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口恢复得很不错,虽然绷带拆了,但是要更加注意,不能再靠近火,不能拿重物,像沾水、做家务最好也别碰,影响伤势恢复,严重的话留下的疤痕会难以消除。”
好不容易抗着压力把绷带拆下来了,医生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松了口气,然后小心翼翼的叮嘱。
傅墨眉毛却没有舒展开,依旧皱着,问道。
“没有办法能够不留疤?”
简晴初原本白嫩光滑的手,现在像是缺水死掉的枯树枝一样,布满了奇形怪状的疤痕,
流脓发炎的迹象已经通过治疗后好了很多,可那坑坑洼洼,颜色各异的皮肤,实在是丑陋,
就连简晴初自己都有些看不下去了。
她的手怎么这么丑!
在她昏迷的前5天,伤口的疼痛感已经消失,以至于她醒来之后只知道手被包住了,用不了,却感觉不到疼痛。
直到拆开绷带的那一刻,她才知道自己的手被自己折腾成了什么样子。
也不知道,出事的那天,简晴初是有些多大的忍耐力,才忍着被火慢慢灼烧的疼痛,等待着绑住手的绳子被烧断的。
“这个,我们会用最好的药,尽量让口更好的愈合,但是留不留疤得看个人体质,说实话,这么严重的伤势,不留疤几乎是不可能的。”
医生认真的解释道。
说实话,他说话的时候还有点心虚。
实在是这个男人气场太强大,好像只要自己说上一句伤口恢复不好的话,自己就会被扔出去一样。
果不其然,话音刚落,傅墨整张脸是又黑了几分。
之前医生的说法是,没拆绷带之前,不能给出确定的结论。
拆了绷带就告诉他这个?
“那伤口愈合之后,有没有办法能够消除疤痕?”
他冷冷的问。
那么好看的一双手,怎么可能留下这么多伤疤!
医生吓得一哆嗦,连忙点头。
“有倒是有,可以用激光或者是重新植入新的皮肤,但是像这么大范围的伤口,有一定的风险,也不确定能够百分百的成功。”
简晴初从惊吓从回过神来,就看到傅墨那一张黑得跟碳一样的脸。
她连忙打断两人之间的话,对医生道。
“我知道了,谢谢医生。”
说完,瞪了眼傅墨:看看你都把人家医生吓成什么样了。
医生又抹了把汗,如释重负。
“这个药每天早晚涂一次,如果有瘙痒发红的症状,一定要及时告诉我。”
“好的。”
简晴初替傅墨回答,点了点头,然后目送医生离开了病房。
“你就差用眼神把医生给凌迟了!”
简晴初挥了挥手,吸引傅墨的视线,无奈道。
听着她轻松不着调的语气,傅墨明显脸色更不悦了,“你就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不知道是气她的态度,还是气她为了别人让自己受这么严重的伤。
不爱惜?
怎么可能!她都心疼死了好不好!
简晴初撅起嘴巴,问道,“难道我要捧着我的手,为它哭丧吗?还是我愤怒的骂医生是庸医,连疤痕都去不掉,我的手就能恢复原样?”
不是不在意,而是选择接受。
至少伤了手,比丢了命要好吧!
如果她不主动烧手上的绳子,等傅墨来的时候,她估计就在大火里被烤熟了,撒点孜然更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