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沫沫,你是不是饿了?”
凌云心头暗笑,小丫头还挺好面子,肚子都饿得咕咕叫了还这么淡定的在椅子上坐着。
雨沫抬头下意识的瞅着不远处餐桌上琳琅满目的美食,轻轻点了点头。
“走吧,本少爷带你去吃大餐。”
凌云趁机拉过雨沫的小手,大摇大摆的往餐桌方向走去。
酒会的餐桌一般都不设座椅,客人们可根据自己需要拿着盘子去夹餐桌上的食物。
凌云顺手拿起两个盘子递给了了雨沫一个,大咧咧的笑道:“想吃什么自己去夹。”
说完,他也不客气的夹起一个鸡腿放到了盘子里。
雨沫怯生生的看了看四周,手中的夹子快速的伸向饭桌上的鸡腿,鸡腿刚刚跟夹子亲密接触完成会师准备脱离餐桌的时候,雨沫紧张的手一哆嗦,鸡腿就滑落回了餐桌上。
凌云本想在吓她一下,但看到雨沫是真紧张,便赶紧说道:“姐姐,咱们这不是偷东西,你不用那么害怕吧。”
雨沫翻了一个白眼:“谁害怕了?”
“不害怕你手哆嗦什么?”
“那是因为……,因为像我这样的文弱淑女都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抗,这鸡腿这么重,我怎么能拿的动。”
凌云恍然大悟的拉长了音调:“哦,原来是这样啊。”
“就是这样的,白痴。”
雨沫夺过凌云手里的鸡腿,用力的咬了一口,又放回了他的盘子里。
凌云看着那个满目苍痍的鸡腿,哭笑不得。
雨沫这个小恶魔似乎又回来了。
…………
酒会酒会,酒鬼开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又到了敬酒的时候了,李楚一看就是常年行走在这种场合的人,偷奸耍滑的功夫可真的是一流,敬了一圈酒,别人都是天旋地转,只有他神清气爽,来的时候什么样现在还什么样。
常在酒场走,滴酒不沾身。
李楚在这方面的造诣让凌云不得不佩服。
“凌云,雨沫,你们怎么不去喝酒呢,一晚上就看到你们两个坐在沙发上大眼瞪小眼。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两尊雕像呢。还是没加漂白剂的那种。”李楚晃晃悠悠的拿着个酒杯走到凌云身边。
“天大地大,还是我家沫沫最大。她在哪我就在哪。”凌云一脸痴迷的盯着雨沫的脸,又开始肉麻了。
雨沫听见凌云的话,脸上没有表情。心里却有些甜滋滋的。
还记得有一次他们两个去外出旅行,在途中不幸丢了钱包。两人身无分文连回家的钱都没有了。
凌云怕她走路太累,毅然决然的把她背了起来,走了足足三公里才遇到了人家,那时候,他们已经一整天没有吃东西了。
事后雨沫问他,当时哪来的那么大的力气,凌云只说了一句话。她至今记忆犹新。
“我宁愿自己送命,也不愿让你受苦。”
那天是两人最难过的一天,因为山高路远,随时可能离去。
但那天也是两人最开心的一天,因为有你相伴。在冥冥之中,亦在无意中,让两人体会了爱的真谛。
时光虽远去,你我永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