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来得静悄悄的,路过这里的人不仔细看的话,都不知道这是家书肆。
冯云对这个书肆很上心,但显然,他还是把心思更多地花在了食肆上。
他这几日正忙着让底下的人收鸭子,因为他接到的食单上新增了烤鸭。
虽然还没有吃到,但依着他以往的经验,他知道,这就是银钱。
有了烤鸭就会有银钱,银钱对他来说是个好东西,要知道,他爹虽然溺爱他,但是,家里的钱是他母亲管着的。
郑国公是有些私房钱,但毕竟量小,再怎么分给他一部分,也是不多的。
而如今不一样了,眼看来百味居的客人越来越多,他看着每日的进账,越发觉得当初跟魏二合伙实在是一件幸事。
手里有了银钱就是舒心,想买什么都行,就算不买什么,只想想自己有那么多钱也很是让人高兴。
所以,他决定一切都听从魏二的,反正他自己也不会做生意,既然魏二能拿出章程,自己手里有管事可用,那,有银子干嘛不赚?
眼角瞟了一眼案几上的书信,他心底有些疑惑。
收鸭子是要做烤鸭,这个他知道,可是为什么还要收一些鸭绒鹅绒?
对,就是绒,信里面还特别说明了这一点,需要的是细小的绒毛,而不是鸭子或鹅身上的那层偏硬一些的羽毛。
“你说,要这些绒毛做什么?”他斜躺在榻上,由着婢女喂他一口点心,慢悠悠地对着一旁的小厮问道。
小厮抓了抓脑袋,“许是为了好玩?小的小时候玩过,一吹能吹出好远呢。”
冯云随手把一个软枕扔向他,“玩?信上可说了,尽量多收一些,这是要人天天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