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婚期在即, 楚云梨还能打得更重。
马车旁的车夫吓白了脸,却一声不吭。眼睁睁看着她离开。
“这个酒疯子!”
走了老远,还听到李朝文悲愤的声音。
楚云梨嘴角微微勾起, 要是不喝酒就揍人, 该惹人怀疑了。
褚风成亲, 整个后街都热闹了起来, 城中许多人都亲自上门贺喜。人来得太多, 褚家院子里摆不下,桌子都摆到了街上。
楚云梨是二嫁, 可褚风是第一回娶妻,褚母办得挺隆重的。
先前看母子俩住在这小院子里, 平时吃喝也一般,楚云梨还以为母子两人囊中羞涩,该没有多少存银。可是事情到了近前, 她才发现,自己低估了褚风在蛮城的影响力。比起李家,无论是上门贺喜的客人还是桌上的饭菜,根本不差。
花轿临门, 楚云梨由陆大哥背上了花轿,到了褚家门口时, 修长的手从轿帘伸进来, 不抓喜绸,直抓她的手, “秋娘。”
盖头下, 楚云梨嘴角微微勾起, 嫁给他这么多次, 形势已经不重要了, 只要是这个人,就挺好。
两人携手缓缓走进了正堂,三拜九叩,结为夫妻。
一片起哄声里,褚风握紧她的手,低声笑道,“我终于娶着你了。”
新婚之夜,旖旎缠绵。
翌日早上,楚云梨醒来时,外头天色已亮,微光透过窗纸洒进,察觉到腰上的大手,楚云梨嘴角不自觉翘起,已经嫁了啊!
她翻了个身,把自己埋进他怀中,“褚风。”
“嗯?”头顶传来微哑的男声,带着还没睡醒的慵懒,把她抱得更紧,“再睡会儿。”
两人又眯了一会儿,楚云梨坐起身,“我去做饭,一会儿还得去陆家把绚儿接过来。”
“我去接孩子,一起吃早饭。”褚风也跟着起身。
当褚母起来,就看到厨房中两人眉眼带笑,一举一动透着亲昵。院子里绚儿正蹲在角落,就多了两个人,似乎家就更多了几分烟火气。看到她出来,绚儿眉眼弯弯,“婆婆,虫虫!”
在看虫子,褚母含笑过去陪他蹲下,“绚儿,以后不能叫婆婆,要叫祖母。”
两家在一起吃饭也不是一两次,褚母想要和儿媳搞好关系,楚云梨也觉得这婆婆挺好相处,都是有心人,几句话下来,屋中气氛愈发融洽。
褚母还给了礼物,楚云梨是一副镯子,绚儿也是一副小镯子。
母子两人都改了口,看得出来,褚母挺喜欢孩子。
楚云梨心里清楚,这是爱屋及乌。褚母最喜欢的还是儿子,不为难他们母子,也是不想儿子为难,这是个很通透的女人。
本来楚云梨住在后街,一开始有些闲言闲语,甚至还有赖三之流跑来欺负。后来渐渐地没有人敢欺负她,但因为她和褚家来往,流言一直都有,现如今她嫁人了,围绕母子两人的流言瞬间就没了。
日子过得平静,每日早上,楚云梨都会和婆婆一起去买肉菜,褚风在家读书,他确实是需要参加科举的。这里去京城万里之遥,期间只能走陆路,且路上不太平,其实蛮危险的。
启程去京城的事情不着急,反正去年刚科举,还有两年时间准备。
转眼到了六月,阳光炽烈,酷暑难耐。等闲人都不想出门。
这日午后,却有人住进了隔壁的小院。
楚云梨本来打算凑些银子把院子买下,母子俩人安顿下来,可遇上了褚风,她就没买。
隔壁这个院子,又有人租了。搬家吵闹了半日,吃晚饭的时候,褚母笑着道,“明天过去看看新邻居,这一回可算安定下来了。”
楚云梨扬眉,“买下来了?”
褚母含笑点头,“八十两,价钱都没还。我问过林家,说是外地来的,大概是分家的庶子到这里安顿。”
边上的褚风疑惑,“不应该啊,既然都是要搬,为何搬到蛮城呢?往抚城那边搬,会安稳许多。”
越是靠近边境越危险,去年部落的人没过来抢东西是运气,以往基本每年都要来的。城外许多人家中都有地窖,用于藏粮食和躲人,听说山上许多人还有山洞,要是见势不对,就会跑去躲了等部落的人退走才出来。
褚母瞪儿子一眼,“你以为有房子就万事大吉吗?房子又不能啃,不要填饱肚子吗?咱们这边靠近边境,皮毛最多,这里头利多,做得好了能赚不少,至少能糊口吧。”
比如陆家,就只能糊口。
“这么说,他们是来做生意的?”褚风也不生他娘的气。
褚母点头,“应该是,听说在前面还买了一间铺子呢。”
新邻居这事,楚云梨没怎么放在心上。她这人比较随缘,并不会非要自己留下好名声,更不会为了这个刻意和谁搞好关系。
可褚母第二天从隔壁回来后,一脸神秘兮兮,“那可不像是庶子!”
楚云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