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太难受了。”
从小张家常菜馆出来之后,跑了大概有两千多米,牧云实在有些扛不住了,速度大大地降了下来。
倒不是他体力不支,而是一身的装备太拖后腿。
修身的西裤,裤腿很细,根本就不适合跑步,稍微一出汗,就黏答答的贴在腿上,贼难受。
而脚上穿的尖头皮鞋,也一直硌的脚疼。
加在一起,简直就像在上刑。
“这样下去可不行,别说很难完成任务,就算勉强完成了任务,也铁定把自己给整半残了。”
心中暗暗嘀咕着,牧云下意识地慢慢放缓了脚步,同时转动着脑袋,如鹰隼般向街两边的店铺张望着。
很快,他就发现前面四五十米远的地方有一家鞋店。
找到救命稻草,他再次加快速度。
几乎是跑着冲进了鞋店,牧云根本顾不上挑三拣四,目光一扫,瞄到一双适合跑步的低帮运动鞋。
“老板娘,这个样式的鞋,给我来一双四十四码。”牧云立刻走了过去,指着架子上的鞋对老板娘说道。
老板是个三十来岁的女子,见有客人上门,笑呵呵地做起了推销:“要不再看看其他的款式,帅哥?我这里有几个款式最近卖的很……”
有生意做,自然得尝试着向客人介绍更贵的款式。
客人看不上也没关系,反正就是试试。
万一成了,就能赚更多钱。
“不用了,这个款式就可以了,我赶时间,麻烦你快点。”没等老板娘把话说完,牧云就直接挥手打断了她。
说完后,他就不再理会老板娘,随手把外卖放在地上,自顾自地在摆放在店中间的小沙发墩儿上坐了下来,开始脱穿在脚上的尖头皮鞋。
“哦,好的,稍等一下。”一看他这架势,老板娘不由愣了下,但很快就反应了过来,点头应了一声。
随即,就转身走到架子旁边,弯着腰翻找起来。
忽然想到什么,老板娘心念一动,边找边道:“帅哥,你要的这个款式可不便宜,三百块钱一双。”
我去,奸商呐!
听到老板娘的报价,牧云忍不住在心底吐槽起来。
就他看的那个款式,根本就是杂牌子,搁在平时,顶多也就一百来块一双,老板娘居然也敢报价三百。
但是,他现在赶时间,根本没得选择。
不想买也得买。
除非,他愿意多浪费一些时间,并承受着硌脚的疼痛和难受,去找还不知道在哪里的下一家鞋店。
“好,三百块就三百块!”
牧云虽然很不情愿,却不得不咬牙切齿地点头同意。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刚脱下尖头皮鞋,他目光不经意一扫,意外发现沙发墩儿上放着一件宽松的男式黑色七分裤。
嗯?
运气不错!
正好可以换上,非常适合跑步。
那双杂牌子鞋都被宰了三百块,也不在乎这一条裤子了。
想到就做,牧云也顾不上找更衣间遮掩,当场就开始脱自己的西裤,准备换上这条七分裤。
“四十四码找到了。”
老板娘速度很快,转眼间就找到了牧云要的四十四码鞋,一转过身,就看到牧云裤子脱到了膝盖上。
“啪嗒!”