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升起之后,云锦书成了言雁手下的一个随从。
虽然他知道言雁用不着什么随从,但是这个身份比大叶支王子阿苏勒要方便得多。这件事是他们商量好的,言雁认定他有重大要务要禀告达沓王,而云锦书说,自己现在最好藏起身份不要让她哥哥怀疑,直到见到达沓王为止。
于是言雁答应了他。
彻夜,云锦书一手按着马刀,一手插进怀里暖着,握紧贴身胸口处的半块玉锁,两手里都是自己的命。
连笳拉贡旗第二天就急匆匆地拔营而去,据说是因为担心中原人的埋伏。下一个地点则是沿着草场的方向去探查贾家军的去向。
云锦书混在人群里面收帐篷,帮言雁把她的铺盖捆到马背上,顺便观察着周围。连笳拉贡旗的统领,部族大王子赖合耶也从他的帐篷中出来了。云锦书时不时瞥过去,试图从他遮住半张脸的毛皮大帽和胡子拉碴中分辨出长相来。
然而这帽子和胡子之间,只有一个巨大的鼻子。
“你一直看我哥哥。”
听见这声音,云锦书将绳索系紧,从马背后面转出来:“我看看他会不会走过来杀了我。”
言雁靠着马背笑了笑:“他不会的,他甚至不知道你在这儿。”
“多亏了你。”云锦书道谢。
言雁抿抿嘴唇,看着他忙活。
云锦书从离开贾家军之后就没有再刮胡子,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像个行军中的达沓人,他还放任那些小辫风吹日晒结满了土渣子,糙得不能再糙。
可即便是小胡子络腮,脏成了这样,言雁还是觉得他和平常的达沓男人不一样,他身上有杀气,却也有一种她无法形容的吸引力。
像大草原,纵然藏着嗜血的野狼和杀人的沼泽,也依然壮阔美丽让人心生向往。
“我小时候见过大叶支的十三子阿苏勒。”言雁说,“你变了样子。”
云锦书看着她:“你也变了样子。”
言雁有些意外:“你还记得?”
云锦书:“我不记得,但是女人总是在变。”
言雁不太懂他的话,却觉得有意思,从马背上起来,绕到他身旁去。
达沓的男男女女都是吃牛羊肉喝牛羊奶长大的,身强体壮个头高挑,言雁的身形放在中原女子比较起来是高大的,然而放在达沓人里又是纤细而精致的。
如果一个普普通通的达沓士兵来到这里,可能还不如言雁高,或者跟她差不多身形,很快就会被揪出来。然而云锦书不是,他比言雁还高一个头,远远超过了达沓人的平均身高。
这件事还得感谢自己那位对外域研究颇多的爹,从小云锦书就被逼着每天喝牛奶,老爷子认定这么吃能长高,导致云锦书后来腻歪得要命,讨厌极了喝奶。
而这个头如云老爷子所愿,让他能在这种地方如鱼得水。
云锦书觉得自己遭遇这些就像命里早就注定的一样。
“你走了那么久,都在中原人的军营?”言雁问道。
“有些话只能告诉天狼王。”云锦书拒绝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