幽黑光,基本不反射光线,重量轻使用击发简单。
黄平安爱不释手地抚摩着这把手枪,自枪把上似乎传来一股只有男人才能体会的热血杀戮之感。
在这一瞬间,他好像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充满力量和诱惑。
有了手枪后,黄平安的计划就更大胆了,他不仅想试探下吴天华那屋子里有多少人,还想利用丧尸容易被声音吸引这一特性,一举拿下吴天华!
就这样,在两人极为亢奋炙热而又痛快无比的眼神中,被当成丧尸卒子的熊所砸响在红色铁门。
其实坦白来说,黄平安和陈顺利并没真想干掉吴天华,而是想收服他当个使唤的或手下。
在狱中待过的人都知道,那里面的人基本都会分成小团伙,也有小头目,平时可以享受些特殊待遇。
而他们两人在狱中时,正是这种小头目。
可当虎背熊腰的熊所闯进了武装部小院后,事情已经不再受他俩控制了。
等到屋子里传出几声女人的尖叫后,黄平安便才明白过来,自己的“招兵买马”计划彻底失败了。
随着越来越多的丧尸被吸引过来,然后又彻底攻陷武装部,最后到所有丧尸又消失,这一切都被他们深深看在眼里。
丧尸群太难对付了!
这是俩人当时共同的想法。
一只丧尸或许很好对付,可三只成群五只成军,那气势给人造成的压力就大不一样了。
等到镇子主街上再也看不见丧尸后,黄平安和陈顺利才悄悄地摸了出来。
在见到丧尸冲击的威力后,他们便暂时打消了扩张计划,打算先在镇上搜刮一番。
于是,这两个幸运的家伙便走了窄桥桥头的修车店门口,准备来个洗劫一空。
正当他俩准备钻修车店的卷闸门时,一声清脆的玻璃瓶倒地声自修车店里面响起,吓得他俩马上站住了。
随后,一道身影便从里面钻了出来,径直撞进了陈顺利的怀中。
出来的不是别人,正是颜小玲。
颜小玲这一觉确实睡得很熟,很沉,就连对面屋子女人发出的尖叫都没吵醒她。
可不知怎么的,等到一声极为亢奋的非人类嚎叫响起时,却突然惊醒了她。
在醒来的那刻,颜小玲还以为丧尸闯进来了,于是便马上冲下楼想找马德彪。
可房中实在太黑了,她又不敢大声喊,只能跑遍了每间房,希望发现马德彪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