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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一十一章 是我自己要出去(1 / 2)

帐外的寒风夹带着冰冷雪丝向着茂密的峰林上空盘旋。

初月晚的眼睛里湿润渐渐凝结成冰。

她之前都是在这大帐里,没有见过山中的日出。

那一夜她没有合上过眼睛。

云锦书并没有正面回答她的任何问题,却告诉她,这是圣诞十七年。

初月晚十六岁。

他们出发的时候是圣诞十六年的夏初,看来前世那些惊心动魄的事情是已经过去了,她和云锦书顺理成章地成婚,在路上走了将近一年的时间,现在在真颂国境内。

但是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没有再提,无论初月晚问什么,云锦书都会巧妙而温和地回避过去,让她好好休息,不要想太多。

但是怎么能不想呢?

初月晚只是不提,晚上窝在云锦书臂弯里假装睡了,就这样撑过一夜。

许是这点小动作瞒不过云锦书,早上起来的时候,云锦书目光略带无奈地看着她,轻轻问了一句:“想吃什么。”

在这样的环境下,小夫妻就算想要多一会儿相处的时间也是不成的,云锦书倒是愿意陪着她描画完了眉眼,初月晚却不好意思让他在这里继续留下了。

不知道外面多少人等着云将军指挥,自己做夫人的,怎么也得拿出点识大体的样子来。

于是她愣是把云锦书连推带拉地劝出去了。

现在她和留在这里陪着自己的金子,一起到门口看太阳。

金子是个奇怪的女子,她不怎么说话,也不像大皋那边的婢女一般上赶着做事,基本上,就是一戳一动,不说的话,就什么也不做,呆愣愣地站在那里。

初月晚早间吃饭的时候问过云锦书,云锦书说,金子是之前在两国边境生活的真颂国人,但是由于所在的地方是景郡王的辖地,所以也算半个大皋子民。那时候为了寻找能够适应长途跋涉的婢女,从一众人中选拔了二十几个,后来大多死了。

留下的现在不到十个人,一部分去做炊事淘洗之类的杂活儿,只有这个金子是初月晚自己看重的,留在身边。

“晚晚看人总是准的,况且她虽不怎么言语,也不勤快,做事却很利索。”云锦书如是评价,“倒也不失为一个好的下人。”

倒也不失为一个好的下人。

这样的评价,总觉得是小舅舅会说出来的,却又不觉得这是小舅舅同意这个人留在自己身边的原因。

可惜自己什么都想不起来。

初月晚自己的衣服已经都在夜里脏掉了,今天拿去洗,只好穿着兽皮。

在京城,这样的蛮夷装束会让人觉得粗鲁,但是在这深山老林之中,实在是太实用了。

有些巡逻的士兵从门前走过,看到初月晚都笑着请安。

“公主殿下已经无恙了吗?”

“若是有什么需要,请殿下吩咐。”

他们看起来太过热情,倒是初月晚有点不解,她想起云锦书给自己讲解过的情况,猜到许是自己一直和大家的关系不错。

营盘附近的雪地都被踩得七七八八,只有这间大帐旁边足迹清晰可辨,自然是因为出入的人少。初月晚低头看着印在雪上的一串宽阔步履,显然是云锦书的。

她张开手指,好奇地比量了一下那鞋印的长度。

突然从小舅舅变成了夫君,初月晚还没有来得及多想,甚至没有时间好好兴奋一下。不过只是一想,心里就甜甜的。

“金子,跟我走走。”初月晚说着,也踏进雪地。

金子一言不发地跟着出来了,平凡的脸上露出了含着光的眼神。

……

“听说你是生活在景郡王的封地,你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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